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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央通过的公安改革框架性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公安执法工作改革,提出实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公安机关管理服务和执法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指出: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在公安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侦查人员中,按照一定比例和条件遴选优秀人员担任主办侦查员,突出其在侦查办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构建侦查办案责任与检察、审判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按照责权利  相似文献   

2.
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公安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完善办案责任制,构建刑事司法责任体系,并通过该制度的建立提高刑事办案质量,优化侦查工作体制,促进侦查队伍良性发展。从制度功能和目前的政策依据来看,主办侦查员在现阶段只是一种办案资格,不宜对其进行等级划分。另外,主办侦查员的办案责任只是刑事执法办案责任链条中的一环,主办侦查员只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要实现该制度的核心目的,在制度构建上须以科学合理、注重实绩的遴选考核制度为依托,以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侦查办案责任制度为重点,以凸显特色、匹配职责的职业保障制度为基础。  相似文献   

3.
检验报告是解决刑事案件专门性问题的科学证据。其与鉴定意见、专门性问题报告或专业人员推断结论等有着显著的区别。作为科学证据,检验报告具有证据能力的条件是具有刑事证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且以检验报告的证据相关性为核心,判断检验报告的证明价值。检验报告应用于刑事诉讼中特别类型的专门性问题,检验报告的制作主体应具有科学共同体的专业资格,检验程序符合科学即特定的规范操作流程。检验报告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对象,检验报告的技术标准应以国家或国际官方颁布的标准为准。指导性案例重申了检验报告作为刑事证据种类的实践价值。在大数据时代,检验报告应成为刑事证明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可供选择的科学的证明方法。  相似文献   

4.
主办侦查员的选任机制包括选任主体、选任范围、选任程序、选拔标准四个方面,目的是确保选拔出优秀的主办侦查员。在运行机制上,要合理设定主办侦查员的办案权限和责任清单、通过监督制约机制、激励与退出机制来保障主办侦查员的合理运行。同时,要从身份保障、工资福利保障以及执法办案保障方面来协同主办侦查员制度,从而建构涵盖主办侦查员责任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审法官审判负责制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5.
主办侦查员的选任机制包括选任主体、选任范围、选任程序、选拔标准四个方面,目的是确保选拔出优秀的主办侦查员。在运行机制上,要合理设定主办侦查员的办案权限和责任清单、通过监督制约机制、激励与退出机制来保障主办侦查员的合理运行。同时,要从身份保障、工资福利保障以及执法办案保障方面来协同主办侦查员制度,从而建构涵盖主办侦查员责任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审法官审判负责制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6.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推进,公安刑事执法办案工作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其中,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成为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安机关要坚持从不同地区刑事办案实际情况出发,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按照"探索内部整合、明晰职责权限、确保衔接有序、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建设,并在刑事办案实践中不断予以调整、完善。  相似文献   

7.
刑事侦查员处在打击犯罪的前沿阵地,是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主力军。针对新时期公安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如何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安刑事侦查队伍是当前人们日益关心的重大课题。侦查员的素质是保证侦破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把练好内功,增强素质作为...  相似文献   

8.
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对侦查工作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以一线侦查人员为调查对象进行的研究表明,主办侦查员的职业核心能力主要包括应用侦查措施与证据收集能力、领导决策与组织协调能力、勇于担当与忠诚履职能力、法律素养与规范执法能力、缜密的侦查思维与心理应对能力、综合素质与学习创新能力和经验丰富的侦查办案能力。根据各职业核心能力属性、地位和作用,提出了"1222层次"的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冰山能力模型",希望该研究结果能够为主办侦查员的遴选、培训和考核提供理论基础和应用依据,进而确保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主办侦查员制度第一次在中共中央全会的决定中提出来,并与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并列作为刑事执法流程中的责任主体,这对侦查工作的法治化和侦查制度的建构具有重大的指导意  相似文献   

10.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意在提升办案质量、强化办案责任、减少行政干预,构建刑事司法责任体系,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笔者认为,主办侦查员制度设计与探索试点要注意如下几点:  相似文献   

11.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的侦查、公诉、审判模式。为了从刑事司法源头上确保各个诉讼环节的刑事司法属性,必须建立科学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运行机制,破除司法权的行政化、地方化倾向。在公安侦查领域,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构建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目标,设立相对独立的侦查机构,建立主办侦查员员额制度、独立办案制度、责任终身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主办侦查员制度是当前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主办侦查员是一种职业资格,只有具备相应条件的侦查员才有资格成为主办侦查员。主办侦查员制度对于当前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侦查员的消极性和错案责任追究的困难性等问题作出了回应,有效地推动了侦查工作的发展。主办侦查员制度对于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与当前法院实行的主审法官制度和检察院实行的主任检察官制度的衔接,对完善我国的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与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原则,也是国际刑事准则.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要求禁止基于同一事实将一个人置于双重危险之中,与既判力、一事不再理具有相同性质.我国的刑事再审制度应引入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以与国际刑事司法接轨.  相似文献   

14.
一、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意义我国公安机关现行的侦查办案行政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侦查员责权利不清,侦查办案的积极性,注意全面主动性和创造性远未发挥,侦查员个体的素质与能力远未激活;二是侦查员个体的地位与作用未突出,高素质办案人员的作用被多头请示、层层汇报的层级团队所掣肘、掩没,办案效率远不能适应侦查工作的需要;三是侦查员的任务来自于行政领导的临时分配与调遣,缺乏责任  相似文献   

15.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阶段,侦查质量直接关乎审判的效果。主办侦查员制度是审判中心语境下提升侦查质量、完善司法责任制、应对侦查人员出庭的必要举措。构建符合审判要求的刑事侦查体制必须明确主办侦查员制度的范畴,破除其内在的制约因素,构建出符合侦查实践与刑事审判要求的侦查机制。  相似文献   

16.
浅谈侦查中的非逻辑思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逻辑思维作为人类思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性思维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刑事侦查作为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工作,它既需要运用理性的、逻辑的思维方式,又需要运用非理性的、非逻辑的思维方式,在侦查实践中,侦查员在培养和提高自身逻辑思维能力的同时,必须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的非逻辑思维能力,从而使自己成为一名具有优秀思维品质的刑侦专家。  相似文献   

17.
作为刑事政策学研究对象的刑事政策概念应当具有科学性,而这与刑事政策学的科学性紧密相联.刑事权力应当成为界定刑事政策概念的逻辑支点,因为作为科学的刑事政策学是一种关于刑事权力的理论知识体系.刑事政策学的科学性,使它不得不限于研究刑事权力与最明显最极端的分裂性社会行为之间的矛盾,这既是其高明之处,也是其无奈之举.  相似文献   

18.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方向性部署,刑事政策作为社会控制与犯罪预防的重要手段,也应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视域下调整其基本立场与价值取向.回顾以往我国刑事政策的演变,不难发现其愈发呈现出预防性的积极态势,然而其活跃的立法、精细的规制,也受到一些刑法扩张弊大于利的质疑.我国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9.
完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对证人进行有效保护,既是消除证人作证顾虑、救济其合法权利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被告人质证权、彰显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法律程序社会价值的体现.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进行了增补修改,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原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不足,但仍然存在一些缺憾.应进一步完善刑事证人保护立法,明确刑事证人保护的具体机构,健全刑事证人社会救助体系,确立刑事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20.
人民侦查员制度是指在诉前阶段吸纳社会公众参与公安机关的司法活动,尤其对涉及公民基本权利采取限制和剥夺的强制措施时,由社会公众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对警察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民主制度.对警察权授权的立法本身存在着宪政缺失,决定了在我国推行人民侦查员制度很有必要,同时,在我国推行人民侦查员制度具有坚实的宪法基础.结合我国实际,我们可以从同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等人员和机构中选举人民侦查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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