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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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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不同于建筑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也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构成后,一定范围内的可能行为人应当分担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责任。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住宅向高层化的发展,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案件越来越频繁的发生,我国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面的立法空白逐渐显现出来,尽快确立高空抛物责任尤为必要。由于高空抛物致害案件多发生在建筑物中,所以本文以建筑物为例,通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主体的相关理论进行比较分析,说明了相关致害人理论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探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王成  鲁智勇 《法学评论》2007,25(2):141-150
对于如何界定及处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司法实务界及学术界存在分歧。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不同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致人损害侵权行为,也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构成后,一定范围内可能的行为人应当分担受害人的损害,而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种责任的正当性在于其有利于真正行为人的发现和类似行为的预防。  相似文献   

4.
本文认为高空抛物行为并非物件致人损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高层建筑内住户不应承担替代责任,亦不适用公平原则。侵权责任法草案第83条规定有不妥之处,应予以修改或废除。最后,文中提出了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救济对策。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的首日,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也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此案具有样本作用和警示意义。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过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通常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文明行为,难以有效保障"头顶上的安全"。  相似文献   

6.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类型,因侵权责任人难以确定而须适用过错推定这一特殊规则,从而涉及法律推定、民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相似文献   

7.
高空抛物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颇多争议。在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被抛掷物致害责任所吸收,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和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行为的区别,明确在实践中对该问题的处理方法。本文想通过对法律条文的分析,明确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形态和抗辩事由,同时提出对法律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高空抛物致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出台前就一直备受争议,然而在《侵权责任法》出台后,高空抛物致害责任仍然面临理论法学的质疑,以及法律适用的不确定。立法思维的局限性,致使高空抛物致害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逐一暴露。虽然,《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为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原则性的思路,但是该规范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而在司法实践中遭遇瓶颈。本文主要围绕《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为中心,重新对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进行审视,面对高空抛物致害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困惑,拟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9.
深报 《政府法制》2010,(15):12-14
近年来,各种疑难法律纠纷不断出现,如高空抛物邻里是否需“连坐”,“楼脆脆”的责任谁来承担,医院乱开检查项目患者如何维权,等等。随着7月1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正式实施,这些曾经棘手的问题在法律上都有了明确的规定,相关纠纷也将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10.
高空抛物损害赔偿救济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城市问题日益突显,高空抛物侵权案件频繁发生,成为城市中损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一大顽疾。针对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事发频繁,损害性强,具体侵权人不明等特点,最新颁布的《侵权行为法》对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但仍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试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特点进行分析,对高空抛物与共同危险行为的比较及对最新立法的认识等来探求高空抛物损害救济之社会化趋势。  相似文献   

11.
高空抛物行为近年来频频发生,给受害者以及整个社会都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侵权责任法》第87条虽然结束了“无法可依”、“同案不同判”等尴尬境况,但其法理依据仍然值得商榷。本文在总结分析前人对高空抛物侵权民事责任的研究基础上,重点对高空抛物侵权归责责任与举证责任进行了一番梳理,针对现行法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与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高空抛物罪的立法是我国积极主义刑法观的有力映射。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共秩序。高空抛物罪作为抽象危险犯,已将刑法规制的节点提前,为避免该罪成为口袋罪,有必要对其构成要件中的诸如“高空”“情节严重”等要素进行规范。高空抛物罪的犯罪故意仅指对抛物行为的故意。部分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成立高空抛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  相似文献   

13.
吴昊 《法制与社会》2011,(25):275-276
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众说纷纭,历来是学者争议的焦点。直至《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其中第87条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侵权行为做出的明确规定,为该类案件的准确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第87条规定在适用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争议。本文主要从《侵权责任法》第87条入手,分析该法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善性意见,以期望为司法实践活动提供有力帮助。  相似文献   

14.
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自入法之日起即饱受批评,又因司法适用中存在一定漏洞而引发质疑。将高空抛物致害责任置于不确定加害人责任框架下进行体系性解读,有利于重新认识和评估立法上设定这一责任规则的正当性和局限性。不确定加害人责任既不符合固有侵权责任构成理论的预期,也未遵循传统诉讼理论在证明责任上的一贯立场,为了缓和其内在局限和避免发生泛用,须就不确定被告的范围、责任形式及举证负担等适用条件作出限制。立法上设定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规则时亦应注意其局限克服。我国民法典第1254条通过修正和完善其适用条件,深化了侵权责任法第87条确立的限制观念,具有明显的进步性。然而,民法典作为一部基本法,其规定难以包罗万象,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规则的适用漏洞仍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基于法官的个案经验进行填补。  相似文献   

15.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从高层建筑上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行为。因在实践中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又无统一的法律依据,在理论界与实践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本文通过对高空抛物行为特征的分析,就当前理论争议焦点进行深入研究,得出了该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与责任承担方面的相应结论。认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应在侵权法中单独设立相关法条,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将建筑物全体使用人推定为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能证明自己无此行为的除外。  相似文献   

16.
敦宁 《河北法学》2023,(3):62-81
作为高空抛物罪入罪条件的“情节严重”,在具体内涵和判断标准上都较为模糊,为保障司法认定的准确性,需要从刑法教义学层面对其进行深入诠释。高空抛物罪中的“情节严重”,应当定位于犯罪构成体系中诠释法益侵害程度的整体违法要素,对其只能从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层面进行判断。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并非抽象的社会管理秩序或公共秩序,也不是其与某些实体法益的简单组合,而是“不特定人在公共空间中的人身安全”。高空抛物行为“情节严重”的底限标准是行为具有“可能造成他人受轻微伤以上后果”的现实危险性,即不仅行为本身具备此种危险属性,而且也不存在可以阻断危险行为向具体危险状态或实际侵害转化的否定因素。在实践中,不能将与行为危险性无关的责任因素或人身危险性因素,也作为情节是否严重的判断依据。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确当实际加害人无法确定时,由建筑物相关使用人共同分担补偿责任,但未明确承担补偿责任的范围、标准、分担方式,本文试提出一些建立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的预防和救济机制,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18.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从高层建筑上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行为。因在实践中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又无统一的法律依据,在理论界与实践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本文通过对高空抛物行为的介定以及分析其和相关概念的区别,结合真实案例归纳总结,就当前理论争议焦点进行研究,得出了该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与责任承担方面的相应结论。  相似文献   

19.
王传征 《法制与社会》2010,(14):271-272
学界对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早就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对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系统说明,对理论和实务中几种主要观点进行评判,得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而只是一般的侵权行为,适用一般侵权的规定。对于找不到真正施害行为人而使受害人的权利得不到救济的情形,应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来承担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楼上落下物致人损害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一种是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对于楼上落下物致人损害不能确定加害人的情况,则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也不适用公平责任,而是推定全楼居民有过错,由全楼居民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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