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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以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前提。这就要求除了高度重视规划计划、备案审查和制定解释等工作机制,还需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的常态清理和实施评估等保障机制。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一方面,要完善党内法规的及时修正机制,改进集中修正方式,建立党内法规的定期清理、专项清理等具体工作机制,开展党内法规的汇编、编纂等工作;另一方面,要根据党内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实际运行效果,从依法评估、合理评估、科学评估、民主评估等维度探索完善党内法规的实施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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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设计制度建设行进路径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建构至为关键。在法规制订过程中,重视科学思维方法的运用;关注顶层设计;增强权威性;开门立法;处理好党法与国法关系;注意实体性、程序性制度相协调。在法规落实阶段,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法规制度全方位的监督;依法治国,促进民主程度提高。在对法规反思的阶段中,建立备案评估制度、适时清理制度;建构完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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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9,(4)
党内法规清理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标准化是党内法规清理的现实选择。推进党内法规清理工作的标准化,有利于党内法规清理规则的确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推进以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从标准化理论视角来看,党内法规清理需要回答三个问题,即"由谁清理""清理什么"和"如何清理",主要包括原则、主体、范围、方式、程序、方法等内容的标准化。实现党内法规清理的标准化,需要在运动式清理的基础上从设立党内法规清理的常设机构、创新党内法规清理的运行模式、完善党内法规清理的保障措施等层面,建立完善党内法规清理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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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11条规定党内法规须经合理性审查,但“是否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是否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是否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文本表述较为宏观。通过对实施案例和运行环境的审视找寻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合理性标准的症结,进而引入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以对合理性审查标准进行规范诠释和要素整合。党内法规备案审查的合理性标准可从目的与手段关系、主体间交互关系等角度建构出立规目的之正当性标准、具体措施之必要性标准、权责格局之均衡性标准、行为要求之共识性标准,从而完成其细化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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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6,(1)
自1996年始,中央相关部门对1978-2012年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先后出版了四本《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从其中收录的486件文件来看,党内法规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制定主体混乱、程序法缺位、法规制定缺乏前瞻性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要想使党内法规切实发挥好制度保障作用,必须在加强系统性建设、理顺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完善事后评估机制等方面下工夫,以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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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框架日趋完善,但制约监督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需要从完善党内法规的立法制度、完善党内法规整体框架、完善党章、协调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内立法科学化水平、注重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等方面着手,推进党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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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立法包括法规制度的规划、立项、起草、审查、发布、解释、备案等环节,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系统工程。其中,立法质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立法机制是否健全。新形势下,提高党内立法科学化水平,需构建和完善五大机制:建立健全党内立法规划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归口统一管理和联系点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党内立法审议表决机制,扎实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备案审查与纠错机制,实施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立法后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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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作为一种事后评估,对保证党内法规的合法性,提高党内法规的立法质量,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指标体系应坚持以合理性评估为基础,以合规性评估为基本导向,通过文本评估和效果评估、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模式,形成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为主要内容的文本评估框架,执行性和政治性为内容的效果评估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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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14,(12):4-4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培育发展动力,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合力,把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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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学应当在独立一级学科的维度上开展学科建设。党内法规作为独立一级学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更为科学地回答“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等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的客观选择,也是为世界政党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的现实需要。作为一门新的交叉学科,党内法规学需要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政治高度、拥有政治学的视野宽度、体现基于特定研究对象而必须具有的历史学厚度、掌握法学的专业知识精度,并具有伦理学的温度。党内法规学学科框架体系应当包含党内法规原理学、党内法规实务学、党内法规体系学等。党内法规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来构建还存在话语壁垒障碍,且无法得到党内法规教育教学的有效助力。为此,需要加强党内法规学学科自身的研究,打通不同学科研究的话语壁垒,尽早将党内法规学纳入教育部一级学科目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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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制度建设研究中,经常会遇到“党内法规”和“党内制度”这两个基本概念,而且许多人在表述中是不加区别的,认为两者是一回事。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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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制度建设的宏观层面上我们可以把党内规章称为“党内法规”,对于党的制度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唯有使用“制度建设”的概念才是贴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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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组成部分,其体系构建应当明确指导思想、目标引领,立足执政党建设的现实发展、回应现实问题,注重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处理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与时俱进做好法规自身的清理工作,在创新的同时注重自身的衔接,保障法规制度逻辑自洽、体系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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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德敏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7,9(1):21-25
“党内法规”的提法有其合理性。党内法规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广义上还包括一些意见、通知、答复、解释。新中国成立至今,党内法规逐步形成比较齐全的体系,更为关注出台法规的普遍适用性,注重法规的长期效力,程序性法规开始占相当比重,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也有很大提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