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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电子知识产权》2010,(1):10-10
故宫博物院与北京万邦复制技术发展有阼公司合作开发“一种中国书画仿真复制印刷拱术”。后万邦公司将专利权人以专利转让协议创形式变更为大唐万邦公司,而万邦公司与大唐刀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徐某。故宫博物院认茭万邦公司和大唐万邦公司是恶意串通,请求法蹋判令专利转让合同无效。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纫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万邦公司擅自变更专利朽人,损害第三人故宫博物院合法权益,转让合肛无效。  相似文献   

2.
郑青义 《山东审判》2006,22(4):118-120
一、案情2003年3月10日,甲与开发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将其所有的十二间沿街营业房分别租赁给甲等十一人使用(甲为一间),租赁期限自2003年3月1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2004年12月6日,开发公司与乙(也是承租户之一,其承租了二间)签订了十二间沿街营业房买卖协议,将开发公司所有的十二间沿街营业房全部转让给乙,并已办理过户手续。2005年1月4日,甲等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开发公司与乙的房屋转让行为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要求确认开发公司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其租赁的一间营业房。二、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3.
1 案例 1988年6月28日,山海关飞机场战士刘××被杀。侦察员在河水中将罪犯作案穿用的鞋缴获,同时又密取了嫌疑人胡××的鞋(均是前后空凉鞋),要求作两双鞋是否为同一人穿着的认定。现场作案鞋系退伍战士用后送给嫌疑人的,在步态特征上具有两人特征重叠在一起的特点,鉴定难度很大。由于综合运用了多种方法检验,结果正确地认定了罪犯。  相似文献   

4.
论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标的物所有权移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期付款买卖系特种买卖之一。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系其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学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时间各有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时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给付行为本身当然是履行买卖合同的行为,只是该行为同时又属于一个包含物权变动合意的物权行为,而同一行为具有物权效力与债权效力双重效果是正常的法律现象。  相似文献   

5.
在一些总结审判经验的材料上常有这样的话:“此案无明确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达××万元”,等。我认为这些提法是不确切的。这是因为对“诉讼标的”的概念搞不清楚,从而混淆了“诉讼标的”和“标的物”的界限。  相似文献   

6.
孙××系 M 城邮电局职工。1992年9月城邮电局认定孙××旷工3个多月,违反劳动纪律,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一次,取消其一级奖励工资,并做出违纪处分通报,召开电话会议传达与该局全体职工,并将通报印发本局各科、室、所、上级县、地主管机关。孙××提起诉讼称:本人没有旷工违纪  相似文献   

7.
房屋期货买卖是相对房屋现货买卖而言。现货买卖民口买受人与出卖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货钱交割结清。而期货买卖则是一种远期的买卖合同,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到标的物交付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买受人可以将合同转让于他人。因此,期货买卖成立之后,到交割之前,实物并没有交付。所谓房屋期货买卖,是指出卖人以尚未建成或正在建造中的房屋作为标的物,与买受人达成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买受人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房款的一种财产流转方式,它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房屋定期交付。买卖合同成立时,买  相似文献   

8.
【裁判要旨】夫妻一方在离婚诉讼之前将自己名下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该类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涉及公司法、婚姻法、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的交叉适用。夫或妻单方转让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权,其行为虽然不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平等处理共有财产以及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受让人主观上并非善意的考量,对该类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9.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在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之外,另行签订债权转让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借款人受让贷款银行的债权并支付一定金额的债权转让费用,但不获取任何利益的,应认定该债权转让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系以变相收取借款利息等为目的。双方签订该债权转让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行为系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依法应认定为无效;该行为所隐藏的收取利息的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10.
未经法定程序而进行的国有法人股转让应认定无效。因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一方面符合民商事合同行为的一般特征,一方面又因其牵涉社会公共利益而需要法律特殊调整,因此它是兼具私法性质与公法性质的法律行为。我国国有资产法律法规中有关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强制性规定,既是管理性规范,也是效力性规范。对于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应该并重适用经济法与民商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以前相关转让行为的效力认定,可以援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导致无效的合同法条款。  相似文献   

11.
股东资格的法律确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股东资格的法律确认,意在解决具体情形下公司股东身份认定的法律问题。在近年来的公司诉讼实践中,诸如诉请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或债权人追究股东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审查、各类股东权(投票权、知情权、利益分  相似文献   

12.
我公司所属××厂是生产当前市场上热门的某轻工产品的主要工厂。由于原有的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产品不但量少而且质差,远不能与国际同类产品相比。为了提高产品的质量,拟聘请外国N公司专家××来华帮助设计和制造设备,提供工艺和配方,培训工程技术人员,解决生产难题和开发新产品。公司指派我参加与外商谈判。该项目引进的内容是智力,这完全不同于引进设备。所发生的交易不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是一方使用另一方的智力成果,付给一定的酬金,即技术被作为一种无形财富,在国际间进行贸易。这种无形标的  相似文献   

13.
邹碧华 《法学》2005,(10):76-86
对归一性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为价值判断问题。无效说基于对交易安全的目标追求。它不利于打破公司僵局,不符合股东权保护原则,未能从根源上解决交易安全之维护问题。有效说并非必然损害交易安全,归一性股权转让后可通过吸纳新股东、将公司变更为无限责任形式的私营企业、解散公司、追究股东个人责任等手段解决交易安全问题。有效说能维护契约自由,维护股东权利,兼顾安全和效率。  相似文献   

14.
案情绍A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承建A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开发的“××大厦”工程期间,向A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购买钢材,至99年1月8日共欠钢材款计人民i690万元。同年3月18日,为使“××大厦”工程能顺利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甲、乙、丙三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协议人协议第6条第2款对保证方式作了如下约定:‘德方(即甲公司)卵未能按期付款或超期付款,由担保方(即乙公司)付清该货款并赔偿供方(即丙公司)的经济损失。”由于有了乙公司的担保,该协议签订后,丙公司依约向…  相似文献   

15.
股权转让与一人公司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柳经纬 《法学论坛》2005,20(1):81-85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股份集中于一个股东时 ,是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还是公司无以存续 ?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道难题。本文分别探讨了股权转让及其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及一人公司的存续问题 ,主张不应以股权转让合同导致股份集中于一人而认定其无效 ,并提出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应当持谨慎、分步承认的态度。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法学理论、现实后果以及各国立法例三个角度,对有限责任公司禁止或变相禁止股权转让的效力进行了讨论,论述了股权转让为公司股东固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公司章程对其予以禁止或变相禁止应被认定为无效规定。  相似文献   

17.
利益衡量理论对于找寻认定刑事诉讼行为无效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该理论中隐含了判定刑事诉讼行为无效标准的模式,为效力认定提供了契合的思维方法,是对既存认定方法的系统化,并且将对诉讼行为效力的判定与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密切地联系起来.通过利益识别与归类、筛选与权衡等步骤,并辅之以特定诉讼行为与程序整体利益的动态协调,从而确定刑事诉讼行为无效的标准.具体而言,任何侵犯最高位阶利益、违背刑事诉讼的核心性原则、破坏基础性构成要素、违反重大公共利益的刑事诉讼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相似文献   

18.
<正> 云南省某小学女教师刘×,现年三十岁,一九六七年初中毕业后,被分配在××电机厂做学工。十年内乱期间,她的母亲因历史问题在“清队”中被调离医务工作,遣送回农村。正当刘的家庭出现此一危难时,同一车间当时担任原群众组织头头的工人王××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1992年3月,甲公司购得演员××肖像版权,并以此肖像作正面中心图案,编排设计了一套瓶贴,用于该公司生产的“A免洗护发素”瓶装装璜。同年该产品获得中国“世界蓝天奖”美容化妆品博览会银奖,被中国精品推展会推荐为国产精品。1992年10月,乙厂以“A免洗护发素”瓶贴中同一底版肖像为中心,设计了一套瓶贴,印刷了9500套,用于其生产的“B免洗护发素”的瓶装装璜,并将该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其瓶贴的大小、形状、颜色、图案、中  相似文献   

20.
《法学》1989,(11)
1986年4月10日,上海市××开发公司(下称“开发公司”、甲方)授权其第一开发分公司与××综合贸易公司(下称“综贸公司”、乙方)签订一份《商业用房拆迁协议》。该协议除规定建成九层楼房和七层楼房各一幢,以及有关过渡用房等问题外,还明确“甲方为新建九层项目拆除乙方原有商业网点2149.3平方米”(第四条);“甲方建造的七层楼房,安排给乙方作商业网点面积一、二层及地下室的全部设计面积(地下室征得××区人防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九层大楼安排给乙方作商业网点面积,以××设计院85年5月8日图纸为准”(第五条)。1986年3月15日,九层大楼竣工,开发公司将大楼移交给该公司第一分公司房管站,并按规定向综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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