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应当坚持以人权保障与权力制约为价值追求。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审查最为合理。审查涉及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的羁押,刑事拘留羁押和逮捕必要性应当纳入审查范围。应当即时审查与定期审查相结合。以在押犯的人身危险性为基础确定审查内容。在听证式审查或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量化评估羁押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在羁押率畸高不下、未决羁押还不能消除的司法背景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人权保障意义。从现有立法层面考察,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依职权、依职责以及依申请启动;审查时应以逮捕的条件为主要标准,兼顾适用缓刑的条件、羁押事实的变化,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当羁押。  相似文献   

3.
逮捕作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极为广泛,由于缺乏必要的捕后审查机制,导致了审前羁押率高、超期羁押现象严重等问题。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和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均表明:审前羁押应是特例而非常态。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条文规定颇为笼统,有进一步探讨和研究的空间。具有中国特色的羁押审查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必须以中国法律为基础,以现有制度为依托,从而实现降低审前羁押率、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方式。我国1996年刑诉法有关羁押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无法实现人权保障的目标。新刑诉法首次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还要进一步界定其内涵,通过建立定期复查制度及相应的程序规范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顺利运作。  相似文献   

5.
羁押在我国并非属于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专指有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庭确定其有罪之前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构建了相对独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构背景看,该制度是人权保障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检察监督理论制度的创新发展。然而由于我国法治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着社会秩序需求、司法效率价值等多种阻碍因素,对此应该予以重视,并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我国逮捕适用控制体系中的一项新措施,旨在解决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的问题而不是当初逮捕羁押必要性的问题.对该项制度应当从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及审查后的处理等诸方面进行科学构建;从未来发展方向看,应当将该制度从监督性审查改革为司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立法、司法、法律意识三个层面探讨了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现实困惑,指出完善立法,增强立法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强化人权保障意识是破解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现实困惑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逮捕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能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作出修改,对应当逮捕的情形进行了细化,为逮捕条件的正确适用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由于法律表达过于原则,导致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举步维艰,文章立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如何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9.
依我国刑诉法规定,羁押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拘留与逮捕的必然性和附带性后果,这造成司法实践中未决羁押率较高的现象。新刑诉法第九十三条构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体现了保障人权的中国特色,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但是,由于立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未能细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导致现阶段此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疏漏,易造成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因此应当进一步探究立法旨意,细化审查程序,全面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0.
逮捕及随之而来的羁押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剥夺,适用逮捕措施必须遵循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的要求。我国审前羁押率过高的现状,背离了人权保障的价值理念,成为刑事诉讼进一步发展的一大障碍。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对于解决审前羁押率过高的问题大有裨益。行使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力的应当是侦监部门、公诉部门及监所检察部门,三个部门应当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以实现检察业务资源的优化整合。  相似文献   

11.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作为一项诉讼监督权能,需要加以全面认识和把握。从立法宗旨出发,应围绕审查主体、程序启动、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频次等方面科学构建工作机制,以使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发挥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2.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它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的司法实践,也让我们对于羁押措施的适用进行了新审视、重组合和再设计。从刑诉法修改的视角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施困境进行分析,并对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等实体要件及审查启动方式、审查模式等程序要件进行理论探索,对于司法实践是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13.
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包括审查模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阶段4部分内容.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我国逮捕必要性存在审查模式行政化、追诉化、书面化,审查内容缺少证据支持,审查标准模糊难执行,审查阶段局限于审批时限等一系列问题.羁押比例原则、程序正义理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逮捕必要性审查改革的理论根据,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的积极探索为逮捕必要性审查改革积累了经验.目前我国宜采取书面审查加讯问被追诉人为原则、听证式审查为例外的模式,实现社会危险性判断内容的类型化,根据相对逮捕标准的规定建立逮捕必要性评估模型,实现逮捕必要性审查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4.
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框架内从无到有,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方面。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属创新性制度,如何进行在实践中尚处于摸索阶段。鉴于听证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特点的契合,听证可以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模式予以运用。  相似文献   

15.
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制定该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强化检察机关对逮捕的监督和制约,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中实现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的分离.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工作主要由各个承担诉讼职能的办案部门负责,这种审查权的配置模式使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混同运行,无法保证审查主体的中立性.该解释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存在矛盾.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立法意图来看,由相对中立的部门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较为理性的选择.检察机关可以考虑设立诉讼监督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由诉讼监督部门负责,以提升审查的实效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法》(修订)对刑事羁押制度进行了完善,首次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概念。除了独立审查仍然与国外有区别之外,基本上体现了国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每条原则,且在法律上的规定甚至比域外更加详细。我国应构建以监所检察部门为主导的权力配置模式,建立体现司法规律的运行机制作保障,逐步建立起成熟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并促使形成有助于降低羁押率的司法理念,才能真正地实现降低羁押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包括审查模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阶段。羁押比例原则、程序正义理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逮捕必要性审查改革的理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宜采取书面审查加讯问被追诉人为原则、听证式审查为例外的模式,实现社会危险性判断内容的类型化,建立逮捕必要性评估模型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8.
从广义上理解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包括采取和继续羁押两阶段,对羁押必要性的理解离不开对羁押功能的认识。功能即有用性,是采取和继续羁押的依据,缺失了功能性的羁押不再是必要的。未决羁押具有的程序保障、社会防卫、特定防卫、安抚、推进侦查等功能的定位可以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在程序和内容上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径行逮捕制度,旨在明确逮捕条件,增加可操作性.但径行逮捕的三类情形不好把握,司法适用存在争议和疑难,与限制和减少未决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的立法意图相悖.径行逮捕也与世界通行的羁押法规则不一致,堪称比较法上的孤例.这一修改并不妥当,应取消这类径行逮捕的规定,逮捕的适用应充分建立必要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20.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权力,符合刑事司法制度宽严相济和保障人权的宗旨。由于刑事诉讼法未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规则,导致司法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坚持合法与合比例原则,具体细化工作机制,完善监督与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