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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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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倪代建 《法制与社会》2013,(18):123+127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判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即庭前会议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从诉讼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看,非法证据排除在法庭审理之前完成为宜,但我国目前一元式的诉讼结构要求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裁判应当在法庭审理阶段完成。为此庭前会议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应完成不同的功能,既达到在庭前会议程序中完成非法证据排除的效果,又不失在法庭审理阶段应有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安排,同时也应具有对非法证据排除后果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2.
杜豫苏 《法律科学》2013,(6):184-189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审判实践中极少运用,基本处于休眠状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非法证据排除的审理程序设计不尽完善。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了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审理程序,但仍未有明显改观。本文通过抽取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百件刑事案件为样本,辅之以对法官的问卷调查,以实证研究的进路检视法律设计困境,提出从确立衡平裁判观、补强非法证据排除庭前程序、细化法庭调查程序、明确救济方式、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完善该规则的审判适用程序。  相似文献   

3.
法证据的问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新《刑事诉讼法》中庭前会议制度的确立为庭前排除非法证据创造了条件,相关司法解释也对司法实践之操作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为非法证据排除的中国实践之路指出了道路。在新的立法背景下立足我国司法国情,探索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决和救济程序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4.
郑未媚 《证据科学》2010,18(5):537-540
2010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2条规定了二审阶段非法言词证据的审查和排除,确立了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救济程序。结合该条文,笔者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二审程序中的适用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新出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国内立法方面上首次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此外,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内容,并且要求列出详细的操作程序,通过对侦查部门的取证行为进行约束,从而对侵犯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提供了救济措施,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从目前司法实践看,是我国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证明标准问题还不是很清晰,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尚不完善,仍存在采信非法证据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情况.基于此考虑,本文从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制方面进行研究,希望能为实务部门提供一定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6.
张东方 《法制与社会》2014,(13):123-12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美国,并被其他众多西方国家借鉴吸收。随着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变革,基本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救济程序的制度规定。我们选取英国和法国这两个国家,作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代表,对二者法庭审理阶段非法证据排除救济制度同我国法庭审理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救济程序进行对比,以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程序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弘 《法治研究》2008,(1):57-6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一项重要的证据法原则,这一法则体现了诉讼文明,程序公正等若干法律价值。但由于该规则排除了有证明价值的相关证据,因此伴随着高昂的成本。排除非法证据需要对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进行必要的权衡。我国应建立绝对排除非法供述证据与权衡排除其他非法证据的原则。在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同时。必须设立切实可行的排除程序来解决有关排除中的各种问题。同时设立如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等若干配套程序。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检察机关负责行使法律监督权,其职权具有复合性的特征,在审前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属必然.这对强化侦查监督、净化侦查程序,降低起诉风险、节约司法资源,消弭审判弊端、促进审判公正都大有裨益.本文认为,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相应的立法依据和现实土壤,切实可行.在程序设计方面,检察机关可采用听证方式对非法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排除决定.  相似文献   

9.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颁布,我国初步建立起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其实质上是一种司法审查程序。2012年刑诉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使得规定更加明确、细化。但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程序在现阶段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裁判的独立性、诉讼的效率、科学性等。本文通过借鉴外国先进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程序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0.
高咏 《中国检察官》2013,(21):31-33
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过程中,上诉程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初审阶段,辩方申请启动审查证据合法性的程序、法庭拒绝启动,或者法庭审查后作出的处理结果不能为控辩双方所接受,此时应赋予当事人表达异议的救济性权利。另外,被告人在二审中首次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如何处理,值得探讨。一、现状与问题通畅的司法救济渠道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因而二审阶段如何审查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二审程序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保证这些作用得以实现,这是一个不可回避又十分紧迫的难题。2010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  相似文献   

11.
王艳娇 《法制与社会》2014,(15):289-290
刑事证据开示基于程序正义的理念而确立,与对抗制审判方式相伴而生,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并未系统确立,庭前会议程序、开示的时间、地点以及后续救济程序设置缺乏精细探讨,欠缺可操作性。为了实现控辩平衡,保证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应当对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各环节加以规制、设计,以期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12.
正刑事诉讼庭前会议程序,是指在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与庭审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以为开庭审判程序做准备的预备性程序。[1]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庭前会议是"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一制度的建立顺应了司法实践的需要,弥补了原《刑事诉  相似文献   

13.
庭前审查程序是审前准备的关键阶段,事关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只有科学设计才能有效防止法官先入为主、庭前形成预断、庭审走"过场"。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庭前审查程序的立法规定及其特点、考察了国外庭前审查程序的内容是科学构建庭前审查程序的基础。做到排除庭审法官预断、切实保障辩方了解控方证据,实现控辩平衡、突现被告人的主体地位是完善庭前审查程序的"底限正义"要求。  相似文献   

14.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标志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正式确立。从程序正义原理考量,新出台的规则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对比应从强化审前程序对证据排除的筛选机能、赋予审前准备程序具备确认证据排除效力、确立权衡法则作为个案裁判衡量的基准、建立类型化的证据排除判断标准、建立实时且独立的异议抗告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正庭前会议是指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过程中,为避免审理的中断或拖延,保障集中审判、快速审判,法官依职权或依控、辩双方的申请,认为有必要时,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到庭对庭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必要沟通的庭前准备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在开庭前,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中国特色庭前会议程序的建立,打破了刑事审判程序由公诉直接过渡到审判的模式,在公诉和审判之间植入了中间程序。建立庭前会议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审前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文本解读与制度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种多层次的非法证据排除体系,明确规定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负有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责,这对于促进侦查机关依法取证,保证刑事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应当看到,新刑事诉讼法对审前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性内容缺乏相应规定。为保证审前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得以落实,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应当修改有关办案规定或司法解释,对审前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条件成熟后再将此类规定纳入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7.
正一、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一)庭前会议的功能为了实现庭审的集中、充分、高效审理,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一被约定俗成地称为"庭前会议程序"的全新制度设计,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刑事诉讼制度发达的国家都比较重视庭前准备程序包括庭前会议程序。例如,英国的答辩和指示的听审程序以  相似文献   

18.
张淼  王路平 《法制与社会》2015,(2):123-125,133
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体系,这对于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取证、尊重与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应该注意,新刑事诉讼法对于排除非法证据规则的程序性内容缺乏相应的规定.为保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真正落实,相关部门应当修改有关办案规定以及司法解释,下一步更加明确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审查争议性证据的主体、审查合法性的标准等,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作出更加细致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两个证据规定"及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裁判主体的地位,必将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以来,检察环节适用的具体情形如何?实践中到底存在哪些问题?检察、审判环节适用的程序是否相同?等等,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考察检察阶段非法证据排除适用的实际状况,深入探究其中隐含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健全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导致在何时提请排除非法证据等具体问题上缺乏保障。事实上应该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提请时间前置于庭前,改革庭前审查程序,由独立受案庭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排除,以此推动证据开示制度的发展,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诉讼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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