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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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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宗武 《青年论坛》2014,(6):103-107
新《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突破了原《刑事诉讼法》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正式入法,对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实现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该制度仅仅是原则性规定,对合适成年人的主体范围、选任、权利义务及经费、组织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需要进一步以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蒋晓峰 《今日上海》2013,(11):29-31
“合适成年人”是近年来我国司法界引进并设立的一项司法制度。“合适成年人”一般由具有丰富专业社会工作经验的非公、检、法在职人士担任,参与刑事审理和诉讼过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审判时,若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合适成年人”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司法程序的规范,避免出现刑讯逼供等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3.
在未成年人司法实践中,针对律师在场与合适成年人参与是否可以合二为一的问题存在许多争议,律师是否可以作为合适成年人是争议的主要焦点。笔者结合新刑诉法,对律师在场制度与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概念、联系、区别进行了详细的比较,从权利属性、适用范围、人员条件、作用、工作方式、可行度六方面阐述了两种制度的区别。  相似文献   

4.
依法维权     
四川省宝兴县推行“监护人旁听讯问制度”和“诉前家长谈话制”,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家庭的环境、家长的教育管理、家长的言行等对未成年人的走向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2008年宝兴县检察院推出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旁听讯问制度”和“诉前家长谈话制”。  相似文献   

5.
《精神文明导刊》2009,(3):36-37
江苏省吴江市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主动适应形势要求,紧密结合区域特色文化,遵循末成年人生理、心理成长规律,立足社会平台,突出实践特色,多元并重、多措并举,创新实施未成年人社会化教育实践“江村娃工程”,努力开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途径。  相似文献   

6.
5月31日,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在东城区史家小学举行。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翟卫华、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组组长李伟、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办副主任黄江萍,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朱善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首都文明委副主任蔡赴朝出席并讲话。会议由首都文明办主任张慧光主持,首都文明办巡视员尹学龙同志参加了会议。来自各区县、街道、研究院所和教育机构的代表介绍了本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创新做法。  相似文献   

7.
北京市崇文区共有中小学校30余所.未成年人5万余人。在这样一个北京市区域面积最小的中心城区,坐落着汇文中学、崇文小学、光明小学等一批北京市重点名校。以帮困助学而闻名全国的“宏志班”也正是在崇文区广渠门中学率先创办的。如今,崇文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本着“成材先成人,育人先育德”的宗旨,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使这一实现千家万户最大希望的民心工程成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朵绚丽奇葩。  相似文献   

8.
3月4日,北京市召开“弘扬北京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传达落实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动员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向“当代雷锋”郭明义同志学习,大力弘扬北京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王安顺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首都文明委副主任鲁炜主持会议。  相似文献   

9.
举世瞩目的第29届北京奥运会即将拉开大幕,作为6个京外赛区之一,上海在场馆建设、奥运安保、食品安全等方面已经做好迎接奥运“大考”的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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