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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高效流转的制度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高效流转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即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地价评估机制及加紧建设规范化的农村土地交易机构。二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配套机制,即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建立农业生产服务机构。三是从立法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即充分彰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能、确立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及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滩涂等依据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我国农村离婚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保护形势不容乐观,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是:土地资源不足、传统社会观念影响、不良村规民约制约、法律不完善等。保护农村离婚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须采取有效对策:在立法上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建设;在执法上增强力度,严厉查处侵害妇女权益案件。  相似文献   

3.
张洪勤 《人大论坛》2008,(12):24-2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4.
《中国妇运》2015,(3):14-17
习近平总书记与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明确要求,要高度重视包括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在内的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问题。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近期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中都强调要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保护好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全国妇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作为  相似文献   

5.
张晓梅 《前沿》2010,(10):96-98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户籍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由此就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者并非农业户籍的现象。在征地时,这部分人员将不能得到补偿安置。本文以重庆市为例,试图从现行户籍制度改革、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与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征收时的权益的矛盾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征地补偿安置对象认定方式的合理建议,以期对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基于农地保障功能区域差异视角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黎翠梅 《求索》2007,(9):24-26
农村土地所具有的保障功能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的实行,但我国农地保障功能不断弱化而且区域差异极大,这为我国试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提供了可行性。本文认为可在经济发达地区,以发展型耕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客体,以非农收入水平高的企业型农户为抵押主体进行试点。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的颁布,是理清我国社会财产权归属的重要里程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在我国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今天,其重要性愈发凸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为用益物权,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有利于加强权利效力,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应该在30年以上,而且允许不限次续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据法定的方式和程序流转。  相似文献   

8.
房绍坤  袁晓燕 《探索与争鸣》2023,(4):112-124+179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应首先明确进城落户农民是具有主体指向性、阶段过渡性、现实长存性、时代性的特殊农民群体,其土地权益应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相关权益。当下,应详细梳理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保障困境的利益主体多元、侵害行为隐蔽等表因,解答农村产权个体归属、进城落户农民成员身份、权益属性抉择等深层疑问。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保障的策略,应以平等与自愿为价值导向,通过涉农改革进一步彰显土地权益之财产性,构建法治化与渐进市场化的有偿退出与转让机制,并依据其成员身份保留这一群体在农村的后路,使进城落户农民各取所需、进退皆宜。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权益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是我国调整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主要法律,但这两部法律均没有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利,使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中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关于农业方面的立法应以保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并重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对农民权益从生存权保护到发展权保护的进步。  相似文献   

10.
从制度层面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小健 《中国人大》2010,(12):16-17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问题,从深层次看,它不只是男女不平等的问题,也不只是执法不严的问题,而是涉及土地承包政策的问题。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按户来承包的,没有男女区分,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改革开放初期,这对打破“大锅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导致一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相似文献   

11.
一、我国法律领域性别平等发展现状 我国越来越重视发挥国家和政府在妇女权益保障中的主体作用,不但积极签署并履行与人权及妇女权益维护相关的国际公约,而且非常重视制定和实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或修改了与妇女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国家法律对近年来比较突出的妇女人身、财产、  相似文献   

12.
白玉 《前沿》2011,(24):136-138
两性平等以及妇女的权利保障问题仍然是个重要的社会现实问题。在我国农村很多地方,农嫁女土地权益难以保障,表现在:出嫁前后难以实现"无缝对接"、婚姻家庭变故时受到损害、人多地少的矛盾使得她们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等。本文基于男女平等的视角,提出了完善《土地承包法》、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强化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协同维权等具体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3.
基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少数民族女性权益保护的内容也不断扩展,其中,土地权益尤其倍受关注。在城镇打工一族中,同男性相比,女性所享有的城镇就业机会相对不多,所以,这些女性把希望更多地寄托在土地上。我国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承包方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庭。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成立时间与各地的土地承包成立时间不同;另一方面,各地的乡规民约也大相径庭,导致离婚案件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难度加大。因此,只有贯彻科学的原则与分割方式才能更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探寻新形势下我国少数民族离婚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新趋势,以求觅到可操作性的应对办法,从而更为有效地保障我国少数民族离婚妇女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4.
冯涛 《中国发展》2011,11(1):64-69
农地所有权转让与经营权流转是农村土地市场形成的基本条件。农地规模经营是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动力。依据当前国家政策和法律,国家通过强制征收制度垄断了农地所有权交易市场,农地产权的自由交易仅限于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证明,这种二元交易机制导致效率和公平双重损失。该文提出,深化农地市场改革,重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各种形式的利益侵蚀行为。  相似文献   

15.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主体意愿直接影响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进行流转。文章以河北省实地调研材料为依据,通过对河北省11个市下属的行政村进行的460份入户调查中样本户户主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意愿进行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涉主体及其意愿限制因素,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16.
《中国妇运》2012,(4):37-39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是一个伴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以来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特别提出了要保护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集体经济收益权。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侵权问题仍集中表现为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变化导致上述四类权益不同程度受损。  相似文献   

17.
刘俊 《理论月刊》2012,(5):100-103
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目前尚还存在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设定抵押和转让两个疑难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先从总体上考虑到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及限定土地用途问题,进而认识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抵押或转让而导致的农民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代表集体组织丧失了土地所有权。为此,应当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扫除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但受传统观念影响,妇女与男子权利并没有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妇女权利问题仍需要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  相似文献   

19.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农村土地制度的巨大链条上,妇女既享有宝贵的制度资源,也受限于政策的性别中立立场;妇女的土地权益既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框架之下得以体现,也为家户所遮蔽。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背景下,充分认识妇女土地权益对于经济发展、基层民主、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促使法律政策倡导下的资源分配做出有利于性别平等的转变,实现"从身份到契约"过程中的男女平等,是重新构建农村妇女经济角色、治理角色、文化角色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0.
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实现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问题,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法律制度,创新农地金融迫在眉睫。我国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否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属性的完整性,限制了农地抵押权能的发挥。当时立法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出于该制度不利于保护集体成员权、不利于发挥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利于保护国家耕地的考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农民主体身份的多元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被不断弱化,农业规模经营开创了农业经济的新局面。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合乎法理的,也是对现实需求的回应。应明确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标的物,以实现物权;重构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以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束";修改相关法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并建立配套制度,以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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