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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在举证责任问题上,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立法、理论及实践有着较深的联系。为正确掌握和运用举证责任这一重要的诉讼手段,也为借鉴行政诉讼的立法经验,改革和完善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制度,本文试就两种诉讼制度举证责任的有关问题作一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对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制度的完善谈些初步意见。一、举证责任的概念及其在诉讼证明中的地位和效果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举证责任方面,首先要  相似文献   

2.
三大诉讼举证责任比较郑旭举证责任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是诉讼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但是,由于三大诉讼的性质不同,决定了举证责任的承担者也各不相同。举证责任的概念不仅在三大诉讼的证据理论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概...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证据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诉讼性质、结构的不同,决定了举证责任的承担者有所不同,举证责任的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成为证据法理论中的难题。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举证责任”的概念,所以理论界从不同的角度对其有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的司法实践,概括地介绍了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含义,并对其如何进行正确的适用做出了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4.
举证责任制度,是我国审判方式由超职权型转变为对抗型的一个重要内容,举证责任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和司法公正。本文仅以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比较为切入点,对举证责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与探索。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举证责任,最早源于古罗马时期,历史发展至今,在采用对抗制审判模式的英美法系一般将举证责任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推进责任 (duty of going forward);二是说服责任 (Persuasiveburen)。推进责任,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构成法律争端,从而值得或应当由法院…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规则的配置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是具有实质区别的两个范畴.割裂二者关系会阻碍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问题的科学认识.从诉讼制度史的角度看,行政诉讼制度源于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对举证责任配置所采取的立法态度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行政诉讼法对这一问题的立法趋向.在合理吸收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一般原则的相关配置理论的基础上,我国行政诉讼法根据行政诉讼的自身属性,突破了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模式,采取了"被告负举证责任"的配置规则.从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程序两个领域对这一规则的适用予以考量是科学认识并掌握其运行机制的最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6.
反信息公开诉讼,从信息公开制度衍生而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信息公开诉讼.界定反信息公开诉讼,明确其制度依据,探析其举证责任、审理方式、判决方式等诉讼规则,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乃至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界定行政不作为概念的角度出发,结合现行行政法律对行政不作为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思考如何科学合理地分配行政不作为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希冀对完善我国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在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中,存在着诸多争议,其中举证责任问题分歧最大,模糊认识最多,亟有必要深入探讨。一、举证责任的一般理论举证责任作为诉法学中的一个专门术语和概念,有其特定含义。一般诉讼理沦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已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真实的责任。一方面,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另一方面,当事人又通过举征来证明自己所提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这是此次刑诉法修改的新规定。举证责任事关刑事诉讼各方证据责任的分配及诉讼利益,对此应予充分重视并正确把握。一、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法谚曰:"证明责任乃诉讼的脊梁",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理论都是刑事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就学界研究现状来看,关于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这两个概念的认识存  相似文献   

10.
对民事举证责任含义,我国诉讼理论界一直从行为意义上将其理解为提供证据的责任.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制度,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制已越来越不适应我国民事诉讼的发展和审判实际的需要。笔者拟通过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含义规定的分析,对完善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含义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修正的事实说:诉讼视野中的证据概念新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洪波 《法律科学》2010,28(2):88-100
证据的概念,是证据法和证据法学理论大厦的基石,然而,理论和立法表述都还存在着问题。就此而言,需要强调的是,诉讼意义上的证据概念,不仅应当反映出诉讼证明区别于其他认识或证明活动的特殊性原理,而且,应当能够承载特定法律对诉讼证明原理的独特要求。一个具有完整逻辑结构的一般性证据概念可以界定为:与待证事实(主张、判定)具有法律相关性、可直接观察认识的外在事实。由此观之,中国三大诉讼法的有关条文都需要修改。  相似文献   

12.
胡学军 《证据科学》2013,(6):659-675
举证妨碍理论的产生与现代证明责任理论具有密切的亲缘关系,而在晚近兴起的“具体举证责任’’理论视野之下,这一概念与制度也将悄然重构。举证妨碍概念在不同的理论背号下的界定或建构是有区别的,在具体举证责任理论下举证妨碍的行为主体、针对对象及行为方式均与传统界定有别。举证妨碍的多元理论基础之间存在逻辑层次关系,相应的救济效果也需体系化重构。举证妨碍作为法解释学上的一个概念不仅也不应囿于实定法上的明确规范。  相似文献   

13.
英美法系的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和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严格来说,存在区别不能简单等同。比较而言,前者更利于描述证明责任在诉讼程序中的运作状态。应以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层理论为分析工具,比较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在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及日本的运行进程,以期对我国的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4.
单位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证据不应当定位为“证人作证”的行为,但单位有提供证据的资格,其所提供的证明文书是书证的证据来源之一。如此定位,有助于解决单位提供证据与证人概念的冲突问题,同时能够发挥单位作为提供证据者扩大证据来源的现实作用。对待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书证据,应当区别情况分为公文书与私文书,并在认证规则上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5.
当事人如果要求法院依其主张为裁判时,必须就其所主张的特定、重要、有关联的事实,负有主张和提出证据以为证明的负担,如果有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事实成立的情形时.则负担事实审理者不能依其主张作出裁判的结果;如果提出的证据,导致事实审理者对案件事实认定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时,即有不能依其主张的事实作出裁判的危险的负担。证明负担(burden of proof)的内容包括事实主张项下的证据方法的主张负担(behauptungs last,burden of pleading)、提出该证据方法的负担即举证负担(the burden of producing evidence)以及对证据进行辩论的负担即心证负担(the burden ofpersuasion)。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民事侵权的证明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以祥 《现代法学》2002,24(5):123-126
法律要件分类说是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的一种主导学说。探讨环境民事侵权的证明责任问题 ,须先讨论环境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 ,由于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的采用 ,对证明责任的分配格局发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17.
王春芝 《政法学刊》2011,28(3):32-36
辩护性证明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证据证实其辩护性主张成立的诉讼活动。学界对被告人证明责任问题已有论及,对辩护性证明对象及其证明标准却鲜有研究,对辩护证明理论的全面研究更是寥寥无几。辩护性证明责任、辩护性证明对象以及证明标准等是辩护性证明理论中重要的基础性问题,它们是建构我国辩护性证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8.
张月满 《河北法学》2004,22(2):92-95
证人证言证明力是证人证言对案件起证明作用的关键,就我国诉讼理论和实际而言,由于证人作证意识较差、法律规定的漏洞或相对笼统、司法人员应有素质的欠缺等原因,致使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较差。为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提高证人证言证明力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从理论上探讨了证人证言证明力的标准及其重要性;从取证、查证、认证的角度,全面分析了我国诉讼中证人证言证明力的现状;并提出了提高证人证言证明力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宁博 《行政与法》2004,(8):110-113
民事诉讼证据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主要矛盾,完善我国入世后的法制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本文就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举证责任、自认及判断证据的标准等进行分析阐述,以揭示它在审判实践中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众说纷纭。但是,学界一直尚未有从证明责任基本理论角度专门探讨该问题的文章。笔者试从基本理论出发探讨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据此对我国相关立法规定提出了质疑和合理化建议,深入探求了因果关系推定时的证明责任归属,主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以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对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加害人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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