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贿赂犯罪作为最常见的职务犯罪类型,犯罪行为的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趋势日益凸显,侦查与反侦查的较量愈加激烈。本文指出传统侦查手段在查办案件时陷入多重困境,特殊侦查措施对侦办贿赂犯罪案件具有适用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过程中,对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或服刑阶段,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同种贪污、贿赂罪行,能否认定为自首问题存有较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供述同种类罪行时,是否适用自首的问题;另一个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标准问题。目前,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说不一。笔者也就此问题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3.
在反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实践中,贿赂犯罪案件因其缺乏直接证据的固有特性历来被认为是查办难度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预审工作的成功与否,在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孙子兵法》云:"用兵之道,以计为首,以谋取胜。"笔者结合近几年来的办案实践,就如何在预审中巧用谋略突破贿赂犯罪,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4.
5.
6.
在贿赂犯罪案件中,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些证言往往来源于贿赂案件的贿赂相对人,然而,贿赂相对人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往往拒绝作证、不愿如实作证,或者隐瞒事实,甚至捏造事实,妨碍了贿赂案件的查处。虽然我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证人强制出庭作证的制度,但这并不能解决贿赂犯罪案件中证人在侦查、起诉阶段拒绝作证或不如实作证的难题。如何让贿赂相对人放下各种心理包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达到有力打 相似文献
7.
在检察实践中,要让贿赂犯罪的嫌疑人如实供述比较难,要促使其自首就更难了。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贿赂犯罪案件侦查中遇到的若干难题,探讨此类犯罪案件侦查的程序保障机制。一、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障碍贿赂犯罪侦查中遇到的障碍主要源于该类犯罪的“对合性”。所谓“对合性... 相似文献
8.
9.
商业贿赂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腐败现象最为重要的形式之一。我国为治理商业贿赂而全面启动的专项斗争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然而,构建于传统的、以“二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作为受贿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的商业贿赂犯罪控制模式。并未切中商业贿赂犯罪“上游犯罪”之根本。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一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企业社会责任为视角,以作为行贿主体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提出商业贿赂治理新思路,并以此构建中国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可以弥补传统治理商业贿赂思路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加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制度规定,成为在限制人身自由方面介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拘留、逮捕中间的一项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的半限制状态也对其适用提出了严苛的程序性、制度性要求,避免变相羁押、刑讯逼供等不合法行为的出现.在反贪侦查工作中,特别是较为重大的贿赂犯罪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其运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何“善于适用、谨慎适用”,在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获得平衡,就成为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本文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现行法律规定入手,总结、分析该项措施在查办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中的运用情况,提出制度设计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论贿赂犯罪的新特点及其治理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贿赂犯罪逐渐成为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同时贿赂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这给贿赂犯罪案件的认定与查办,给反腐败斗争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引发上述问题的原因是我国实体法、程序法规定得不完善,以及目前相关政策过于空泛,不能切实有效地指导实践。治理当前贿赂犯罪要对贿赂犯罪持零容忍态度,尽快完善司法独立,健全反贪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教育系统贿赂犯罪案件层出不穷,既损害了教职人员的形象,又妨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系统贿赂案件的频繁发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本文拟从贿赂犯罪这一职务犯罪腐败现象最普遍的表现形式入手,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来查办的该类案件为例,分析当前教育系统贿赂犯罪的现状、特点、发案环节,提出完善立法、加强教育、创新机制、全面监督、依法打击、检教合力共同预防等六个方面的防治对策。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鉴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行贿者的处罚是不同于受贿罪的。如因被索贿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不是行贿。在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的今天,研究解决贿赂犯罪的特点及提出解决的方法已经成为必要。笔者通过司法实践及研究贿赂犯罪有关理论的学习,认为在贿赂犯罪中,应当让行贿人处在一个特殊的地位中。即在贿赂犯罪中,对行贿人的处罚应在一定条件下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即“限制免责”理论. 相似文献
14.
2011年,全球反海外贿赂工作持续加强,英国、俄罗斯等大国相继通过反海外贿赂立法,全球执法行动规模和数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反海外贿赂出现新的趋势。反海外贿赂立法网络逐步完善2011年7月,英国《反贿赂法案》正式生效。法案被称为"世界上最严厉的反贿赂法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贿赂定义宽泛。规定了四种犯罪情形:给予、承诺或主动提出贿赂;请求、同意接受或接受贿赂;贿赂外国公职人员;以及商业组织未能阻止贿赂(商业组织防止贿赂失职罪)。二是管辖范围广。法案适用于部分业务位于英国的所有公司,无论主营业务在英国还是在境外。三是惩罚措施严厉。个人最 相似文献
15.
中英受贿犯罪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是英国贿赂犯罪立法改革的最终成果,是迄今为止最为严厉的反贿赂法之一.在受贿犯罪立法上,该法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受贿行为,采用单一罪名模式,以“受贿罪”一罪规制各形各色的受贿行为,统合公共领域和私营领域受贿犯罪,并以“不正当行为模式”为根基,建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确定“受贿罪”的刑事责任.尽管我国受贿犯罪立法与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具有相当差异,但我国可积极借鉴英国的有益经验,严密惩治受贿行为法网,整合规制受贿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私营领域受贿犯罪,拓宽打击私营领域受贿犯罪的范围;改进受贿犯罪之犯罪构成,扩充贿赂范围并确立过错推定规则;完善受贿犯罪刑事责任,革新刑罚处罚标准并优化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略论商业贿赂犯罪要件之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法继续保留商业受贿罪之“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是不合适的;商业行贿罪的行为要件“给予”无法涵盖“许诺给予”、“提议给予”,因而在立法上是不全面的;商业贿赂犯罪的对象应由“财物”扩大到“不正当好处”。 相似文献
20.
贿赂和腐败已成为跨越国界的热点话题。反贿赂和腐败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仲裁由德高望重、深孚众望的仲裁员裁判纠纷,而“德高”和“公正”正是仲裁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良好期望。从理想主义出发,我们从不愿意把仲裁与贿赂并列在一起,但有时又不得不将之连在一起,比如下面的案例。当然,这个案例的趣味性并不在于仲裁贿赂的既遂或未遂,而在于由此引发的裁决承认执行和公共利益的讨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