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正> 图书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出版者根据与著作权人签订的出版合同,对某一作品享有的独家出版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的专有出版权 相似文献
3.
4.
一、专有出版权的概念及其法律属性 专有出版权是图书出版者根据出版合同而享有的,由著作权人转让或许可使用的,在合同有效期和约定地区内以图书形式出版其交付的某一作品的专有权。日本学者称之为“受让出版权”,认为它是出版者根据合同由著作权所有者暂时转让而得以使用的出版权。 相似文献
5.
6.
7.
浅谈软件出版与发行合同刘桂宗软件开发完毕后,著作权人可以自己负责其软件的出版与发行。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人委托软件发行商(一般兼出版商)负责出版与发行。这样,软件著作权人就要与软件发行商订立“软件出版与发行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8.
一、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认定原则我国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专有出版权” ,“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他人不得出版该图书。”关于专有出版权的内容 ,国家版权局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9条中也予以明确的说明 ,“图书出版者依照著作权法第30条的规定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地区内 ,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 ,受法律保护。”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 ,出版社所享有此项权利是有严格限制的 ,第一 ,出版社… 相似文献
9.
在实践中,出版者因所出版的他人的图书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而被起诉的不在少数,出版者通常会以与所出版图书作者签有约定侵犯著作权产生的侵权责任由作者承担的合同,并且其已尽到出版审查义务进行抗辩.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出版者与图书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能在多大范围内发挥其作用?出版者审查义务又包括哪些? 相似文献
10.
11.
基本案情
1998年7月7日,红旗出版社作为乙方与甲方著作权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CDI出版策划中心(简称CDI中心)签订了<哈佛行政管理全集>一书的出版合同,该合同载明作者为夏书音,甲方签字为曾繁正,乙方签字为红旗出版社原社长许建一.该合同第一条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图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哈佛行政管理全集>)中文本的专有使用权",第二条约定"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利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相似文献
12.
论著作权法上的出版者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版者权是我国著作权法上规定的一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其性质属于邻接权。它不同于出版权或专有出版权 ,出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 ,专有出版权是一项合同权利 ;也不同于制版权 ,后者是针对无著作权或著作权期满的作品而言 ,不是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出版者权是出版者在出版作品过程中对其自身所投入的创造性劳动产生的邻接著作的权利 ,其内容不含装帧设计 ,仅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14.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6)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 表演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 附则 相似文献
16.
一、署名的法律规定与行政规范不协调
笔者很少看到一部电影或电视剧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在字幕或光盘包装上的“制片者”位置上标明著作权人身份。相反,影视作品字幕充斥的“出品人”、“发行人”、“摄制单位”等众多商业化头衔让法官和律师眼花缭乱,无从判断谁是著作权人、有多少个著作权人。于是,相当一部分影视作品侵权纠纷中原告要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可能比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更难。 相似文献
17.
版权所有者使用其作品,並通过这种使用实现其财产权利的最初途径,往往表现为签订出版合同。图书出版合同是出版合同中重要的、所占比重最大的一种,它是版权所有者使用其图书作品的基本形式。在版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版权法亟待颁布的我国,对于图书出版合同的法律特征进行探讨,无疑是有益处的。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合意,这种合意是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使用,损害著作权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由于我国《著作权法》未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明确的规定,因而对这一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但一般认为,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上的根据。即行为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既没有著作权人的授权,又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范围。(2)使用人使用的作品,必须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使用人使用的是《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19.
一、引子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16条规定:“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出版社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满6个月,既不与作者签订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出版社应按第6条规定的同为作品付酬标准平均值的30%向作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将书稿退还作者。”湖南作者戴某在向国内多家出版社投寄书稿未得答复后,即凭借该规定从2007年初开始先后将多家出版社诉至各地法院,由此引发“投稿门”事件。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应当体现意思自治的民法基本原则、稳定交易秩序的司法导向、平衡相关方利益的价值取向。对于行为人的真实意思,应当通过行为外观探求其内心真意。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性质应综合合同条款文义、著作权人之行为、代理人之权限、出版合同及其履约过程进行判断。对于代理人在著作权人授权范围之内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其法律后果应直接归属于作为被代理人的著作权人,而不应认定为转委托。著作权人死亡后,在对其作品著作财产权归属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被许可人暂缓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不存在拒不支付之主观过错,因此不应认定其构成侵权。对于权利人通过合同关系行使处分权已经构建的稳定交易结构及交易秩序,应予以尊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