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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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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1997,(10)
股权的二重属性一)股权具有复合性笼统地说,股权即股东权,就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向公司主张的权利,它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前者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后者指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事务的权利。首先,从自益权来看,其权利主体是股东,义务主体是公司,就是说自...  相似文献   

2.
完善公司法对股东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公司法》对股东权的规定来看,既规定了股东的自益权,如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等,也规定了股东的共益权,如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表决权等。既规定了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也规定了股东平等原则。既强调了对公司设立阶段作为股东前身的认股人的保护,也强调了对公司经营、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阶段股东利益的保护。既注重对大规模上市公司股东的保护,也不忽略对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但是,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对于股东权的保护并不是尽善尽美的,而且我国进行股份制公司改造的时间也不长,致使现实中的…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的公司法中,有一条原则叫做资本多数决原则,这个是因为公司是由资本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获得利润和承担责任,那么在进行公司重大事务表决的时候,都是以出资多少为标准进行表决的,这个原则的出现可以平衡股东之间的决策利益,这一条主要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除此之外,公司法规定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另外一种权利是知情权,这是由于,在公司的实际运作当中,掌握了公司大多数资本的大股东很有可能会因为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就显得很重要,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查阅权,也成为了世界各国公司法研究的重点之一.因此探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查阅权法理基础有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吉明 《法制与社会》2013,(34):100-101
新公司法的施行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影响深远,本文分析了新公司法中小股东在知情权、表决权、股权回购请求权规定方面存在的不足,探究中小股东权益受侵犯在公司治理结构、大股东利益驱动、中小股东先天缺陷等方面原因,提出了通过扩大中小股东知情权、完善累积投票制度、设置强制大股东股权回购等方式以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罗娟 《法人》2006,(10):94-95
股东派生诉讼制变的实施是新公司法对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进行保护的重要举措,它必将对国内企业的治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也称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利益受到大股东、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拒绝起诉或怠于起诉时,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诉讼制度,它是一种独特的事后救济责任机制。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源于英美衡平法,后来为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成为两大法系在保护少数股东利益上的一个共同的制度选择。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权利。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将对提高我国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起到重要作用。本文旨在通过从实体与程序方面解析新《公司法》第152条,以加强股东派生诉讼在  相似文献   

6.
王萍 《法制与社会》2012,(6):108-109
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而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实现股东平等,提高公司的效率。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公司法》,不仅增加了小股东的各项权利,还规定了小股东寻求救济的途径。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这些规定仍显得十分不足。2009年《中小股东权益保障评价报告》中显示,小股东在知情权、管理参与权、收益权等权利的行使上存在严重障碍,资本多数决滥用、股利分配不均等现象大量存在。为此,我们应当认清新《公司法》的不足,并不断完善限制大股东权利的制度,加强立法,从而增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股东利益的,中突一直是公司中最普遍的问题之一,而大股东往往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压制、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一直倍受法律关注。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旧《公司法》有关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弊端日益显露出来,2005年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修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在公司管理实践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本文试结合《公司法》具体规定,从可知、可决、可退、可诉四个层面简要分析了我国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8.
关于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际,在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众望所归地建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严格把握界限,不能因此动摇公司有限责任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对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9.
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较之于修订前更加注重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但仍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导致了公司的控股股东忽视股东利益分配,违法违规提取和使用法定公积金,以牺牲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来达到自己收益的最大化。本文以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对中小股东权益的研究与探讨,以期为完善我国《公司法》中的公积金制度提供一些新的思路,真正使《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0.
中小股东是相对公司的大股东或是控股股东而言的,他们人数众多,却在公司中无控制权,无法对公司决策产生影响,这使得大股东可以轻易控制公司,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此次公司法修改的重心。各国公司法也在做着不同的努力,在立法上和程序上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对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源于各方面对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侵害,我国的现实条件和历史原因为公司大股东和"内部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提供了条件。  相似文献   

11.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世界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法均加以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规范大股东和董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有特殊的作用。我国公司法确立a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这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健康运行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我国大多数公司都是"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不法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事件屡见不鲜。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法》正义的要求,本文简单探讨了2005年新修正的《公司法》是如何强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  相似文献   

13.
股东表决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此种权利是否有效行使直接关系到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为了矫正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失衡,应当要求大股东在行使其表决权时履行诚信义务,同时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及限制大股东表决权,并通过具体制度架构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账簿查阅权是一项新生的股东权利,该权利是保障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公司法》对账簿查阅权的权利内容规定的过于简单,本文从查阅权的主体、查阅权的对象范围、查阅正当目的的认定以及举证责任、诉讼程序设计等方面对账簿查阅权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5.
探讨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修改前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这种公司实践中凸现的问题几乎未作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新的公司法,其中一个主要的修改内容就是健全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它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机制较修改前的《公司法》更具操作性,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信心和热情。  相似文献   

16.
论公司股东会的司法介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股东的权利是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公司法》以极大的篇幅,分别规定了公司股东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然而,虽然我国《公司法》颁布实施至今已有7年,实践中侵犯公司股东权利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的事情却时有发生,但真正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司法保护的,却极其罕见。现实生活中侵犯股东权利的事件之多与法院诉讼案件之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于这个矛盾,在过去并未引起充分的注意。因为法律要求公司的意志必须是股东的共同意志,而按世界各国的通例,股东的意志就是按股份(股权)多少的表决意志,即大股东的…  相似文献   

17.
200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增强了股东知情权保障与救济的可操作性。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就股东知情权中的股东查阅权而言,行使查阅权须受三个方面的限制:不应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应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不应损害公共利益。考虑到我国法治的本土资源因素,我国股东查阅权制度的完善应以引入英国的检查人制度为主,即建立公司检查人制度。既对大股东权利进行限制,又对中小股东的查阅权予以保障,以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还应完善相关具体制度,以限制与保障股东查阅权。  相似文献   

18.
中小股东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其容易因为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而遭受利益损害,因此如何在公司对外担保中给予中小股东有效保护就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重新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的担保能力进行了必要限制,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相似文献   

19.
赵丽 《天津律师》2006,(5):36-38
2005年10月27日,我国新《公司法》几经修订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新《公司法》首创了一人公司、公司法人格否认等新制度,同时,对于公司股东诉权的规定,也有许多新的创立。它首次明确了股东的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弥补了旧公司法存在的缺陷,填补了我国关于派生诉讼制度的空白,为中小股东行使权利,保护权益设立了法律屏障的保护。但同时,我们在为此欢呼的同时,也应用理智的眼光、冷静的态度分析这一新权利的行使所面临的困境,并着眼于如何应对.这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有效而必要的。本文着眼于派生诉讼的制度规定.对上述问题做出简单探讨。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现行公司立法确立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赋予股东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同时也明确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行使权利时必须“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但是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性质非常典型 ,除法律特别规定外 ,其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和买卖 ,因而股东的流动性很强 ,公司及其股东大会实际上被股东地位较为稳定的少数大股东所控制。广大中小股东尤其是公众个人股东没有条件 ,也没有兴趣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难以在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影响公司的决策 ,他们只关心自益权以及相关的查阅、质询权和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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