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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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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是否惩罚,或者惩罚到何种程度,反映了一国刑事立法技术以及价值取向问题。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预备、未遂以及中止,是否需要全部犯罪化?对其全部犯罪化能在何种程度上起到防控网络犯罪的作用?中外刑法在此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文章通过对各国刑法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相关规定之比较,以探讨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之路。  相似文献   

2.
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一种未完成形态,关于犯罪预备是否应受刑罚处罚的问题理论上存在着一些争议,有学者反对处罚犯罪预备,他们认为处罚犯罪预备行为违背了刑法的基本理论、违背了当代刑法慎刑的价值取向,更违背了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而有些学者又坚持认为对于犯罪预备应当给予刑罚处罚,并从理论、政策、法律、事实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论述。但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过于绝对。就我国目前关于犯罪预备处罚的立法规定来看,我国刑法在原则上处罚所有的故意犯罪的预备行为,这不仅给人刑法过于严厉的印象,也不利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真正对犯罪预备加以处罚的情形少之又少,最多也是针对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预备行为加以处罚,这就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鉴于我国的实际,笔者认为在规定处罚犯罪预备的基础上,有必要对犯罪预备的处罚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3.
刑法总则规定犯罪未完成形态原则上都是犯罪行为,但这一规定造成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混淆,在司法实践上违背现实情况,在刑法体系上造成与分则具体罪名构成要件的自相矛盾,而且在刑法理论上引发了学者对我国犯罪构成立法模式的误解、争论。因此应该对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规定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4.
当前,经济犯罪中的贪污案件日益增多,这种罪表现出的预备、中止、未遂、既遂的犯罪形态很难划分,司法实践中往往把预备、中止、未遂犯罪形态当作既遂形态处理,或者对预备、中止、未遂犯罪形态不予刑事追究,因此,探讨贪污罪的犯罪形态,划清预备、中止,未遂,既遂的界限,准确量刑,不仅对于刑法学理论,而且对司法实践都有重要意义。 一、贪污预备犯罪形态 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贪污犯罪预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贪污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犯罪行为。贪污预备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构成要件是:  相似文献   

5.
走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界争议较大的问题。应以法律文本为起点,以刑法理论为推理依托,分析、阐述走私犯罪的预备、未遂与中止形态,以期揭示法律规定的原有之意,为实践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6.
在故意犯罪的过程中,存在两种类型的犯罪形态:一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一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在我国刑法理论中,一般是以这两种类刑的犯罪形态为依据来划分犯罪构成的。把犯罪的完成形态分为一类犯罪构成,把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分为另外一类犯罪构成,使两种类型的犯罪形态分别属于两类犯罪构成。但是在犯罪构成的称谓上略有不同。例如,有的把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称为“一般形态的犯罪构成”,把未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称为“特殊形态的犯罪构成”;有的则是把前者称为“基本的犯罪构成”,把后者称为“修正的犯罪构成”。这种划分方法,主要目的不在于研究一罪不同形态的内在结构及其相互关系,而在于揭示两类犯罪形态的犯罪构成的不同特点,其重点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说明犯罪的未  相似文献   

7.
证券犯罪的犯罪形态,是指在证券犯罪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所呈现出的静止状态.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形态包括犯罪的预备、来遂、中止与既遂形态。在证券犯罪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刑法对大多数构成证券犯罪的行为均要求具备情节严重或者数额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是犯罪.对于这类犯罪.行为首先是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旦实施这样的禁止性行为就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的处罚所以.在这类证券犯罪中不应包括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形态。  相似文献   

8.
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未遂是刑法学犯罪论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中世纪意大利法学使未遂的概念得以发达 ,加罗林纳刑法典设有未遂处罚轻于既遂处罚的规定。一般认为 ,现代意义上的未遂立法 ,始于 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 ,并被 1871年德国刑法典继承 ,至 2 0世纪初 ,故意犯罪的未遂形态就已经较为普遍地规定在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典中了 ,成为各国刑法中绝不能少的一项刑法制度。我国刑法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在犯罪未遂形态规定上表现为不同的立法例 ,由此带来了未遂犯理论上的差异 ,本文尝试着就大陆法系国家与我国刑法的未遂犯问题进行一下…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刑法中明确了犯罪预备的概念和对预备犯的处罚原则,但在刑法理论界颇有争议,它与罪刑法定原则相违背,且条文本身存在逻辑问题,犯罪预备立法突破了法与道德的界限,将道德规则引入了刑法领域,从而大大扩大了处罚范围,使我国刑法过分严厉。由于缺乏科学性及合理性,犯罪预备在实践中遭到了虚置的尴尬局面,这说明犯罪预备拉大网式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刑法资源的浪费。  相似文献   

10.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阴谋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预备形态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其基本特征理论上几无争议,但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阴谋犯的区别理论上仍然有不同的认识。对此进行评析,以图厘清三者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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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未完成形态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一样存在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等未完成形态 ,在认定单位犯罪未完成形态时应注意不能把单位的决策行为认定为单位犯罪预备等 ,对实施人员自动停止实施、单位中止犯罪中的“有效性”要件问题应具体分析。另外 ,本文还分析了单位犯罪过程中单位领导人变更后新任领导人中止犯罪、由于实施人员的认识错误致使本罪未遂他罪既遂等特殊情形  相似文献   

12.
刑法规定,行为人绑架被害人后又将其杀害的依绑架罪论处,绑架杀人的犯罪形态应是牵连犯;绑架后又对被害人抢劫的,应对绑架罪与抢劫罪予以数罪并罚;绑架罪包含了两个具体构成要件,即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厘清绑架罪中的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则是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3.
"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的命题并不科学,危险犯有既遂形态,也有未遂等未完成形态.通过对我国刑法学界提出的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诸多观点进行梳理并加以充分论证分析,从而选择和确立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内核及立法取向的危险犯既遂形态判断标准,是完善该理论的必经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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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犯是近年来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形态,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犯罪形态并没有引起重视.本文从解释论与立法论的意义上,对此犯罪形态加以研究,以揭示其法律性质并评价其立法上的利弊得失.  相似文献   

15.
犯罪未遂形态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澳门回归祖国后,由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刑法的价值取向、法律观念的不同,区际司法冲突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通过比校内地与澳门刑法中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构成、处罚等方面的差异,以便更好地同犯罪作斗争。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单独犯罪中 ,判定犯罪行为的停止形态时 ,如果实行行为完全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客观构成要件 ,为犯罪既遂 ,否则为犯罪未遂及其它未完成形态。然而 ,在共同犯罪中 ,由于犯罪行为是二人以上的多个人行为的组合实行行为 ,而且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实施程度又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因此 ,对共同犯罪行为的既遂及未遂等状态的判定必然呈现出较单独犯罪的特殊性及复杂性。本文就简单共同直接故意犯罪中 ,各实行行为犯罪既遂及犯罪未遂认定因果关系的剖析 ,讨论共同直接故意实行犯的既遂与未遂、犯罪停止形态的确立及不同程度的犯罪既遂确立问题 ,并对共同脱逃行为、共同偷越国 (边 )境行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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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未遂问题浅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问题的提出受贿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它同其它许多故意犯罪一样,其全部发展过程也可以划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既途是受贿罪的完成形态,它意味着受贿人的行为已具备了受贿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已经完成,犯罪过程已经结束。而受贿罪的未遂,则是由于受贿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在实行阶段被迫停顿下来而形成的受贿罪的一种未完成形态,它作为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态以区别于受贿既遵的标准形态。对受贿罪未遂的处罚问题,各国刑法规定不尽相同,多数国家刑法典只在总则中规定了未遂犯的处罚原则,而对于受贿未遂问题在分则中…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对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进行单独犯罪化处理。司法实践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对多次盗窃进行司法认定。“多次盗窃”可界定为一年以内三次以上非较大数额的一般盗窃。应当将盗窃预备、中止、未遂行为纳入“多次盗窃”的认定范围,当且仅当纳入多次盗窃认定范围的各盗窃行为均系未完成形态时,多次盗窃构成的盗窃罪才可能存在未完成形态。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对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进行单独犯罪化处理。司法实践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对多次盗窃进行司法认定。“多次盗窃”可界定为一年以内三次以上非较大数额的一般盗窃。应当将盗窃预备、中止、未遂行为纳入“多次盗窃”的认定范围,当且仅当纳入多次盗窃认定范围的各盗窃行为均系未完成形态时,多次盗窃构成的盗窃罪才可能存在未完成形态。  相似文献   

20.
论转化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转化犯是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某种违法现象或者较轻的犯罪 ,在一定条件下向犯罪或者另一种较重的犯罪转化 ,并依照转化后的犯罪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的转化犯 ,分两种形式 :一是刑法明文规定的转化犯 ;二是“两高”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转化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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