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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国际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及网络作品的大量出现,适用于传统作品的著作权立法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空间受到严重挑战,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很可能被侵犯,这就需要从立法和技术上寻求保护办法。 相似文献
2.
马悦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89-94
现代建筑已经不仅仅是住所,而是凝结了设计者思想的作品,这种体现了建筑设计者独有艺术创造的作品在著作权法上被称为建筑作品,我国在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明确将建筑作品包括在作品的范围内。文章通过建筑工程领域的复杂法律关系,理清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主体,着重分析了建筑作品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特殊行使,已达到更深入的对权利人的理解和保护。 相似文献
3.
王玮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6):55-56
近年来,从小说、剧本到电影、电视剧、电视剧续集的改编以及电影、电视剧、电视剧续集之间的相互改编,就这些改编作品的归属问题出现了一系列的争执。一些西方国家以及日本、台湾地区就该问题针对各自情况均做出不同的规定。一部电影或电视剧的创作完成,需要制片人、导演、演员、作曲人以及一系列的技术人员等的共同努力,而影视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到底属于谁,是导演还、制片人还是制片者,由谁行使,在我国,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方面都没有具体统一的规定。本文就影视改编作品方面的著作权归属问题,通过对不同理论浅层分析、比较,希望对该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4.
论续写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亮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16(2):38-40
本文分析了续写作品的特性:对原作品的依附性,包括对原作内容和篇名上的依附性、名气上的依附性;自身的独创性:独创性是其最本质的特征,是续写者独立思考独立创新的结果,续写作品与原作品之间有实质性差异,与原作品是可以分离的。并在此基础上指出,续写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张淑琴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78-80
网络的飞速发展给传统版权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立法已成当务之急。文章就网络环境下不同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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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郑爱青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3):104-107
著作权侵权向著作权犯罪的转化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种转化的顺利与否对于著作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明确著作权侵权和著作权犯罪的界限,对于是否发生著作权侵权向著作权犯罪转化具有直接的提示性作用。著作权犯罪在实践中容易和非法经营犯罪相混淆。民事程序、行政程序中应明确发现著作权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2001年修正的《著作权法》把建筑设计作品作为工程设计予以保护不妥。建筑设计作品应作为广义的建筑作品来保护。设计单位一般为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人,建设单位有可能成为合作作者,提倡通过合同约定和自愿登记明确权利人。 相似文献
9.
网络广告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是脑力劳动成果,因此,它应该享有著作权.由于载体的特殊性和技术发展的快速性,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在运用于网络广告作品时存在很多障碍.为了更好地保护网络广告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管理网络市场秩序,急需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著作权法,以便于完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完善保护网络著作权的司法制度,加强网络著作权教育工作,加强对网络著作权的行政保护. 相似文献
10.
续写作品的特性有:对原作品的依附性,包括对原作内容和篇名上的依附性、名气上的依附性;自身的独创性:独创性是其最本质的特征,是续写者独立思考独立创新的结果,续写作品与原作品之间有实质性差异,与原作品是可以分离的。续写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钱箐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5):78-80
电影产业是各国经济产业中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和欧盟各国都对电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形成了独特而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虽有雷同之处,但是也有本国的特色.特别是对于电影盗版侵权行为,大部分的国家都先后加入了国际公约以共同面对盗版难题,各国在其保护模式上也呈现出各自的特色. 相似文献
12.
姚秋英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9,(6)
版权穷竭原则不能适用于数字图书馆,为促进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就要对著作权人的网络传播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合理使用制度应继续适用于数字图书馆,并确立合理使用的原则.数字图书馆对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处理应适用有关著作权人复制权的保护规定,但数字图书馆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暂时复制不应纳入复制权控制范围. 相似文献
13.
冯晓青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3)
本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且日益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本文就多媒体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作品在互联网络上传输的著作权问题、网络上作品著作权的许可使用、网络上作品著作权侵权与侵权例外,在线服务提供者在著作权侵权中的法律责任作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4.
杨美琳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2,27(3)
微博虽有140字的限制,但承载"微信息"的微语录、微小说、微电影等"微表达"如具备独创性、客观性和可复制性,仍可以构成著作权保护对象,属于数字化的网络作品。所以微博的发展产生了新型的著作权保护客体。但"微时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也衍生了新的侵权方式,微博用户抄袭享有著作权的"微作品"或平面媒体未经同意将"微语录"商业出版等侵权行为不时发生,微博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然而,目前关于保护"微作品"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滞后性,"微作品"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类型还未明确。鉴于此,本文拟通过探讨"微表达"的类型、"微作品"的认定、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保护现状,从立法、司法、行政、技术和用户五个层面提出完善"微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邹其鸽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3):1-3
著作权质押是著作权利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其实体内容规定不多。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著作权质押将会更多的用于实践中。著作权质押的权利性质为著作财产权。著作权质押具有与其他权利质押不同的特点。著作权质押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而设立。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订立著作权质押合同时必须明确著作财产权出质前的权利状况.出质期间的使用问题及质押期间申请对其进行评估和质权保全问题。 相似文献
16.
杨洋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1,(3):39-42
从我国目前的立法和判例来看,当作品著作权与所有权发生冲突时,相较于著作权人,学界和实务界更倾向于对所有权人的保护。这种主张“所有权限制著作权”的倾向可能会导致对作者合法著作权的侵害,是对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违背,也会造成后续疑难问题的产生。因此,应兼顾所有权人和著作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使所有权与著作权最终实现共赢。 相似文献
17.
论未来作品著作权的转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来作品是指作者正在创作或者将要创作但尚未完成的作品.未来作品著作权的转让存在着理论和立法上的困惑,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潜在经济利益的存在和待履行契约理论的支持为未来作品著作权转让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提供了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更为我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立法素材.为规范和引导转让未来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必须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确立未来作品的著作权转让制度.由于在未来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的实践中,作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注重对作者的特别保护,同时也为受让人提供合理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杨雨佳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7,(2)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而作品的精神权利这一内容又是著作权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对作品的精神权利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本文首先从作品精神权利历史的角度出发,然后谈及发展中的不断变化,反映出作品精神权利价值的不同方面,特别是在法律层面上的价值.最后论及作品精神权利的合理利用这一问题,通过对其使用方式的分析,寻找到正确合理的使用作品精神权利的方法. 相似文献
19.
栾莉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4):117-121
侵犯著作权犯罪在刑法学和犯罪学上具有不同的意义.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防治,可以通过加强公民的著作权保护意识、加强犯罪人预防和被害预防工作、完善著作权保护体系,以达到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