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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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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柯卫  王国平 《求索》2010,(8):163-165
地方立法是由法律规定的地方权力机关为在其行政区域内执行国家立法或补充国家立法空白而进行的立法活动,是我国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最能反映民众的利益和诉求,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及方便性等特点,是解决权益纠纷的最直接手段。虽然我国的《立法法》等相关法律都不同程度的体现了扩大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构想,但实践操作过程中仍有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只有切实而充分保障公众的立法参与权,调动公众的积极性,才能保证立法从提案到法律公布以及实施中的立法监督都符合科学化和民主化要求,进而落实并完善地方立法制度。  相似文献   

2.
正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不同于国家层面立法,其立法权限有限,适用范围为一地一域,调整的法律关系相对明确具体,因此在立法导向上应当立足解决当地实际问题,立法用语应当尽量指向明确。我们注意到,在一些地方立法中,过多过滥使用依法有关/相关+部门/规定、模糊使用及时按时法定程序等不确定性、模糊性表述。此类表述,无论是为了各部门法协调统一而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之间导致的,客观上致使法规、规章条文缺乏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成为纸面上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多年以来“宜粗不宜细”一直是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均采用的立法原则。地方立法承担的主要是具体执行中央立法的任务,这要求法律条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规定应当具体、明确、详尽。因此,根据地方立法的定位及其功能,地方立法应把“宜细不宜粗”作为立法原则和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追赶现代社会文明的脚步、加强地方立法、引导、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观点,总结探讨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对于改进和加强这一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一、用系统的观点认识地方立法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系统科学是一门新兴的以系统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学科,它深刻地揭示了物质世界联系和发展的本性。系统方法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以及我们正在从事的改革和建设事业都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认真地分析和研究系统工程,运用系统的规则和实施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看待地方立法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一复杂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地方立法工作更  相似文献   

5.
《公民导刊》2013,(6):2-2
日前,记者从上海市人大获悉,《上海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已列为今年立法预备项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已纳入地方立法。张春景和盛雷鸣两位代表在今年初该市人代会上领衔提出议案,建议通过地方立法,提升诚信的法律地位,明确信用机构、征信管理体制和失信惩戒法律机制;依法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以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为切入点,以个人身份证信息和银行业征信系统信息为基础,整合税收、公用事业费用、养老、医疗、保险以及法院民事判决等基础信息,逐步形成以法治为保证、以金融、税务、工商、行业监管等个人信用数据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相似文献   

6.
国家宪法和法律对于几种立法规定有"批准"程序。批准程序属于事先监督,是最严格的立法监督程序,因为所有被批准的条例、法规,必须在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1980年12月14日自治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补充规定"。后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以后才生效。乌鲁木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条例"和"规定"需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各自治州、自治县通过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虽然经当地人大会议通过,但必须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自治区搞自治条例,也需经全国人大常  相似文献   

7.
<正>立法规划是立法机关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立法研究、论证和预测的基础上,就一定时期的立法工作、立法任务所作的总体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从1991年开始编制立法规划,从第八届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在届初之年制定立法规划。2013年9月初,中共中央转发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今后五年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1993年省一级地方人大换届,北京、江苏等多个省份开始编制五年立法规划。20多年  相似文献   

8.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人大深入推进“小切口”立法对完善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地方立法,经历了萌芽、探索、发展、繁荣四个时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供给,表现在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法制化和系统化;构建了完善的行政保护体制。但形式内容的单质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空虚化、施行的边缘化等问题值得关注。新时代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立法,需要把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初衷,站在文化自信的时代制高点,维护文化多样性。此外,还应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实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杨志勇 《人大建设》2008,(10):11-13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如果制定法律的全过程尽可能透明和公开,公众参与其中并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那么,公众不仅会对法律抱有真正的敬畏,更为重要的是公众会与法律由此产生良性互动,从而有助于良好法治生态文化的培育与生长。综观近年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全民参与讨论,公众的智慧得到最大可能的吸纳,无疑是值得关注的亮点。  相似文献   

11.
地方立法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对于施行法律法规,引领、推动和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地方立法的质量是地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地方立法应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助推发展的理念,做到注重现实、明确目的、找准视角。  相似文献   

12.
<正>今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首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本次修改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把过去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全国只有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拟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这便是"地方立法的扩容"。关于地方立法扩容,当前法律界讨论甚多。笔者认为,地方立法扩容符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大方向。其原因有三:其一,这一举措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凡属重大改  相似文献   

13.
关于地方立法选项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刚 《人大研究》2003,(1):26-28
一、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地方立法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立法规划和计划的重要性也在日益增强。编制立法规划能够预先把握一段时期内地方立法的总体需求 ,确定地方法制建设的重点和主要目标 ,整合立法需求 ,避免重复立法和分散立法。编制年度立法计划 ,是为了在立法规划的基础上 ,选择当年立法需求最为突出 ,立法可行性最强的项目 ,并合理安排审议时间 ,保证审议工作有序进行 ,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益。立法规划和计划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  相似文献   

14.
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首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本次修改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把过去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全国只有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拟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这便是"地方立法的扩容"。关于地方立法扩容,当前法律界讨论甚多。作为人大机关立法工作者,笔者在此也谈一点个人看法,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15.
<正>交通运输行业事关地区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依法行政"既是国家基本方针,更是构建和谐行业、引领科学发展的基本保障。"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我国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既有全面的系统性规定,也有根据运输形式细分的具体规定。但是,具体到各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和社会基础的不同,也需要结合地区实际,在全国性规定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地方性规章。就地方交通立法方面,笔者结合工作,谈两点思考。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我国两级立法体制的优势,在加强中央立法工作的同时,也不忽视地方立法工作,以保证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目标的实现。本文拟就地方立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略陈管见,以期对于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有所帮助。一、关于地方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问题我国的立法体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宪法和基本法律外的其他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特别授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  相似文献   

17.
地方经济立法是国家经济立法的具体化和必要补充,是建立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规范、引导、推动和保障本地区经济发展、完善地方经济法制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8.
季金水 《时代主人》2013,(10):42-43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为实现这一目标,终身教育领域的立法工作自然必不可少。本文试就终身教育地方立法的若干问题作些探讨。一、终身教育地方立法的主要依据笔者认为,终身教育地方立法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由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特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79年以来的15年间,我国的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000多件。这些法规对于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四大和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之后,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议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如何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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