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陈霞 《法制博览》2015,(7):145-147
非法经营罪作为"口袋"罪在司法实践中的不断扩张引起了学界较多关注,其中诟病最多的就是其兜底条款的解释适用问题。针对该现象,在立法尚未修改的情况下,笔者通过分析两农民因受委托代制水稻种被判非法经营罪的案例,从保守的实质刑法观从发,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进行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2.
为增强与新《证券法》之间的协调性,《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进行了联动修改。其中,本罪三项新型操纵市场行为的增设是对其行为方式的明确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修正前本罪行为方式的规定违背了明确性原则,仍有必要对明确性原则的具体内涵、判断标准与实现路径进行系统地梳理与澄清。此外,在体认立法上的犯罪化与司法上的犯罪化的语境下,犯罪化的概念应当重新界定。本罪增设三项行为方式虽系刑法修正,但并非立法上的犯罪化。在刑法修正与刑法解释的关系问题上,刑法解释的终点,即为刑事立法(刑法修正)的起点。但是,刑事立法(刑法修正)的起点,不一定是刑法解释的终点。在刑法解释所能辐射的范围内,除非基于价值上的重大考量,否则刑事立法无需加以修正,给予刑法解释足够的空间。本罪中兜底条款的规定为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刑法规制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供给,同时也是本罪适用的难点所在。主流观点关于兜底条款的解释规则存在概念混同、标准混乱、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难以兼顾等诸多缺陷。应重构兜底条款的解释规则,提倡兜底条款相对从属性说。  相似文献   

3.
蔡乐  叶渊 《法制博览》2012,(6):166-167
刑法学界对于成立贩卖毒品罪是否具备牟利为目的一直争论不休,存在肯定说与否点说两种。虽然肯定说有字面解释的依据,但是从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成立贩卖毒品罪无须牟利为目的的结论。从本罪的规范目的考量,"贩卖"毒品行为应当解释为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刘岩 《法制博览》2022,(9):47-49
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对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审判产生直接的影响,且单一适用某种法律解释方法容易导致法律的误解和错案的形成,而多种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就意味着必须解决方法适用顺序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各种法律解释方法的特点的基础上,提出采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客观目的解释—文义解释—体系解释……这样一个动态...  相似文献   

5.
刑法学领域中,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学派之争方兴未艾,争论激烈。其争论的本质涉及犯罪论、违法性判断依据、倡导的功利主义类型、法治观等方面,具体而言,就是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规则功利主义与行为功利主义、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博弈。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时代我国刑法客观解释更能适应发展需求,但客观解释以功利主义为导向,存在解释扩张化的趋势,不断挑战罪刑法定原则。对客观解释的限制应当内外结合,将文义限制和体系限制作为基本前提,注重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等价性;重申网络犯罪刑法规制的必要性,充分发挥市场、网络技术规范等因素的规制作用,同时刑法解释应与国家网络治理大环境相契合,针对不同情形采取灵活的解释限度,在有效规制网络犯罪、保持刑法谦抑性和对罪刑法定的坚守之间找到平衡。  相似文献   

7.
魏秀娟 《法制博览》2013,(11):228-229
图书出版合同是出版社与著作权人达成合意的作品许可使用合同。当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含义产生不同理解时,要运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解释,如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和诚信解释,以确定争议条款的真实含义。  相似文献   

8.
静态刑法解释观的特点是理念保守、固守文义、过度追求立法原意,由此导致刑法解释方法的不当选择与刑法解释限度的狭隘把握,也使得刑法未能适时回应当下社会的流变,损伤了应有的规范机能。静态刑法解释观存在无法适应从传统到现代之变迁的局限,消解不了网络时代犯罪新样态的视域盲区,在追诉时效、刑民交错、公共卫生、刑法体系反思等细域也渐渐步入绝境,以致刑法面临功能限缩的尴尬处境。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形式化坚持不应扼杀刑法对社会生活的适应性,过度消极过度稳定实质是过度保守,既不能有效形塑新的行为规则,也矮化了刑法在社会调控架构体系中的本来角色。社会宏观格局的变迁全面波及犯罪的微观样式呈现,以进化论视角而不是静止视角审视犯罪,调整、改变以传统社会为背景建构起来的理论叙事话语已无可争辩,动态刑法解释观是最终的逻辑归结与价值选择。  相似文献   

9.
自1997年刑法典颁布,金融诈骗罪独立于诈骗罪规定于《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五节,此类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持直接故意心态,但对于"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为金融诈骗罪共有的主观责任要素,引起了学界的争议。通说认为,金融诈骗罪之成立,主观责任要素"非法占有目的"不可或缺,否则即使存在外在的欺诈行为,无非法占有目的也不能成立金融诈骗罪。相反,有学者认为对刑法明文未规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金融诈骗犯罪强行将其解释为必备要件,实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背。因此,有必要对"非法占有目的"进行解构,对金融诈骗类犯罪进行本质分析,进而明确"非法占有目的"在金融诈骗罪中的定位。  相似文献   

10.
沈艺婷 《法制博览》2023,(6):108-110
随着直播电商等互联网经济新业态的兴起,刷热度、刷点赞、刷软文等新型刷单炒信出现。非法经营罪的解释逻辑不能涵盖所有新型刷单炒信,也会导致同性质行为法律后果不均衡,该罪名并不是最合适的入罪路径,可以通过虚假广告罪、计算机类犯罪对新型刷单炒信行为予以刑法规制。  相似文献   

11.
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之争长期存在,废除论者的呼声颇高。《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0条被认为是"嫖宿幼女强奸化"的第一步,实践中的"嫖宿幼女强奸案"也在纷纷出台。无论如何,嫖宿幼女罪存废论争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关系。面对嫖宿幼女罪在短时间内不能从立法上废除的事实,应当积极探求司法处理两罪的新路径:一方面在承认两罪客观行为差异性的前提下,对嫖宿幼女罪作限缩解释以区分奸淫幼女型强奸罪;另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认可两罪的重合关系,遵照竞合论与罪刑均衡原则,通过从重处罚来化解困惑。  相似文献   

12.
《刑修(十一)》运用三种修改方式对洗钱罪构成条件进行修改,包括重点增设自洗钱行为类型入罪、增设"资产"作为洗钱行为对象类型、优化洗钱罪主观要件立法表述,对若干立法表述进行了修改。要根据是否实施洗钱行为以及与《刑法》第312条、第349条的立法差异,以及共同犯罪与罪数原理,分别按照上游犯罪一罪处理、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与洗钱罪数罪并罚、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数罪并罚等四种情形处理上游行为人罪数问题。要根据立法是否有特别规定,分别按照共同犯罪与单独一罪处理等两种情形处理协助洗钱行为人的罪数问题。要按照法条竞合原理和立法具体规定,妥当处理刑法第191条与第312条、第349条的适用协调问题。对跨境转移资产宜作适当扩大解释,合理运用推定规则,完善刑诉法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实体法根据。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125条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中并未对何为危险物质做出明确界定。同时,两高针对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违规买卖泛滥的现象,于2003年9月出台司法解释规制此类问题。然而,此解释仅针对涵盖毒鼠强在内的五类禁用剧毒化学品做了规定,相对而言,规制范围过窄。针对具体案件,我们应具体分析该条文和司法解释的关系来指导类似行为的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4.
胡占伟 《法制博览》2013,(6):56-57,52
目前,社会上刑事处罚虐童行为和设立"虐童罪"的呼声较高。作者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运行角度出发,根据刑法通说和扩大解释,分析了虐童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虐待罪和侮辱罪的犯罪构成,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指明了罪刑法定原则司法运行的科学路径。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为设立"虐待罪"没有必要,并批判了刑法万能论的立场。  相似文献   

15.
陈天一 《法制博览》2023,(31):121-123
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刑法》规制是规范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然而我国《刑法》中仍存在现有食品犯罪罪名狭窄、犯罪条文规定不完善、罚金刑范围不明确、从业禁止制度规定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整理总结我国近些年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一定的建议,例如,《刑法》可将食品安全犯罪归类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同时修改罪名,扩大规定范围;完善罚金刑制度;明确从业禁止制度。希望本文能为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的改进尽一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6.
"套路贷"犯罪理论研究不断深入,但从实务操作层面构建"套路贷"犯罪数额具体计算规则的论述比较有限.本文在对"套路贷"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套路贷"犯罪过程性特征,尝试地对"套路贷"资金收支关系和犯罪停止形态判断综合分类,并从犯罪单元事实划分和罪数处断两个维度,细化和完善"套路贷"犯罪金额计算具体操...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立法对公民性自由权利的保护存在不全面、不协调的"碎片化"问题。猥亵犯罪及其关联罪名在司法适用中也常常出现冲突,存在"猥亵"与"强奸"的关系不明确、"猥亵"与"侮辱"的界限不清晰等问题,难以有效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从维护刑法的稳定性角度,解决上述问题不必通过修改法律的方式,司法者可以在现有理论框架内,灵活运用体系解释方法,在刑法规范体系内部处理猥亵关联罪名的竞合问题,在刑法体系外部协调刑法与其他法律规范的适用冲突,从而实现"碎片化"到"体系化"的转变。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相对负刑事责任人排除在转化型抢劫罪主体范围之外,这一规定既不符合刑法理论通说,也与立法解释的精神相违背。基于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区别于其他犯罪人不同的刑罚处遇要求,应当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出罪机制在刑法中的表达。我国刑法出罪机制不在于犯罪构成体系中,而在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中,这也成为未成年人出罪机制在刑法中的规范表达,应当充分重视对“但书”规定的认识和运用。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案例入手,阐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含义、沿革和新旧条文比较,通过介绍侵犯法益的不同学说,指明我国大陆地区刑法所采取的学说及其合理性,再逐一阐释了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的内涵及认定标准,最后从法律规定、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三个角度来解决所提问题,得出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没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所得的财物能认定为"犯罪"所得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犯罪根源是犯罪原因论中最引人注目的问题之一,其重要性不仅在于是整个犯罪原因体系的出发点和基础,而且对犯罪本质的认识和犯罪治理采取的样本途径也有决定性影响。《论人类社会产生犯罪的根源》(载《犯罪与对策》1993年第1期)的作者认为,本体意义上的犯罪在私有制建立以前即原始社会就存在,所以犯罪的根源并不是私有制,而是“一定社会历史生产力发展阶段的‘物质生产方式’”。对此观点,很有再探讨的必要。 该文开始就提出要建立本体意义上的犯罪学,并以这个“新概念”为基础展开论述。遗憾的是该文竟没有明确解释“本体意义上的犯罪”这一全文赖以生存的基本概念。不过,细读之下,笔者觉得该文作者是想提出一个涵盖一切的在任何社会任何制度下都能成立的犯罪概念。那么现实中是否存在这样一个犯罪概念?该文作者希望突破以往犯罪学研究中的犯罪概念,建立以“社会危害性”为唯一标准的犯罪概念究竟能否成功? 犯罪学作为一门专门研究犯罪的专门学科,总要有自己确定的犯罪概念。该文为了强调所谓本体意义上的犯罪,特别选择了“罪”与“法”的衍生关系为切入点进行探讨,那么我们也由此入手,作一深层次的思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