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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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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冒商标罪是指工商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商标罪的主体必须是工商企业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假冒商标负有直接、主要责任的人员,一般是企业的经理、厂长、设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只有对直接责任人员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对非直接责任人员,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刑法作了修改补充,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限于“工商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则不能成为该罪的主体。《补充规定》从当前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主体多样化的实际出发,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范围。《补充规定》第一款第一条在规定该罪的犯罪构成时,采取不列举犯罪主体的办法,将刑法所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由仅限于“工商企业”  相似文献   

3.
假冒商标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种具体犯罪。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似文献   

4.
“入世”后我国商标犯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王作富  赵永红 《现代法学》2001,23(2):102-106
清除与WTO规则相冲突的有关法律,制定并完善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法律,是目前我国立法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刑法在对商标的保护对象、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范围以及关于其它商标犯罪的规定等方面均有待完善。应该扩大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范围、增设反向假冒商标罪并将假冒注册服务商标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5.
唐银益 《法治研究》2006,(10):69-69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注册商标。但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否包括服务商标?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包括服务商标。服务商标又叫服务标志,是服务行业经营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和他人提供的相同或类似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专门标记。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相同的权利,并受法律同等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3年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中,扩大了1979年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和对象范围,相应地提高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刑。1997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了侵犯商标类犯罪的三个罪名,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法保护,除了民法通则的规定以外,1982年颁布了商标法,并于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商标法的决定。在商标法的修改决定生效施行以后的一年内,为了正确审理商标类民事纠…  相似文献   

7.
假冒商标罪是商标使用者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在同类商品上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而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并骗取消费者的信任而有损于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第一百二十七条对假冒商标罪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相似文献   

8.
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刑法吸纳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的主要内容,对原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及其处罚作了修改补充,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这对于有效地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新刑法对原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及其处罚修改补充的内容,主要体现市以厂几个方面:一、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原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工商企业”及其“直接…  相似文献   

9.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为《补充规定》),此规定除对刑法规定的假冒商标罪作了重要补充之外,还新规定了销售假冒商品罪,为“打假”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10.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假冒商标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商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这一论点的法律依据是现行刑法第127条。198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批复中规定: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业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非法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均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可以直接依照刑法第127条定罪判刑。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后,于1985年10月在  相似文献   

11.
《法学》1989,(1)
假冒专利罪,是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对刑法补充规定的一项新罪名。几年的司法实践中,这一罪名的实际适用很少。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对专利的严格保护尚缺乏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此罪在规定上不尽合理,与实际要求相脱离。建议作出修改。一、建议刑法对专利权进行专门保护,扩充此罪的行为要件范围。《专利法》第6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都规定,对于假冒他人专利的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假冒商标罪处罚。  相似文献   

12.
刘涛 《中国检察官》2010,(23):56-57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关于假冒商标罪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关于在同一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与 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 1979年刑法对假冒商标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均把在同一商品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作为假冒商标罪处理。在《关于惩治假冒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中,具体规定了假冒商标罪,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1997年刑法基本沿用了该规定。从立法内容来看,是明白无误地把在同一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非犯罪化,其立法初衷是假冒商标一般是贪利型的犯罪,尽…  相似文献   

14.
假冒商标罪是指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为。投机倒把罪是指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进行非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两种犯罪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而且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两者犯罪手段也相似。但这两种犯罪毕竟不是一种犯罪,在犯罪构成上有着明显的差异。首先,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刑法规定的特殊主体,即工商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厂长、经理、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构成假冒商标犯罪的主体仅限于企业单位的直接责任者这个特殊主体;而投机倒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商标犯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注册商标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刑法保护体系。笔者认为,我国商标犯罪的对象范围规定得过窄,以注册商  相似文献   

16.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由此可见,假冒商标罪具有两个重要特征:1.犯罪的主体是工商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即是说,这一特殊主体排除了工商企业以外的一切自然人;2.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仅限于企业的注册商标,不包括企业以外的任何个人可能拥有的注册商标。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正是受刑法保护的,这就意昧着,即使个人的注册商标受到侵害,也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上  相似文献   

1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啸 《河北法学》2006,24(8):152-15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起源最早可追溯到1810年《法国刑法典》,此罪的设立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具有直接现实的意义,但现行刑法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给司法实践带来许多困难,致使难以发挥该罪立法预期的效能.通过适当扩大犯罪主体范围、适当加大主刑处罚力度和幅度、增设附加刑及对"说明责任"问题进行论理解释的方法来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相似文献   

18.
惯窃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严重犯罪。如何认定惯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84年《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和1992年的《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运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做了规定。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就惯窃罪的定性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假冒专利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者单位被授予的专利,侵犯他人或者单位的专利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为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维护专利权人和国家的权益,制裁假冒他人专利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依照本法第60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12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对我国刑法的重要补充,即增加了假冒专利罪.这一规定对于打击假冒专利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我们在审判实践中正确认定和处理假冒专利犯罪行为,对惩治犯罪,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发明创造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关于假冒商标犯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我国正在掀起一场“打假”斗争,随着斗争的深入,司法机关在查处假冒商标犯罪中,遇到了一些法律政策界限不清的严重问题,直接影响了案件处理。同时,对假冒商标罪的一些基本问题,在理论上也缺乏深入的探讨,落后于司法实践。因此,笔者认为亟需对假冒商标罪进行科学界定和理论完善。本文拟就下述几个问题浅谈已见,以求教于老师和同学。一、关于假冒商标罪的主体关于假冒商标罪的主体问题,按照现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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