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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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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察出庭作证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这不但有利于判明证据的真伪,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且是保证当事人享有质证权等重要诉讼权利的需要。目前警察出庭作证主要限于被告人不认罪或控辩双方有争议的案件以及控辩双方有一方要求警察出庭的案件。如何使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从过去的正当性论证转向真正走进司法实践尚需借鉴探讨。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越来越成为一种必然趋势。2012年《刑事诉讼法》做出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仍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如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不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小;警察出庭作证的申请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完善: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相对扩大警察出庭作证的范围;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的申请主体;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的保障和救济措施等。  相似文献   

3.
我国应尽快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警察应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称之为警察证人。警察出庭作证并不违反证人的不可替代性特征。警察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其程序应包括:申请警察证人出庭作证程序;通知(强制)警察出庭作证程序;查明到庭警察证人身份程序;法庭向警察证人交代权利义务程序;警察证人宣誓程序;警察证人作证程序;控辩双方交叉询问质证程序;法庭补充询问程序;警察退庭程序。  相似文献   

4.
警察出庭作证是现代刑事诉讼模式的基本要求,由于公安机关现行业绩考评体系的缺失、警察出庭作证的程序性规则的粗疏、警察出庭作证保护措施的不健全及出庭作证技能的缺乏,导致警察不愿意出庭作证。为了保证这一制度的有效落实,公安机关在对警察进行专业培训的同时,还应改革现有的业绩考评体系,将出庭作证纳入绩效考评指标;细化出庭作证的程序性规则;完善出庭作证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警察出庭作证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5.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警察出庭作证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使得警察出庭作证有法可依。然而,法律并没有对警察出庭作证作出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警察出庭作证成为学术和司法实务界探讨的热点话题之一,主要对警察有无必要出庭作证、以什么样的身份出庭作证以及对出庭作证具体法律问题的理解存在有争议。  相似文献   

6.
警察出庭作证作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的一大亮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警察出庭作证有其充分的法理基础和诉讼意义。国外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已经十分成熟,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当前我国的警察出庭作证存在着法律规定不完善、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不明确、作证范围不确定和相关保障和培训不足等问题。我们应不断完善警察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证人身份,确定其作证范围,加大相关保障和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我国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7.
警察出庭作证是推进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的重要环节。警察出庭作证不仅有利于案件真实的发现和实体法律的正确适用,而且也是确立司法权威,实现程序正义的需要,因此,应尽快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但由于警察身份的特殊性,在警察出庭作证的范围上应有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刑事审判的基本特征之一。在我国关于警察证人作证的问题讨论中,缺乏法律明确规定不是问题的关键,被告人对质权没有得到保障才是我国庭审问题的症结。在我国确立对质权,让警察走上法庭作证,既有利于发现真实,更有助于刑事审判的实质化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9.
警察出庭作证:透析与前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警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在国外十分普遍,然而我国一直将警察排除在证人之外,警察出庭作证少之又少。我国警察应当出庭作证,但应限制在特定范围之内。在目前情况下,警察出庭作证还存在较大障碍,这恰恰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之所在。  相似文献   

10.
警察能否以其特殊的职业身份出庭作证一直都是存在争议的问题。从实践层面看,警察出庭作证对查清案件事实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从理论层面看,警察出庭作证还存在许多障碍。因此,对行政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中的警察作证制度进行比较,从而科学地建立和完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警察出庭作证的诉讼价值。  相似文献   

11.
办案警官出庭作证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与我国的证据立法并不抵触。随着控辩式庭审方式的确立,法庭对控方的证据要求越来越高,加之当事人法制意识的逐步树立和增强,警官出庭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警官出庭还可以促进对被告人的平等保护,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树立法律的权威。构建警官出庭作证制度要通过转变思想观念、完善有关法律、严格限制警官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和明确司法程序启动机制等方面来实现。  相似文献   

12.
"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不仅违反了侦查机关的职责,而且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抑制侦查权力的恶性膨胀,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应当允许被告人提出"陷阱抗辩",并且在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就陷阱抗辨的主张进行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应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反之,如果被告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犯罪意图是侦查人员通过积极主动的行为引诱产生的,法庭应宣告被告人无罪.  相似文献   

13.
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具有真实性、自愿性.口供可划分为庭外供述和庭上供述,就审判阶段而言,庭外供述必须转化为庭上供述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共同犯罪中,同案被告人口供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即使同案被告人口供一致,仍需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相似文献   

14.
刑事简易程序是以被告人部分权利的牺牲为代价的,这就决定了简易程序就像一把双刃剑,在保障了被告人一部分权利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其另一部分的权利。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保护存在诸多问题,结合相关国际条约及其他国家的立法规定,应从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建立公诉人出庭制度等方面加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整个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最复杂、最关键的阶段.各国基于自身利益的维护,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逐渐形成了以务约和互惠为条件的承认制度.美国于2009年8月在中美间没有条约与互惠关系的情况下承认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湖北三联公司诉美国罗宾逊公司产品质量侵权案所做的判决,确认了我国判决在美国的效力.在国际合作日益密切的趋势下,如何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推动国家间司法领域的合作,切实维护国家及当事人的利益,美国的做法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警察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承办案件的警察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是世界许多国家的做法,在我国对此尚存在分歧。本文从警察出庭作证的理论依据、诉讼价值、目前我国警察出庭作证的障碍、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等四方面予以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7.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警察出庭作证作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尚显模糊、抽象,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我国今后应在警察出庭作证价值基础的指引下,尽力克服制约性因素,通过立法从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证人身份、具体范围、豁免权、法律后果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警察出庭作证有利于推进刑事诉讼的进程,保障辩护方的权利。警察出庭作证有其功利价值和内在价值,两方价值互补存在,不可偏废。警察出庭作证应有完善的程序设计和制度支持,应赋予其作证的资格、明确其作证的范围,并完善其出庭作证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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