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法院的对外委托鉴定工作关系到鉴定质量与司法公正.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分别强化了法院对鉴定事项、鉴定材料、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意见的审查以及对鉴定活动的监督.上述审查与监督措施,主要基于法院立场对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制度管控,并呈现出明显的技术化特征,这难...  相似文献   

2.
付凤  彭丽红 《证据科学》2021,(2):242-254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沿续了20年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对多道心理生理测试技术证据形式的矛盾表述,对其证据效力的认定仍属"表面否定、实质肯定".该《规定》短期内有助于遏制民事审判实践中测试技术滥用失范的现...  相似文献   

3.
赵锦成 《中国审判》2020,(2):102-103
2020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将原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修改为第四十一条“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医学杂志》2020,(2):149-149
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释〔2019〕19号),2001年12月26日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次对2001年12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做了重大修订。修订后的证据规定共6部分100条,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条款达24条,包括:申请鉴定期间由举证期限前修改为人民法院指定期间;鉴定开始之前,鉴定人应当签署承诺书;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鉴定人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应当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交鉴定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另行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视为放弃异议;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的,将依法处罚等。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诉法第120条规定: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因此,公、检、法机关的专职法医不再直接参与司法精神病鉴定,而只对其进行审查。具体而言:一是对提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或要求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二是对已经作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审查,确定其证据效力。一、对刑事案件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或要求的审查。笔者在实践中体会到:对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或要求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时需切实把握住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下述一般特征:1目的和动机不明显。精神病…  相似文献   

6.
孙建华 《特区法坛》2002,(72):21-21
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在诺干规定》出台以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专门、完整、系统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只有12个条文,对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条件、证据的效力及其审查判断标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诉法第120条规定: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因此,公、检、法机关的专职法医不再直接参与司法精神病鉴定,而只对其进行审查.具体而言:一是对提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或要求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二是对已经作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审查,确定其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8.
人身损害赔偿案中 ,医药费是赔偿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物费又是医药费中的重要部分 ,在治疗损伤过程中应用的药物是否合理 ,在诉讼中经常需要委托法医对伤者所用药物进行审查 ,必要时我们还要请专家会诊 ,研究伤者所用药物是否合理。本院法医技术处 1 997年度共受理用药是否合理审查案例 1 52例 ,现报告如下 :资料和结果我们共受理鉴定案件 34 1件 ,委托审查用药是否合理 1 52件 ,占鉴定案件 4 5%。 1 52件中 ,委托审查药物应用是否合理同时又委托鉴定损伤程度的 1 0 8件 ,占71 % ;委托审查药物应用是否合理同时又委托鉴定伤残程度的 2 …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就有关争执问题自行聘请专家作出鉴定结论,这种鉴定结论不是民诉法规定的证人证言,而是鉴定结论,但应当与法院委托专家作出的鉴定结论相区别。将自行鉴定人的法律地位确定为鉴定人,可以避免与法律规定的证人概念产生矛盾  相似文献   

10.
自行委托鉴定现象在我国广泛存在,然而现行立法并未对其行为明确指明定性“,准用私文书证”质证规则的释义更是预留了探讨的空间。理论界对自行委托鉴定意见之性质存在事实主张说与法定证据说的对立观点,而后者更是存在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及书证的多元分歧。实务运行在自行委托鉴定问题处理上存在裁判观点简单化、回避性质定位、曲解规定文义、滥用举证责任等裁判误区。在对理论分歧与裁判误区反思与检视的基础上,主张自行委托鉴定具有事实主张与证据证明的双重属性,且证据证明层面的意义更加显著。进而主张自行委托出具的意见原则上不宜视为法定鉴定意见,但经当事人合意可例外转换。在缺乏当事人合意时,可准用与其类似的鉴定意见进行质证认证。同时,为有效避免裁判误区,对举证责任分配、申请鉴定条件、书面意见采纳等关涉自行委托鉴定的有关问题进行全面完善,以期在体系解释的基础上更好地理解与适用2019年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  相似文献   

11.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1条的规定:“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依据上述规定.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是审查起诉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12.
一、行政诉讼自认规则的理论问题 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主张对其不利事实予以承认的声明或者表示,称之为“自认”。自认规则是自认的提出、审查、采信所应遵循的准则。自认规则在许多国家的民事诉讼中被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亦确定了自认规则。在英美法系中,行政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我国的行政诉讼是从民事诉讼中脱胎而来的,其基本原理是相通的。但是我国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举证责任、审理对象及审查范围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行政诉讼的自认规则与民事诉讼的自认规则亦应有明显的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证据规定》)的过程中,对确立行政诉讼的自认规则中的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 (一)自认的证明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3.
李浩 《中国检察官》2011,(17):76-76
从《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九年的情况看,该规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对那些被证明为既符合民事诉讼的规律,又契合我国国情,取得良好效果的规定,自然应当把他们上升为立法,如关于当事人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法院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的规定、调解或和解中自认效力的规定、证明妨碍的规定等。  相似文献   

14.
汪德锋 《法制与社会》2010,(29):36-36,38
民事诉讼撤诉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在各国民事诉讼法中都有所规定,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的撤诉制度在立法上存在欠缺,条文简单,有必要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本文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出发,结合撤诉的性质效力,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就民事撤诉审查制度的建立进行了相关讨论。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以上规定说明了三个层次的意思,一是鉴定的启动是因为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专门性问题需要解决时提起的;二是提起鉴定的机关就是人民法院;三是鉴定的机构是法定的部门,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就是说,在民事诉讼中鉴定人必须是由人民法院指派或者聘请的,鉴定结论必须是在诉讼中经法院委托制作的。  相似文献   

16.
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对此前一段时间关于民事证据立法广泛而热烈的学术讨论的权威性总结。作为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针对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司法解释,该规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注重借鉴国外民事证据立法的成功经验。以本文所关注的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为例,该司法解释在第67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如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调查地或被调查人不在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区内,受诉人民法院不便自行调查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调查。对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受诉人民法院不便前去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可见,相互接受、委托调查、送达、执行,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调查、送达、执行的方式之一,因而也是民事诉讼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制度,在性质上属于人民法院之间的司法协助。但自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施行以来,一些司法人  相似文献   

18.
通过100例法医文证审查案件的分析,发现在目前检察机关文证审查工作中,存在委托数量不足、委托程序不规范、送检材料不全面等问题;在送审鉴定文书中,也存在标准条文掌握不当、鉴定人基础知识欠缺和粗心大意等问题。同时发现,鉴定文书的规范化程度和采信率已经得到有效的提高;且规范化越高的鉴定机构,则其鉴定文书的准确率越高,被采信率也越高。目前有必要加强检察技术部门文证审查的技术水平,进一步积累办案经验,切实增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19.
周晓霞 《检察风云》2022,(20):18-19
<正>听证制度的独特价值2020年10月20日,最高检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检察听证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明确。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的28号文,明确提出要引入听证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12月,高检六厅印发《工作指引》,应听证尽听证已成为检察办案的共识。通过诉讼化模式听证,检察机关有效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  相似文献   

20.
文证审查是检察技术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是由检察机关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门知识,根据案件承办部门的委托,对技术性证据的合法性、科学性、客观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的专门性活动。本文作者通过对2012年委托检察技术部门进行文证审查的100例法医临床学鉴定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提高法医临床学鉴定水平,保障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