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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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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兴伟  文冠斌 《学理论》2010,(23):149-151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模式分别表现为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模式更多地体现对抗辩论,而职权主义模式要求法官在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行使释明权。对抗式辩论原则的实现与法官行使释明权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对此,应加强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纠纷,限制法官行使释明权的范围,使民事诉讼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变,实现对抗式辩论原则与法官释明权之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
起诉状一本主义是我国刑事诉讼公诉方式改革面临的一种选择。日本是大陆法系卷宗移送主义公诉方式转向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唯一国家,因为受到职权主义诉讼传统和相关制度的制约,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在实践中不能实现其在英美法系国家所具有的防止法官预断和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功能,处于一种公正和效率均失的尴尬境地,具有同样职权主义诉讼传统的中国在公诉方式改革中必须引以为鉴。  相似文献   

3.
从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制的改革与发展实际来看,无论是采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还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国家,其民事诉讼都呈现出一种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协同诉讼的发展趋势.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要遵循世界趋势,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4.
于秀丽 《学理论》2012,(28):108-109,116
交叉询问制度是源于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的一项重要的询问证人方式,被喻为查明案件事实的"引擎"。我国在1996年第一次修改刑事诉讼法之时,庭审的模式发生了改变,逐渐改变了以前的职权主义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转化。交叉询问制度的雏形初步建立起来。然而,与英美国家交叉询问制度运行相比,我国的交叉询问制度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使得我国交叉询问制度在运行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彻底的当事人主义对现代西方国家司法危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纷纷加强法官的程序控制权以应对,而对于构建规则之治和具有职权主义传统的我们,此种加强法官职权的举措,应该谨慎,不能盲从。  相似文献   

6.
法官预断是刑事审判中容易出现的消极现象。法官预断具有预裁判性、认识片面性、跨诉讼阶段性、难根治性等特征。我国现行案件卷宗移送模式存在先天不足,庭前会议制度不够完善,庭审形式主义色彩较浓,新闻舆论造成不当影响,制约了法官预断阻却效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必须增强独立审判意识,探索庭前审查与法庭审判分离,提高庭审对抗性,规范媒体宣传。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超当事人主义”现象,其暴露出司法的信任危机。“超当事人主义”现象的背后,正是我们对司法民主观念的误读。司法民主的核心内容是为民众提供可实现的公正裁判。从法律修辞学的视角而言,具备可接受性的裁判必须以司法权威为前提;在提高法官人格魅力的同时,淡化整个司法过程的人格化因素;司法体系在信息认知方面必须对当事人足够开放,而在规范层面则应该严格限制法外因素进入。法官对裁判后果的评价,应超越于“让当事人满意”的简单后果论,在司法过程中坚守并追求“规范性共识”。  相似文献   

8.
周健翔 《学理论》2009,(25):101-103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行政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极具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行政诉讼本身的特征来加以分析,根据诉讼第三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不同地位,将其划分为行政主体型、行政相对人型以及行政第三人型,既保证了法律关系的逻辑连贯性,又便于法官判断,同时也有利于诉讼第三人明确诉讼自身权利,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标准都做出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规定,但是三大诉讼法在诉讼性质、诉讼目的,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均不同,因此在诉讼中应该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这一点已经在理论界形成共识,并且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得到了实践,但是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却仍然悬而未决,从当事人和法官两个角度对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作简单的区分,有利于对行政诉讼的标准进行分类。  相似文献   

10.
李毅 《理论导刊》2015,(4):96-99
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采用的"复印件移送主义"属于"混合式"卷证移送方式,辩方阅卷权受到限制,司法实践变通为庭后移送卷证材料。1979年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采用的是"全案卷证移送主义",这极易让法官产生预断,但观察域外刑事诉讼,预审制度、检察官的客观义务、法官的客观中立才是防止法官预断的根本原因。我国法官有阅读卷证材料判案的司法传统,"全案卷证移送主义"可让法官审前熟悉卷证材料,同时也扩大了辩方阅卷的范围,有利于法官掌控庭审的顺利进行,防止司法错误,实现了基本的司法公正与效率。今后的改革应建立预审制度,分设预审法官与庭审法官,彻底防止庭审法官预断,审查公诉也可为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11.
和谐理念贯穿中国传统法文化始终,并形成独特的"无讼"、"息讼"的价值追求,与当代和谐社会的总体精神相契合.和谐主义是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高层次超越,是我国民事诉讼模式在转型期的发展向度与最佳选择.我们可以借鉴儒家和谐理念的现代特质,重新审视道德教化的独特作用,通过优化配置法院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力与权利关系,创设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沟通的平台,注重调解模式的多样化,形成更科学合理的案件事实探明机制,从理念与制度上重构和谐的民事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调解:基于能动司法的语义、功能及限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缪文升 《行政论坛》2011,18(2):63-67
司法能动主义作为一种司法哲学的出现,其主要依据是为协调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变动性之间的矛盾。而现代诉讼理念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为核心,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机制能够使当事人具有更广泛的程序选择权。基于这样的时代要求,行政诉讼调解机制得到了实践和理论的支持。因此,在案件数量增多而司法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要更好地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解决纠纷,就必须加大行政诉讼调解的力度。为此,在明确行政诉讼调解限度的前提下,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多方合作解决纷争,将行政诉讼机制与调解机制有机衔接,形成共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统一体,建构化解矛盾的综合优势和长效机制,从而缓解行政诉讼资源有限与人们诉讼需求增多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3.
《学理论》2016,(9)
民事庭审实质化的实现离不开制度保障的支撑,主要包括诉讼制度保障、审前制度保障、审判制度保障以及证据制度保障。具体地说,诉讼制度保障应当实行以审判为中心的民事诉讼制度。审前制度保障应当注重审前证据的保全和固定;加强和优化审前证据的调查和收集;强调审前对庭审的准备功能;重视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的衔接。关于审判制度保障,应当遵循集中审理原则;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落实审判独立原则;改进裁判文书说理机制。关于证据制度保障,应当遵循证据裁判主义,证据调查应以庭审为中心,加强证人、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制度等。  相似文献   

14.
宋汉林 《理论导刊》2015,(4):100-103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可有效克服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司法效力疲软对环境权的损害,切实维护环境权。印度借鉴美国"公民诉讼"制度创设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在本土化过程中扩大了原、被告范围,创设了信函管辖、调查委员会等制度,且以司法能动推进诉讼。立足实践,借鉴域外经验,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改进完善,应注意扩大原告主体范围,简化程序,限制当事人处分权、限制辩论主义的适用,强化法院职权,设立环境公益诉讼调查委员会,实行既判力单向原则,创设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机制等。  相似文献   

15.
谈庭审制度改革中法官应具备的素质曹香达“直接开庭、一步到位”的庭审改革制,是在庭审中进行当庭质证、当庭调查、当庭辩论、当庭调解、当庭合议和当庭审判的全过程。这样的一种庭审制度改革方式,就给法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要求法官要具有适应改革形势的能力、掌...  相似文献   

16.
彭志忠  黄卫华 《学理论》2009,(9):120-122
法官释明权是法官的职权,被称为实现民事诉讼制度目的的修正器。为准确而公正地适用法官释明权,本文认为释明权适用应遵循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坚持法官中立、坚持公开透明、坚持适度的原则;应在诉讼请求、当事人举证、法官法律观点三个方面进行释明;释明的方式应分为口头和书面二种,口头方式以发问、晓谕两种为宜;法官行使释明的时间应是在当事人举证期限过后、法庭辩论结束之前进行。  相似文献   

17.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一规定从立法上否定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存在。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调解原则在诉讼活动中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当事人能够自由处分其权利,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这个职权是人民通过法定程序赋予的,往往是特定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实现公正与效率司法价值目标的一项重要制度。举证责任的合理公平分配对及时解决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率、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现行的行政法律规定,结合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从我国行政举证责任的内涵、举证责任的分配等角度分析了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主要特点。  相似文献   

19.
冯锦彩 《理论探索》2006,(1):152-154
自认(admission)是一个古老而又重要的诉讼证据规则,它的理论基础是辩论主义。英美法系围绕效果意思说来理解自认概念,大陆法系围绕观念通知说来理解自认概念。与两大法系的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对自认规则的理论研究和相关立法处于初步构建阶段,远远落后于司法实践。加强对自认规则的理论研究,对于指导司法实践,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是一种诉讼监督而不是审判监督,其监督对象不仅包括法院的审判活动,还应当包括诉讼参加人的诉讼活动。当前行政诉讼检察只注重对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不符合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与功能。基于我国行政诉讼的现实,行政诉讼检察的重心由审判型监督转向被告型监督,能够补强法院行政审判的权威,与法院形成监督行政、抵制行政权不当干预司法的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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