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
正甬气发[2017]39号各区县(市)气象局,市气象安全技术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气办发[2015]43号)和《浙江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防雷安全监管,提高防雷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市局制定了《宁波市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 相似文献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8):32-35
重庆市规划局文件渝规发[201 3]32号各处室、分局(规划办),局属事业单位,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各测绘单位:《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3]1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3.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6):88-91
<正>晋林规范发〔2023〕1号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现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3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相似文献
4.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4)
<正>甬规字[2018]177号各区县(市)规划分局(局)、国土资源分局(局)、东部新城规划处、国土资源管理处:现将修订后的《宁波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1月15日 相似文献
5.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3)
<正>甬人防办通[2016]20号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人防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增强执法效能,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 相似文献
6.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3)
正甬卫发[2018]3号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将《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8)
正甬医保发[2019]35号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功能园区医疗保障部门:为推进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医保发[2019]32号)文件精神,制定《宁波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2019年11月14日 相似文献
8.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3-2021-0003甬自然资规规[2021]3号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的管理,现将《宁波市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3月18日 相似文献
9.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4)
正甬建发[2019]2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市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保险工作,促进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我局组织制定了《宁波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保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月6日 相似文献
1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9)
正甬人社发[2017]159号海曙、江北、鄞州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民政局:为贯彻实施《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2月6日 相似文献
11.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0-2018-0011甬政发(2018)6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实施细则》己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8月10日 相似文献
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12)
重庆市规划局文件渝规发[2009]11号各处室、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重庆市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09]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相似文献
13.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3-2019-0003甬自然资规规[2019] 3号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群测群防员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一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4.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3-2019-0006甬经信转升[2019] 118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绿色制造发展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特制定《宁波市绿色制造专项经费使用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7)
正渝规发[2017]133号各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各测绘单位:《重庆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局第八次法规建设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2月15日重庆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管理,保障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 相似文献
16.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1)
<正>甬环发[2017]33号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杭州湾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保局,全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为便于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管理和联网操作,我局根据环保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制定了《宁波市机动车排放 相似文献
1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2)
<正>甬贸局消[2014]2号各县(市)区商务局,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经发局: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商务商发[2013]314号),进一步完善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精神,在商务部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作为过渡,特制定《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波市贸易局2014年1月13日 相似文献
18.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2)
<正>甬贸局消[2014]2号各县(市)区商务局,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经发局: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商务商发[2013]314号),进一步完善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精神,在商务部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作为过渡,特制定《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波市贸易局2014年1月13日 相似文献
19.
2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4)
正甬政办发[2018]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己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2月5日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