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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15甬政办发[2018]9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8月13日  相似文献   

2.
正一、制定目的"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和逐步统一城区落户政策"是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五项任务之一。2016年9月30日起,我市已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需要调整我市的户口迁移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提高我市新型城市化率。  相似文献   

3.
甬政办发[2007]2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月九日  相似文献   

4.
甬政办发[2013]2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6日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21-0007甬政办发[2021]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3月22日  相似文献   

6.
正甬政办发[2016]155号江北区、海曙区人民政府,市防指、市水利局:《宁波市姚江大闸放水预警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姚江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10月9日宁波市姚江大闸放水预警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姚江大闸安全管理,做好大  相似文献   

7.
正甬政发[2016]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6年10月27日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  相似文献   

8.
甬政办发[2010]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5号)有关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甬政办发[2020]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轨道交通运营政府补偿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宁波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政府补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0.
甬政发[2009]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甬政办发[2012]2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2月14日宁波市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2]151号),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开发区域建设工作,督促重点开发区域实施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相似文献   

12.
甬政办发[2009]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宁波市充分就业县(市)区评价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评价要求,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13.
甬政办发[2007]13号奉化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甬新河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甬政办发[2014]1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4年7月30日宁波市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时效,扩大覆盖范围,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  相似文献   

15.
甬政办发[2007]169号本办各处室、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办理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办公厅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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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党办[2018]8号各区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14日宁波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精神,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照中央要求和《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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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20]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6月15日宁波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18.
甬政办发[200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大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建  相似文献   

19.
正甬政办发[2016]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宁波市粮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11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波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6]252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0.
正甬政办发[2018]7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9日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5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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