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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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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法学刊》2016,(5):50-56
目前对传销行为应如何适用罪名学者观点不一。传销可分为经营型传销和诈财型传销,并应区别对待。对未经审批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便从事经营型传销活动的,根据其情节,可追究其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而持牌企业及个人的经营型传销行为,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无需入罪;对诈财型传销活动,则应按其具体情节和事实,选择适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来处理,而其中如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的,应按数罪并罚处理。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七)》设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对本罪在刑法上所属类型和性质,在学者之间产生不同的认识和观点.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是针对传销犯罪行为即欺诈的传销行为所作出的专门性规定,排除了非欺诈性传销行为的犯罪性.因此,构成本罪的行为,不能再按《刑法》第192、266条所规定的“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定罪处罚.实施传销活动,既包括对其组织的组织行为,也包括在其组织内实施的实行行为.本文指出根据传销组织实行的五级三阶制的组织形式,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包括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这三类人员.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非法传销行为屡禁不止,其与合法的直销经营行为之间存在较多类似表象,导致普通民众将非法传销误认为直销经营而遭受损失。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传销罪,为今后打击非法传销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本文就如何区分非法传销行为和直销经营活动,以及适用最新的刑法规定打击传销行为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4.
郑琼 《法制与社会》2010,(30):174-174,194
传销活动对传销组员精神、物质造成了严重损害,且引发许多后续的犯罪行为。以浙江临安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打击现状为样本,分析此类犯罪特点,并提出规制对策。  相似文献   

5.
传销在中国用语混乱,其性质与范畴在不同时期差异较大,但欺诈传销一直是打击的重点.欺诈传销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需以刑罚规制,但不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欺诈传销不是一种经营行为,而是以从事经营活动为名的经济诈骗行为,应当独立成罪.<刑法修正案(七)>的组织领导欺诈传销罪规定的要件内容和所处位置恰当,但最高法定刑偏低.  相似文献   

6.
艾建国  赵群 《法制与社会》2013,(17):195-196
传销犯罪具有传播快、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等特点,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近年来,传销类犯罪改头换面,以更具有迷惑性的手段卷土重来,遏制传销犯罪抬头的趋势,一方面公安机关需要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应对新型传销犯罪进行分析,揭露其犯罪本质,使全社会对其犯罪手段、方法和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形成共同抵制防范的共识。  相似文献   

7.
万金冬  刘丹 《法制与社会》2011,(11):274-274
本文针对当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立法予以完善:一是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范围;二是明确"团队计酬型传销"的刑事违法性;三是明确立案追诉标准中关于传销人数及层级规定的含义。  相似文献   

8.
吕会用 《法制与社会》2011,(36):283-284
在防控传销犯罪中,我国对于传销犯罪的一般参加者,在法律上只能比照《行政处罚法》或者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类似规定进行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只能采取训诫教育、遣送回原籍的治安管理措施,工商部门也只能是进行行政罚款。这些防控方式在实施的过程中和处罚的效果上都存在一定的瑕疵。有效的防控传销犯罪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防控犯罪的问题,它更多的涉及到制度法规的制定和社会管理的完善。采取以立法为先导,以社会舆论、社区管理、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为辅助手段的防控措施,可以更加有效地揭制传销流毒的蔓延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立法上直销概念的评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开始,我国现已通过一系列的法规,以期建立中国特色的直销业。本文从明确界定直销概念对我国直销监管的重要意义出发,分析了直销概念的学理定义及我国现行法规的定义,拟对我国目前颁布的直销相关法规对直销的定义作一个粗略的评价。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该修正案第四条新增对传销犯罪的规定,这对打击传销犯罪和规范我国直销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对传销和直销概念进行辨析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传销犯罪的立法发展和修正案中规定的传销犯罪。  相似文献   

11.
论《刑法修正案(七)》对传销犯罪的立法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该修正案第四条新增对传销犯罪的规定,这对打击传销犯罪和规范我国直销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对传销和直销概念进行辨析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传销犯罪的立法发展和修正案中规定的传销犯罪。  相似文献   

12.
正本文案例启示: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的认定,需对构成要件进行符合"罪状本质"的实质解释,即参加人员有无"入门费"、是否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形式上有无采取"团队计酬"的方式,同时需考察行为实质是否符合"骗取财物"的本质特征,如果符合这两个要件,即构成传销犯罪。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利用互联网为载体进行的传销案例越来越多,如江西"精彩生活"、"太平洋直购网"、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等  相似文献   

13.
印波 《比较法研究》2022,(1):116-129
基于传销犯罪的诈骗本质以及网络传销所衍生的诸多形式,原有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界定已经无法适应惩治网络传销犯罪的需要,应当基于体系与实践的双重考量,对网络传销犯罪的立法和司法作出相应的调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系交叉竞合关系,两者在量刑上应保持平衡。网络传销犯罪在法益侵害程度方面未必高于传统传销犯罪。司法解释性文件对于网络传销犯罪的认定不应囿于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30人三级的标准。网络团队计酬不应当构成犯罪。对于混合型传销,则应当结合"骗取财物"的要件予以全面判断。对为网络传销犯罪提供网络服务的行为,应区分情况适用共同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网络传销犯罪作证据综合认定时,应优先客观性证据,确立互联网电子数据的中枢证明作用,修正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4.
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具有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运作模式新型等特点,侦查取证难度较大。网络传销犯罪案件要在全案证据和核心证据、构成要件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的收集中,紧密围绕构建定案证据体系展开,突出取证重点,紧扣取证核心,缜密开展侦查取证,同时,还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任何一项技术都无法避免双重性,信息技术也是如此,当如今网络信息无处不在的时候,它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提供了极大方便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所利用,把传销搭上网络便是典型的一例,可以说,网络传销借助传统传销与网络技术的双重优势,已经成为当前传销活动中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相似文献   

16.
常海 《法制与社会》2013,(32):102-103
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大,但这一社会毒瘤却从未停止蔓延,甚至在个别地方愈演愈烈,传销人员聚众闹事围攻执法人员的事件也层出不穷。但由于受到取证等方面的限制,在刑法层面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却力不从心,有的案件不得不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窘境。本文结合近两年在办理该类案件中遇到的困惑,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该类案件的有效应对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七)》设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但关于传销定性的《批复》仍未失效。为履行入世承诺,避免国际贸易摩擦,对传销不能一概视为犯罪。“传销”含义随国家政策不断变化,需准确界定其范围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传销犯罪不能认定为诈骗,其法律适用应为“双轨制”模式:“团队计酬”仍属非法经营罪,而“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则应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双轨制”从立法理由看,具有应然性;从刑法解释看,具有实然性。  相似文献   

18.
传销之恶     
正今年3月,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捣毁了一个涉案人员超千人的特大传销网络并抓获传销头目17人。同样的大案,在广西、江苏、江西等地都有发生。传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金字塔诈骗计划","老鼠会",最早出现在美国。上世纪80年代,传销进入中国,因为对新生事物的不了解,90年代初传销在我国南方迅速发展。目前,传销组织或转入地下,或改头换面,在现实中或网络上,以政府支  相似文献   

19.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的"传销"不包括团队计酬型传销.对从事团队计酬型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针对参与传销人员实施的轻度犯罪行为和重度犯罪行为,在定一罪还是数罪上需要区别情况.从事传销活动,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0.
对禁止传销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传销本身是一种正当的交易行为,但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很容易被不法商人利用来作为诈财的工具。各国都针对非法传销的危害对其作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我国对传销的法律规范经历了两个阶段。由于传销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但我国对禁止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为此,我国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和健全与打击传销有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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