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政府权力法治化是实现政府治理法治化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政府权力需要从三个维度完成其法治化。第一个维度,在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中,应当以法治的方式限定政府权力,政府权力推进改革应当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第二个维度,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应正视政府权力在经济生活中的越位和缺位,进而以法治的方式厘清政府权力的边界,构建参与协作式的主体间性关系;第三个维 相似文献
2.
秦文献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5,7(5):48-50
社会主义政治主体的行为文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作为现代政治文明产物的政治主体政府承载了政治文明的全部内涵,因此,政府行为文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政府文明的一切建构最终都要通过政府行为体现出来,而政府行为在实质上就是政府权力的运作过程,政府行为文明就是政府权力运行规则化、制度化,具体而言,就是对权力的取得、权力的边界、权力的内容和权力的监控都要实行规范化、法治化。同时,规范有序的政府行为文明需要体现现代政治文明的法治观念的强力支撑和保障。 相似文献
3.
4.
5.
吉永生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8(6):91-93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首要尺度,是区分先进型的和谐与落后型的和谐的首要标志。倡导法治必须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的精髓是约束政府权力、捍卫公民权利,依法行政与违法行政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权力是有限的,后者却景仰无限权力。政府的法治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一种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即法治政府虽非和谐社会的充分条件,却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单靠政府讲法治还不足以实现社会和谐,但如果政府不讲法治就会毁掉社会和谐。因此应采取三条措施,一、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全国范围内的竞争性审判;二、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出庭应诉;三、以启动行政法律法规的违宪审查为核心捍卫宪法的尊严与权威。 相似文献
6.
7.
现代政府制度,就是适应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要求,以市场经济和法律规范为基础,以发展民生和社会和谐为取向,建构的公权民授、越权必纠、运作透明、问责清晰、高效清廉的政府体制模式.这种政府制度浓缩了自由、民主、平等、竞争、人权等现代性元素,适应并支撑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其基本特征是治理主体多元化、权力界限明晰化、权力界限明晰化、功能取向社会化、政府行为民主化和权力运行规范化.构建现代政府制度的可行性路径为:完善授权机制,型塑民选政府;强化法律规范,型塑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型塑有限政府;精简行政机构,型塑高效政府;推进权力公开,型塑清廉政府. 相似文献
8.
得其一而思三,死而后已,永无止境的权势欲,是全人类共有的皮鞭倾向。我国现行的国家权力体系内,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可依法实施监督。政府法治监督就是具有法定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政府法律监督属层级监督,行政监督属专门监督。其监督是法治而不是法制,法治与人治相对立,法制可为人治服务。法制并无人民监督政府的意义。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权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督,是依法行政的保障。一部行政法,将构建为行政组织、行政行为以及对行政组织和行为的法制监督三部分法律规范的总和,足见监督法制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9.
10.
高松元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6):18-21
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问题日益突显,迫切要求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主要目标是将全能政府模式转变有限政府模式,即政府让权于社会,实现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在现代民主社会,有限政府模式是一种法治型政府模式。由于权力扩张的冲动,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政府常以"创新"为由,突破宪法与法律约束,不断地扩充自己的权力。因此,社会管理创新需要通过完善宪政制度与健全法律体系,对有限政府的权力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1.
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转型及其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论坛》2015,(5):42-47
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部分,政府治理转型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面临着"名义法治"的阻碍、官僚制与民主的冲突、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的冲突、公共权力与社会自治权利的冲突等严峻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必须进行政府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在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应当全面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发挥法治的价值与功用,建立与民主机制相协调的有效的治理体系,切实创新治理方法、提升治理能力,并以宪法、法律手段确认社会自治权利,最终形成以"强政府—大社会"为轴心的多元共治的"善治"格局。 相似文献
12.
现代政府制度,就是适应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要求,以市场经济和法律规范为基础,以发展民生和社会和谐为取向,建构的公权民授、越权必纠、运作透明、问责清晰、高效清廉的政府体制模式。这种政府制度浓缩了自由、民主、平等、竞争、人权等现代性元素,适应并支撑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其基本特征是治理主体多元化、权力界限明晰化、权力界限明晰化、功能取向社会化、政府行为民主化和权力运行规范化。构建现代政府制度的可行性路径为:完善授权机制,型塑民选政府;强化法律规范,型塑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型塑有限政府;精简行政机构,型塑高效政府;推进权力公开,型塑清廉政府。 相似文献
13.
我国政府垂直管理制度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学界对政府垂直管理制度关注与研究较少,但政府垂直管理却是我国目前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在如何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方面存在诸多困惑与问题,很有必要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视角对我国政府垂直管理问题予以分析。通过宪法和其他宪法性法律严格控制垂直管理的设定与扩大,使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和关系处理充分体现平等、民主、法治的宪政精神,将是实现我国政府垂直管理制度法治化的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14.
试析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一、与中国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现代化的目标 1.法治化。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它要求行政管理法治化。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本质在于法律规定行政活动的机构、权限、手段、方式和后果,行政管理必须遵守法律并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实现行政管理法治化,必须做到:制定健全、完备的法律规章,使机构设置、权力运行、行政结果等一切政府行为都纳入法律规范之中;树立法律权威,改变因人废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的局面;建立严厉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防止执法不严、滥用职权、违法不究等现象的发生。总之,行政管理法治化要体现为行… 相似文献
15.
论市场、政府与法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磊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4):28-31
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对政府和法治提出了不同要求。在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我国应当尽快完成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化,并在法治原则的制约下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 相似文献
16.
为了避免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双重困境,需要建立一个有效、有为、有力、有责的现代责任政府,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善治为责任政府建设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分析框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治理的现实逻辑则为责任政府建设提供了新的内涵和实践动力。当前,应在善治基础上建设理性、生态、有为、法治、民主、协作的责任政府,建立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互动、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的多元治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公正、市场提高效率的治理模式,从而使政府治理体现善治要求的权力分享的内在本质属性和市场经济治理要求的公平、自由、效率、法治、生态,最终实现经济治理以及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善治效果。 相似文献
17.
田宝会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3):94-96
基层政府官员的法律认知依然陈旧,法律国家主义和工具主义色彩浓厚,缺乏公民意识,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仍不相适应。应当从增强自我审查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明确现代法治政府的正确定位、树立和培养公民意识等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相似文献
18.
《政治学研究》2017,(4)
名实分离现象长期且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权力运行过程,这一现象是地方政府在法律软约束与经济硬约束不平衡情境下的一种行为策略。本文构建了情境-过程的分析框架,通过对组织外情境、组织内情境、行动者、行动结果四个基本要素加以分析,揭示了地方政府权力过程名实分离现象的产生机理,并通过个案研究对此进行了验证。地方政府权力过程的名实分离行为是其处理多元任务困境时,通过对组织内外情境加以理性判断后的选择。一方面,法律软约束与经济硬约束的组织外情境,促使地方政府形成"经济优先、兼顾法治"的治理逻辑;另一方面,在这种逻辑下,地方政府对组织内情境进行局部重构,使其与外部情境相协调,形成效率优先的权力运行规则。由于权力运行的正式规则存在缺陷,难以有效实现效率原则,而非正式规则因具备灵活高效等优势而彰显活力。因此,正式权力的非正式化运作现象大量存在于地方政府的权力过程,甚至超越了现有的法律规定。但法律软约束并非无约束,公然违背正式的权力运行程序有可能遭到责任追究,而名实分离的行为则因其外在形式的合法律性而被地方政府所青睐,作为规避违法风险的理性选择。尽管权力过程的名实分离有其合理性,但暗含权力非法治化的风险,进而滋生腐败、地方政府间合谋等权力异化问题,侵蚀了权力运行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9.
谢自强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4,(3):33-34
现代信用应从一般的伦理道德标准上升为经济的、法律的规范,进而扩展到政治文明的层面。政府信用是构建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的关键,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保障,是遵守WTO规则的基本要求。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必须从强化政府信用意识、减少政府行政审批环节、建设规范政府权力的法律体系、提高政府政策透明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等五个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