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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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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系为加强依法行政,统一规范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标准制定,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现将《若干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通知》制定背景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行政审批事项,也是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项日常  相似文献   

2.
<正>温政发〔2015〕28号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市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中土地出让金收取政策的连续性,避免因基准地价更新导致出让金收取标准大幅变动,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政策,结合温州市区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计收出让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2016年7月21日)沪府发[2016]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清理调整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清理调整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中共上  相似文献   

4.
正甬政办发[2018]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7]50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基准地价和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宁波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甬政办发[2018]6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市发展相关管理体制强化市级统筹的若干意见(试行)》(甬政发[2018]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统筹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强化土地储备出让管理统筹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强化城乡建设管理统筹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6.
正甬政办发[2016]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老龄办、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联合制订的《关于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5月9日发布的《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关于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6]95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正>甬政办发[2014]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当前土地储备工作的新要求,规范东部新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两区)储备土地的开发,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13]101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储备"一库四计划"制度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3]24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两区拟开发地块纳入市级专项土地储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8.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7〕1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相似文献   

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5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甬政办发[2012]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防范和减轻海洋灾害影响,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4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海洋灾害防  相似文献   

11.
<正>甬政办发[2014]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促进高等职业院校与地方共建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促进高等职业院校与地方共建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向县(市)区和基层延伸,满足县域经  相似文献   

12.
<正>甬政办发[2014]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促进高等职业院校与地方共建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促进高等职业院校与地方共建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向县(市)区和基层延伸,满足县域经  相似文献   

13.
正甬政办发〔2021〕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建筑业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5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4.
正甬政办发[2021]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扎实推进我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意见》 (甬党发[2019] 38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20]72号)精神,经综合考评并报市政府同意,  相似文献   

1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02甬政办发[2019]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要求,为统筹推进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山水林田湖草路村"系统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16.
正甬政办发[2019]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动全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7]7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相似文献   

17.
甬政办发[2012]2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61号)精神,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实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搭建平台,帮助更多的大学生敢创业、创成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51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市有关部门考评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浙江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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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7]4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2]5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127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9.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的通知青政[2005]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表:1、青海省一等城镇(西宁市)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2、青海省二等城镇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3、青海省三等城镇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4、青海省四等城镇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5、青海省五等城镇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6、青海省城镇规划区外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青海省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四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第28号)及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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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20-0007甬政办发[2020]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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