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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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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我国宪法司法制度的可能性和现实障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起受教育权遭侵害的民事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2001]法释25号《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害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在中国法律界及公众中产生巨大反响,由此所引出的宪法司法化的讨论,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我们期望宪法司法化在中国成为现实的同时,我们应当正视宪法司法化在中国存在现实的障碍。认识并理解在我国宪法司法化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障碍,研究克服困难,清除障碍的方法,对推动我国宪法司法化进程无疑是有益的。 目前对宪法司法化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近一段时间,媒体发表了许多关…  相似文献   

2.
一部内容充实,立法技术完善的宪法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那么这部宪法也就成了设计精美的空中楼阁。宪法所规定的权利、自由、民主也只能就是公民可望不可及的奢想。中国宪法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在宪法监督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但仍需我们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机制,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3.
再探宪法诉讼的建构之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诉讼是指法院直接适用宪法解决违宪纠纷的诉讼活动。在实质上,宪法诉讼就是违宪审查的司法化,因而宪法诉讼与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适用是一回事,只是认识角度不同。宪法控诉比宪法诉讼的范围要小,而司法审查的范围更广,包括宪法诉讼和行政诉讼两个方面。宪法诉讼是宪法监督最有效的模式,其范围不限于公民基本权利方面,还包括法律文件违宪纠纷、国家机关行为违宪纠纷、选举纠纷等等。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建立可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分三步走:由行政审判庭审理少数“准宪法诉讼”案;设立宪法审判庭审理部分宪法诉讼案;设立宪法法院审理全部宪法诉讼案。  相似文献   

4.
宪法诉讼一般指称宪法权利救济和公权力行使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从语义上讲,宪法诉讼是“宪法司法适用”的同义反复,而且违反了约定俗成的语词构造习惯和形式逻辑的原则。从使用情况看,是近几年的事情,由国内学者用来分析西方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但与西方学者和译著以及有代表性的专著和教材的用法颇为不同。从价值导向来看,宪法诉讼是一用来解释合宪性审查的理论,追求法治的价值,试图实现或维持宪法的最高权威,但对司法机关的厚望容易导致司法的政治化、司法机关对立法的强势干涉和司法性立法,也表现出对法官的盲信。因此,今后在论述合宪性审查制度时不宜再使用这一术语。  相似文献   

5.
本文介绍了宪法司法化的起源、含义,分析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从宪法的法律性、最高权威性、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等方面,阐述了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沈昌满 《法制与社会》2010,(26):153-153
本文从我国宪政发展的现实出发,揭示出宪法司法化乃我国宪政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宪法司法化的角度阐释了宪法解释与司法审查制度,力图找到宪法司法化的中国路径。  相似文献   

7.
本文的中心任务是在世界范围内探求各国宪法司法化的模式,从最基本的对宪法司法化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方面入手,指引出宪法司法化问题的产生、发展,以及它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势态。通过归纳和总结我国法学界对宪法司法化的认知和态度,辨析赞成或反对的意见和理由,为加快我国的宪法司法化进程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8.
宪法适用应依循宪法本身规定的路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宪法适用主要应该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适用和监督适用的路径。宪法适用"司法化"的路径悖离现行宪法,行不通。现行宪法从来没有任何规定曾由司法机关作为裁判依据合法地适用过。如果一定要说我国有"宪法司法化"的案例,那也只能作为个别法院违宪违法的证据,不应成为其他法院效法的榜样。一些法律、法学界人士对"宪法司法化"的渲染是非理性的。应当以现行宪法为基础确立理性的宪法适用观念。鼓励"宪法司法化"不仅无助于促进宪法适用,还会妨碍我国宪法适用体制的完善和宪法适用效能的提升。法院审理案件援引宪法与"宪法司法化"没有必然联系,而法院审理案件未援引宪法也并不表明其行为一定不具有"宪法司法化"性质。对于法院援引宪法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消解"宪法司法化"的关键在于强化宪法立法适用,落实宪法监督适用。  相似文献   

9.
中国宪法司法化路径探索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蔡定剑 《法学研究》2005,27(5):110-124
宪法实施中的违宪审查机制与宪法诉讼方式是两种不同机制的区别。在分析西方国家宪法实施的路径,以及中国实行宪法监督走违宪审查之路面临的困难后,根据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相别的理论,提出中国的宪法司法化方案,即违宪审查权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而由最高法院承担宪法诉讼的任务。  相似文献   

10.
王福华 《法学论坛》2002,17(5):5-11
解决与宪法相关的争议 ,有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私法化两种途径。宪法司法化以维护国家司法统一为目的 ,以宣告法律是否违宪为手段 ;宪法私法化则以民事权益的保护为宗旨 ,以通过民事诉讼实现民事权利的生成为内容。在中国现有宪法框架下 ,以宪法基本权利条款来解释、修正或者创造民法 ,是在民事纠纷中弥补法律漏洞的更好方法。宪法私法化在我国民事诉讼中 ,对于解决新型民事纠纷、创制具体的民事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胡肖华 《法律科学》2007,25(2):72-77
宪法诉讼的目的是一国立宪主体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所期待达到的效果.目的论是宪法诉讼法学中基础性与前提性的范畴,对其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更富实践意义.宪法诉讼目的具有多维性:民主瑕疵之补救、程序正义之实现、基本人权之保障、失范权力之矫正、政治和谐之建构.上述目的最终归结于宪法诉讼的终极目的--宪治国家之建构.  相似文献   

12.
宪法诉讼的司法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志刚 《法律科学》2004,22(6):53-61
宪法诉讼是一种司法性的诉讼,其原因是:一、宪法诉讼的司法性是宪法法律性的必然要求;二、宪法诉讼的司法性是宪法诉讼目的实现的必然要求;三、宪法诉讼的司法性是宪法诉讼程序正当化的基础;四、司法性是宪法诉讼机制在不同文明状态下得以成活的共性文化特质;五、宪法诉讼的司法性定位并不会损害到宪政赖以建立的民主基础。  相似文献   

13.
中国宪法惯例问题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永红 《现代法学》2013,35(1):18-27
中国是具有宪法典的国家,而没有所谓的不成文宪法。中国的宪法惯例必须紧紧围绕和依赖宪法规范才能存在和发展,如果主要的宪法规范都无法实施,宪法惯例一说就大为可疑,因为惯例是规范的"润滑剂"而非"溶化剂"。在这个意义上,宪法惯例和政治惯例不可混为一谈。至于中国宪法的实施途径,首要在于宪法的法律化和违宪审查机制的建立,那些零星、有争议的宪法惯例是无法独当宪政建设之重任的。宪法惯例的不恰当泛化,已构成对宪法规范性的直接挑战,因而有必要重申宪法的规范性。总之,寻求对中国宪法实施问题的解释,最紧要的不是去寻找和确认业已存在哪些宪法惯例,而是要去追问和探求是否存在宪法惯例发展的土壤和机制。  相似文献   

14.
王菁  张正 《河北法学》2012,(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
对于宪法解释的概念、我国宪法解释的实践,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但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现实的担忧和完善的渴望。用问答的方式,从宪法解释的含义出发,通过思考宪法解释主体和客体的维度,来限定宪法解释的概念;通过对我国目前的宪法解释的实践与否、实践的次数进行整理,来分析我国宪法解释缺失的原因;通过总结我国宪法解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来完善我国目前的宪法解释制度。期望通过思考,改变我国目前宪法解释进退维谷的困境,使我国的宪法解释在层层浓雾中透出一丝希望的光芒。  相似文献   

15.
对“立法不作为”的宪法审查涉及到国会与法院的分权问题,日本学术界存在争论,法院则试图在保障当事人救济与避免和国会的冲突中保持平衡,对相关国家赔偿问题长时间内予以否定,违宪确认诉讼则是值得肯定的一种诉讼方式。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宪法诉讼的基本概念出发,对宪法诉讼制度的目的以及价值进行梳理。宪法诉讼制度作为人类迈向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机制。具有维护现代民主社会的秩序、自由以及法治的价值。但宪法诉讼制度之于中国是否急需建立,需要考察我国国情与民情。在我国当前宪法政治化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宪法以及法律中有关违宪审查的相关规定还很模糊,人大制度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之时,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更为可行和急迫。  相似文献   

17.
宪法解释的功能、原则及其中国图景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苗连营 《法律科学》2004,22(6):34-42
作为一种实践智慧,宪法解释是宪政理想现实化的必由之路,其核心功能就在于宪法的适用,由此而产生的其他方面的功能只能是第二位的、派生的。历史解释原则和共时解释原则皆有其存在的合理空间,但它们在我国目前所能发挥的功能都是非常有限的,且难以得到实证支持。"宪法该由谁来解释"这样的问题只有在宪法得以真正适用之后,才能够顺理成章地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8.
宪法学作为社会科学的分支,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转换研究范式。宪政理论研究范式大致经历了两种范式转换:近现代古典自由主义模式和当代新宪政主义模式。特定的语境和历史场境赋予了西方宪政概念及其理论自身的内在规定性与特定的理论定位和功能。宪政理论要想成为中国宪法学的理论,必须完成其概念和理论范式的转换。宪法秩序概念及理论涵盖了宪法运作现象的不同形态和不同层面,是对整个宪法运作现象和事实的全局性理论把握和综观性理性反映。它能够克服西方宪政理论的不足,体现中国宪法学对这种不足的回应,是宪政理论和概念范式转换的一种尝试。  相似文献   

19.
宪法解释应该遵循原初意义还是回应时代需要,是原旨主义和“活的宪法”之争的焦点所在。在对宪法裁判进行批判与维护的过程中,原意解释方法和非原意解释方法都开始走向基础主义。两种解释方法执着于单一的理念,既无法证明自己比对方更为优秀,也未能对解释实践进行全面的描述。宪法解释是一个相当复杂、语境多元的过程,在不同复杂状况下,法官拥有不同程度的解释裁量权。有鉴于此,任何将宪法解释化约为单一解释哲学的做法,都是不恰当的。  相似文献   

20.
完善我国立宪技术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宪技术的完善是我国现行宪法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 ,而立宪技术的完善又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我国宪法的频繁修改固然与许多因素有关 ,但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立宪技术的不完善。这种不完善集中表现在立宪目标、立宪导向、立宪语言 ,以及立宪附带技术等方面。从我国实际情况而言 ,立宪技术的完善应当着眼于明确立宪目标和任务 ,协调政治任务与宪政目标之间的关系 ;对于涉及宪法根本性的问题应作具体规定 ,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完善立宪附带技术 ,建立司法审查机制以及正确处理好政策与立宪的关系 ,实现政策指导与制度完善的有机结合等方面 ,并通过立宪技术的完善 ,使我国宪法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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