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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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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是群众普遍关心、议论的热点问题,也是多年来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难点问题。最近,河南省各地、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了组织人大代表对我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和《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评议。从目前检查情况看。"三乱"现象依然严重,各种收费、罚款、赞助、集资等名目繁多,范围越来越广,数额越收越大。而且执收执罚渠道混乱,随意性大,企业苦不堪言。为了把治乱减负工作纳人  相似文献   

2.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去年以来对各地、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检查和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以下简称"三乱")的情况,曾多次发布文件严加制止。各地区、各部门虽进行了一些清理整顿,但总的来说,效果不明显,问题仍相当严重。不少地区和单位继续违反国家规定,任意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名目繁多,标准过高;有的随意对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罚款,甚至乱设关卡,敲诈勒索;有的搞建设、办事业不量力而行,强制集资摊派;有的财务管理  相似文献   

4.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豫财预外[1998]6号豫价费[1998]43号(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减负治乱工...  相似文献   

5.
为认真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制定了《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河南省减轻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1997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以下简称《决定》),对治乱减负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围绕贯彻“两条例一决定”,认真开展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中央《决定》颁布以来,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狠抓“切一刀”(按照中央《决…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政府纠风办、省审计厅等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企业、社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清理,经省政府审定,现将第四批废止和取消的收费项目公布如下:一、废止各市地、各部门自立的收费项目1.天然气最低用气量收费2.药品(含农药、兽药…  相似文献   

7.
代表评议,作为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种监督形式,近几年在全国已普遍展开。在对不同法律执行情况进行规模各异的评议中,河南省去年对《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简称《两条例一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评议,却别开生面。不管是接受评议的政府机关官员,还是参加评议的代表,共同看法是:花开别样红!任主任的批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对政府"两条例一决定"执行情况的评议大会,是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进行的。为开好省里的评议会,全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组织各级人大代表6万多人,从3月份开始即对本级政府执行"两条例一决定"情况进行了检查,  相似文献   

8.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切实保障国家及省为减轻企业负担取消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  相似文献   

9.
豫政〔1996〕82号(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七日)现将《河南省监察机关对收费和罚款没收财物行为实行监督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南省监察机关对收费和罚款没收财物行为实行监督的暂行规定文件选编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收费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其管理职能时,依照国家和省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大视野     
《传承》1998,(4)
区人民政府颁布公告取消46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规定,经1998年6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取消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6项,其中原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设立的项目24项,原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项目22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为公布之日起全区范围内停止执行。(摘《南国早报》)1999年12月20日的澳门交接,会在哪儿进行呢?这一问题,将由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具体磋商。澳门舆论比较看好正在施工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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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据各地反映,各级政府机关向当地事业、企业单位摊派临时性费用的情况时有发生,摊派的款项有护仓费、有线广播装置费、修建了望台、码头、马路费等,甚至有的成立行政机构的干部工资也向各企业部门摊派。这些不仅影响各该事业,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而且也不利于整个预算的执行。今后凡类似上列开支,应本节约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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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1998〕65号(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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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担现状的调查与思考吴世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笔者近期对湘东区企业负担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对调查的情况提出如下几点认识。一、企业对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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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条例发布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应对条例发布前本地区、本部门规定的各种征收费用项目进行清理,凡违反本条例的,应立即废止。今后,各地区、各部门需要增加新的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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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切一刀"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1997年12月23日会议研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第二批取消41项向企业的收费项目,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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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以下简称《决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并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公布第二批取消的各种基金(包括附加、收费,下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批公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未按国家规定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越权设立或不合理应予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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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豫政办[2014]11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要求,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按照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行政管理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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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日报》报道: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各级行政机关利用发“红头文件”乱设处罚、滥设许可、擅自收费和变相摊派,湖南省政府从2005年8月起全面实行规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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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的精神,财政部近日会同国家计委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取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财政部决定取消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首批取消的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私营企业管理费、汽车(钢材)交易市场管理费、小康住宅推荐产品评估费、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费等项目,涉及工商、建设、交通等八个部门。财政部决定取消29项行政事业收费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中发[1999]1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企业生产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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