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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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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必武法律思想的精髓是其法治思想,即“依法办事”的思想。对于“依法办事”而言,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关键,而“信法”则是思想意识条件。本文论述了董必武关于正确认识“信法”与“守法”关系的意义,当时“不信法、不守法”现象产生的历史和社会根源,以及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从而使人民信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董必武“信法”与“守法”思想在当前的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
董必武是我国法制思想的创立者和奠基人。董必武同志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极其重视对我国政法干部的培养,强调政法干部在新中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最先在党内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指出依法办事是政法干部的行动准则,是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董必武的政法干部培养现在当代中国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董必武同志是人民司法事业的主要奠基者。他担任国家政法工作领导人期间,提出了人民司法和依法办事的重要思想。董必武同志指出:“人民司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司法基本观点之一是群众观点,与群众联系,为人民服务,保障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他多次强调人民司法工作要服务人民,便利人民。同时,他强调要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守法观念。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必须注重对全体党员的法制思想教育,使党员知道国法和党纪同样是必须遵守,不可违反的,违反国法就是违反党纪。在1954年宪法草案公布后,董…  相似文献   

4.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新中国的缔造者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他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中国的实践相结合,一生重视民主法制建设,提出“国以民为本”、“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依法办事”等法制思想、理念。他的法学思想博大精深,是民主法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本法律观等法学理论、理念的渊源。学习、弘扬董必武法学思想,要坚持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5.
三月五日是敬爱的董必武同志诞辰九十五周年。为了纪念董必武同志,缅怀董必武同志对司法工作的卓越贡献,特将董必武同志一九五七年七月二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摘要重新发表,供广大司法干部学习。董老在这篇报告中,从当时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的新形势出发,分析了司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指出,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为了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的利益,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共财产有重大意义,国家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在审判活动中,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进一步坚决地贯彻法制,切实依法办事,就十分重要。现在,我们重新学习董老这些精辟论述和谆谆教诲,对于我们当前搞好司法工作,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6.
“十二大”提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全面”就包括司法工作。人民法院的工作,怎么才能开创新局面呢?我认为,严格依法办事,是人民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由之路。第一,严格依法办事是人民法院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依法办事是党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八大”曾经提出要加强法制,但遗憾的是由于“左”倾错误的发生,这个主张一提出就束之高阁了。直到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才开始真正得到加强。“十二大”根据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正反两个方面的丰富经验,进一步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问题提出  相似文献   

7.
董必武同志总结建国后我国司法工作实践经验,提出了党要重视法制建设;遵守法律,干部应作表率;依法办事等思想理论,深刻领会其法律思想的精髓,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董必武同志作为我国老一辈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在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从事政法领导工作,在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制思想和观点,提出并倡导依法办事的法制原则,提出并落实加快  相似文献   

9.
潘勤 《法律科学》2003,7(1):33-37
董必武独特的经历使其刑法思想具有极为深刻的内涵和长久的生命力。董必武认为 ,治国应靠法制 ,党要重视立法工作 ,以依法办事代替运动治国 ,这些观点构成了他的刑事立法思想。在刑事司法方面 ,董必武认为应重视刑事司法的程序 ,反对刑讯逼供和有罪推定 ,坚持依法办事 ,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10.
公开审判是人民怯院审判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董必武同志早在50年代就指出:“公开审判是审判活动的中心。”在今年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任建新院长进一步指出:“公开审判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法院审判活动的中心”。在这里,任建新同志把认真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作为人民法院自身改革和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强调,不能不说是把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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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法律工作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法律不完备,一个是有法不遵守。这两者哪一种现象较严重呢? 应当说有法不守的现象比较严重。”“现在不守法、不依法办事的是社会上一般公民多呢?还是国家机关干部多? 我看是机关干部较多。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如果不守法,问题就更加严重。有法不依,法就是空的东西,起不了作用。”(《董必武选集》第452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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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民主法制思想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必武民主法制思想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其指导思想 ,保障人民真实的民主权利是其要达到的目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民主法制是其载体 ,而搞好县级政权建设 ,加强法制思想教育 ,依法办事是其关键环节。董必武认为民主法制建设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从他的思想内容可以看出 :其思想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 ,是先进的政治文化思想。  相似文献   

13.
一依法办事是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也是我国法制建设协调发展的中心环节。不管哪一种法,也不管哪个阶级的法,它总是要贯彻实施的。如果有了法不能贯彻实施,即使最好的法也等于零。这就是说,加强与完善法制,其核心就是要依法办事。在我们的国家里,对于那些“以言代法”、“官大于法”以及任何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权行为都是不能允许的。只有严格地依法办事,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兴旺发达,我们的四化建设才有可靠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我国法制建设和贯彻守法原则的问题极为重视.必须"健全我们的人民民主法制,以便进一步保卫人民民主制度,巩固法律秩序,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护公共财产,更有效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继续肃清反革命分子,继续同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董必武在"八大"的发言)依法办事,就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依法办事有两方面的意义:必须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关于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会议问题是有法可依的.现在我们对按照宪法、组织法的规定按期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问题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董必武同志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把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律的人民性和社会主义性质,提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主张一切法制工作都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等思想,构成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基础,是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思想、文化前提。  相似文献   

16.
董必武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探索者和奠基人之一,其法治思想内容丰富而睿智。董必武的依法办事、法制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和法制建设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法治思想现在仍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辉,对于我们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启迪作用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董必武同志是当代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 ,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法学家 ,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他通晓古今中外法学 ,著述甚丰 ,论述精湛 ,丰富了毛泽东思想关于国家学说的内容。董必武同志的刑法思想 ,是董必武同志的刑事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 ,在缅怀和纪念董必武同志的诞辰一百一十五周年之际 ,回顾和重温他对这一问题的一些论述 ,无疑仍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关于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性质 ,是指刑法的阶级性质和法律性质 ,是揭示刑法产生的历史根源 ,说明犯罪和刑罚的阶级本质及其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董必武同志十分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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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不久前成立了。这是一个好消息,是一件好事。此事在中国的政法界、法学界引起很大反响。何以至此?只因董老的法学思想在当今仍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罗干同志在代表党中央致词时讲得十分深刻:“在我们国家已经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基本治国方略的今天,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成立,必将对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9.
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董必武同志强调人民司法工作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思想建设,坚持服务大局;谨记司法属于人民,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尤其要尊重司法规律。董必武同志确是人民司法传统的缔造者、传承者和发展者。  相似文献   

20.
56年前,作为革命家和法学家的董必武,提出了依法办事和增强法制观念的法制观。董必武的法制思想具有正确性、重要性、预见性、科学性及超越时空的有效性。董必武法制思想是邓小平法制思想借以继承、丰富和发展的基础,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表现。它丰富与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理论宝库,对当前法治建设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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