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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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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原则上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但大陆法系国家在某些物上请求权中同样适用时效制度,以贯彻物尽其用的物权法之立法原则.这对我国的物权立法有着借鉴意义,在分析哪些物上请求权可以适用时效规定之前,必须释明物上请求权的性质,以探求其适用时效制度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取得时效制度是民法上极为古老的私法制度之一,同时它又是时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中大都确立了取得时效制度。然我国物权法却并未规定该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论证表明在我国物权法确实有规定取得时效的必要性,现今亟需解决的是在缺失该制度前提下司法实践中相关问题如何解决。  相似文献   

3.
对于一定的犯罪行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未予追诉,其追诉权即行消灭,不得再追诉的制度,谓之追诉时效。追诉时效制度是刑法中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体现了刑罚的目的,有利于发挥刑法的最佳效果。但是,我国刑法学界目前对这一制度研究得还很不够,一些著作中对追诉时效还仅限于对意义的论述,对时效本身的一些问题,基本上不予探究。本文拟就时效中的几个问题,略抒管见。一、追诉时效的中断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期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  相似文献   

4.
在涉枪案件的侦破工作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对枪支的识别问题。在刑事侦查技术的验检工作中, 一般将枪支分为制式枪支和非制式枪支。对于制式枪支来说,我国有非常严格的制度,对其认识相对清楚容易。但非制式枪支的问题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其中,识别非制式枪支是研究非制式枪支各种问题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赵斯昕 《工会论坛》2008,14(1):131-132
取得时效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我国的《民法通则》只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而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物权法》也没有规定取得时效。我国《民法典草案稿》将取得时效规定列入草案的总则中,无疑,这一在我国民法中确立取得时效的地位之举,值得肯定,其重要性也无须赘言。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占有和经过一定期间。其客体为所有权以及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但后者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界定。本人对取得时效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客体进行了探讨,以期有助于构建我国的取得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6.
对于言词证据的真实性问题,传统的方法主要借助证人的外部行为表现或表情来识别.这种方法基于这样一个假设:说谎必然会有相应的生理表现.在侦查实践中存在"人"的识别与"仪器"的识别,即侦查人员的识别与借助专门测谎仪的识别.近年来有学者对这一假设提出了质疑,也有国家对测谎仪测谎的结果宣布无效,于是法庭科学研究者对这一假设进行了新的反思,在研究方法上也出现了新的转向.表现为,从伪证的识别走向证言真实性的评估.  相似文献   

7.
民事推定制度是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为两大法系国家所青睐。它的设立对于现实的审判实践有重大意义。综观我国现状,其在立法和实践中均存在一些问题。为了使民事推定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有必要对我国的推定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中“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两种情形,但由于适用条件不够明确,兼之“立案侦查”作扩大化解释,致使追诉时效的停止成为一般样态,无限扩张了国家的刑罚权.妥当的办法是建立健全时效中止、中断制度,明确审查期间不停止时效进行,限制因被害人控告事后审查应否立案对时效的无限延长、确立追诉时效计算的个别化原则.  相似文献   

9.
失业是当今市场经济国家和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日益严峻的城市失业问题,国家适时地逐步地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但国情的复杂性、失业问题的艰巨性以及失业保险制度自身所存在的缺陷,使其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暴露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透彻地分析这些问题并及时出台相应的改革措施,对于保障当前国家大力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构想的顺利实施以及实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0.
在20世纪90年初期俄罗斯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取得时效制度重新出现在俄罗斯法中,但是由于苏维埃立法的特殊性导致取得时效制度在俄罗斯的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尤其是在取得时效构成要件的认定、取得时效期间的计算和取得时效案件的程序适用上,凸显了转型国家在法律制度转换过程中的艰辛。  相似文献   

11.
识别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依不同国家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和不同的准据法的结果,但理论和实践中对识别的含义和标准分歧较大.文章通过对识别的含义和标准的比较分析,论证识别的这些理论问题并提出我们应持的态度与做法.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资企业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增大对沿线国家的投资,在取得喜人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对沿线国家的法律不了解,影响了双方的合作。熟悉了解各国相关法律,特别是与经济合作关系密切的合同法已成当务之急。孟加拉作为沿线国家中重要一环,是中资企业遭遇法律障碍较多的国家,有必要深入研究其合同法。由于高度移植印度合同法,孟加拉合同法在效力方面的规定有不少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合同立法原则不同之处,尤其是对于要约和承诺的生效原则、未成年人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均有值得深入研究的实质差异。同时,对于条件合同和无效合同,孟加拉合同法虽然和我国一样秉承意思自治原则为主导,但对于所附条件的形式和实质内容以及合同无效之规定却颇有迥异。  相似文献   

13.
众所周知,资产证券化是在英美法系国家产生并发展的,其制度上的设计以及整个运作过程都是以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为背景。而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引进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融资工具的同时,首先需要解决资产证券化与大陆法相衔接的问题,即法律方面的本土化问题,为顺利实施资产证券化提供充分的法学理论准备和支持。  相似文献   

14.
善意取得制度,为近代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起源于日尔曼法中“以手护手”原则,并吸收了罗马法取得时效制度中的善意要件而发展完善起来。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的分析可知,我国急需完善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化。  相似文献   

15.
取得时效是一项发端于罗马法、并且在目前已为所有的西方国家与一些东欧国家的民法所普遍承袭的法律制度。然而在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立法机关对于在民法中确立这一制度,却一向持否定态度。在总结我国三十余年民事立法经验基础上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取得时效,便是这一态度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不断有人提出关于应当在我国民法中也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主张,反映这一主张的论文时常见诸有关刊物,史浩明同志的《关于建立民法取得时效制度的再思考》(载《法治论丛》  相似文献   

16.
时效 ,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以后 ,即发生一定后果的法律制度。民法上按构成条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 ,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由于我国民法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 ,因此使得该制度一直是民法学领域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在民法典的制定列入立法日程的背景下 ,是否应该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更具讨论的必要。  相似文献   

17.
系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M sPGN)是一组以弥漫性肾小球系膜细胞增生及不同程度系膜基质增多为主要特征的原发性肾小球疾病[1]。根据其免疫病理可将其分为IgA肾病及非IgA肾病两型,其中非IgA系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是我国最常见的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占成人原发性肾小球疾病肾活检病例的24.7%~30.3%[2]。对于该病现代医学尚无特效治疗方法,临床仍以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及对症治疗为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毒性和不良反应,而中医药对于M sPGN的治疗则具有一定的疗效且毒性和不良反应小。现将近年来有关文献综述如下。1中医治法研究楼季华等…  相似文献   

18.
张祖兴 《外交评论》2011,28(6):142-154
时效是否构成传统国际法上领土取得模式之一,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如果时效指涉一种明显不同于其他取得模式的情势,且时效的构成条件能明确界定,则时效可与先占、征服、割让、添附等并列为领土取得模式之一。在领土争端中,当事方可能主张历史上某一时刻形成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以先占、征服、割让等为据。当事方也可能基于某些事实和情势主张原主权者的权利被取代。时效概念所指正是这两种实质上明显不同的情势。历史性权利的基础是国际社会的一般意见,主权转移的基础则是争端当事方之间某种形式的协议。因此,国际法上确实需要一些概念来描述这两种情势,但时效显然不是合适的术语。若以历史性权利、默示协定来描述时效所指的情势,传统国际法上的"五种取得模式"可重新列举。深入剖析时效概念,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现存各种领土争端中可能涉及的时效问题。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时效问题,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通则》第七章中作出了系统的、专门的规定,但是如何深刻理解并正确执行民事诉讼时效,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由于民事诉讼时效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本文拟就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问题谈一点认识和看法。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公民或法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如果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依私法自治的理念,法律应当尽量让民事行为有效,有效与无效是法律在平衡干扰利益与社会利益、秩序与公正,甚至在特定地域与时期人们对违法行为的容忍力.民事行为的成立问题是一个事实问题,有效与无效问题却是一个法律是否承认的问题,即是一个国家公权力介入私法领域的问题,无效法律行为并不需要一定得"当事人得随时主张其无效,就其主张不发生除斥期间或消灭时效的问题".本文即讨论了民事特别法对民事行为无效理论的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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