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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本文简要的谈论了商法的独立化和我国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问题,由赵旭东的《商法的困惑与思考》出发,从商法的调整对象和商主体方面论述了商法的独立化,后又引出我国的民商立法模式,阐述了民商分立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
民商分立认识到商法的独立性,但其要求民法典与商法典的并存,于实践中并不合理;民商合一虽为目前通说,强调民法与商法的密切关系,但将商法规范并入民法典也有诸多不宜,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均难以解决民商关系立法的现实需要。民商关系立法的最佳选择是制定一部《商法通则》,与民法典、商事单行法共同构成完备的私法体系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民法和商法构成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私法的主要内容,但立法模式却迥然不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我国的民商立法,既要大胆借鉴西方国家民商立法的经验,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跳出民商分立、民商合一的窠臼,走新的路子:将商法“一分为二”,分别纳入民法和经济法,构建既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又符合当代民商立法发展趋向和我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21,(2):5-15
从大陆法系关于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历史发展上看,不仅民商合一的实质是民法的商法化,而非商法的民法化,并且民法本身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商化的过程。商法的不断扩张适用使得其逐渐被纳入一般私法之中,民法的不断市场化则使得其持续地将作为市场开路先锋的商法规则纳入其中。在采民商分立的德国,其民法典中的合同规则其实是原为商事所用的;在采民商合一的意大利等国,其民法典中的合同规则则直接将原商法中的规则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5.
商法的独立性根源于其调整对象“商”的独立性,商法的独立性表现为其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的独立性。作为市场经济根本大法的商法,与民法、经济法一起构成了调整市场机制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商法的独立性是客观存在的,商法独立性的形式是由其内容决定的。在现阶段,商法的独立性不应表现为商法典的独立,而应在坚持民商(法典)合一的形式下,以商事通则与商事单行法并行的形式体现商法内容的独立价值。  相似文献   

6.
论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民法并非市民法, 民商本为一体, 传统民商合一具有局限性, 传统的民商合一并未真正合一。“民离商缺其生命、商离民少其根本”。真正的民商合一和中国的民商立法应当是制订一部统一完备的 《民商法典》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学界对于如何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如何处理或建构我国商事立法模式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和分歧。本文试就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这两种观点做一简单的比较分析,笔者主张我国应实行以《商法通则》为统率的实质商法主义的民商分立。  相似文献   

8.
在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中,各国的特定历史背景占据了重要地位.同时,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发展也不容忽视.中世纪商人法的出现使民商分立立法模式的建立有了可能,但即使在大陆法系国家对民商分立也并非得到贯彻,民商合一模式成为当前的立法主流.有没有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丝毫不会影响商法学科的发展,而有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才是商法存在与否的关键.在我国,制订<商事通则>不具有必要性与现实性.  相似文献   

9.
传统意义的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在法学理论和立法实践中都存在优劣问题,而现代意义的民商分立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从个人主义、相对主义和现实主义出发,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我国宜在民法典之外另设商法通则。  相似文献   

10.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是世界上最新的一部民法典,也是融民商分立国家的民法规范和商法规范于一体的民商合一法典。根据该法典中大量的商事规范分析这种民商合一存在的合理性及其缺点,就我国来说,应该对我国民商立法有借鉴意义,我国民商立法问题应从宏观统筹的高度解决, 选择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民商合一”的立法道路。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诉讼法是实质诉讼规范和诉讼程序规范之集合,但通说却将其同义于诉讼程序法而尘封实质诉讼法。从法律发达史上考察,实质诉讼法曾依附于实体私法体系,且与诉讼程序法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在脱离私法体系之后于民事诉讼法中找到了安身之处,并且在公法诉权说的推动下皈依了公法。在实质诉讼法脱私法体系而入诉讼法体系的发展过程中,温特沙伊德的《诉论》发挥了主要原动力作用,因而被奉为促成民事诉讼法走向独立化的“门罗宣言”。本文拟通过解读《诉论》,阐述实质诉讼法脱离私法体系而入公法的民事诉讼法之过程,恢复实质诉讼法的本来面目,以为我们克服民事诉讼法同于纯程序法之观念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相似文献   

12.
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扩大,国际私法的调整范围突破了传统的民事关系,开始调整具有"准公法"性质的国际经济关系。基于对一国经济立法的公法性质的分析,进一步剖析了各国经济立法域外适用的各种理论,并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第2条的规定,指出我国反垄断法有关域外适用原则的缺陷,进而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Over the past 30 years, Chinese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in providing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Chinese legislation, establishing a theoretical system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onducting in-depth and comparative research in this field, and making many summaries of trial practices,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and case studies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affairs. The academic circle has expressed professional comments regarding public events. The major theoretical breakthroughs include the clarific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law and economic law, further research on the civil code system, basic consensus on the integration of civil law and commercial law, formation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property right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ontract law theories, basic information of personality law theories, and formation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tort law. The orientation of Chinese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is to enhance comparative research on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nationally and internationally, focusing on the diversity of research methodologies.  相似文献   

14.
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在当事人认定、交易结构的繁简、"名""实"相副与否、"穿透"合同关系的允许与禁止、合同瑕疵的容忍抑或矫正、商业逻辑的地位及作用、坚守"正位"抑或"错位"处理"火候"把握等方面存在差异.认识、重视和研讨之,目的 和意义之一是,在法律适用时必须顾及商事合同的特殊性,不得僵硬地套用关于民事合同的规定.目的 ...  相似文献   

15.
范健 《政法论坛》2021,(2):25-41
《民法典》以"民商合一"为编纂体例,但已颁布的《民法典》并未充分确认商事关系的特殊性,难以满足社会的商法制度需求.历史上,古罗马、德国、法国、美国的立法经验表明民商合一的理想与商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现实中,在主体制度上,《民法典》未能实现民商主体制度区分的现实需求,造成概念的不清晰和法律适用的混乱....  相似文献   

16.
赵万一 《中国法学》2006,2(1):117-127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是公、私法划分的理论基础,也是处理宪法和民法关系的主要依据。公、私法划分的实质在于它划定了一个政治国家不能插手的市民社会领域,从而为市民社会构筑了一道防御外来侵犯的坚固屏障。宪法与民法的关系不是“母子”关系。民法不是宪法的实施细则。民法应当有自己的权利体系和确立原则。民法和宪法分别是调整私法领域和公法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论民法理念及其现实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法理念是民法的最高价值与终极宗旨,具体表现为私权神圣和私法自治,其形成有着经济与人文基础。由于长期的封建历史传统、商品经济不发达、公法优位、泛道德主义与重刑主义严重等原因,我国没有形成私法传统,缺失民法理念。民法理念对于引导民法典的制定、培育私法文化、促进经济发展与政治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定原则下的物权体系是封闭性的,不能及时吸纳经济生活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型物权。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财产自由,违背了私法自治原则,而且没有充分、正当的立法理由。我国《物权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这是一个不明智的立法选择,将来应当予以废弃,代之以实行物权自由创设主义,以公示性作为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标准,使物权体系由封闭走向开放。  相似文献   

19.
于韵 《行政与法》2012,(9):124-129
私法自治是民法的理念,决定了民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制度生成。民法的理念决定了民法理论体系的立场是个人主义。私法中所坚持的是个人主义立场,因此决定了个体主义方法论是民法的基本研究方法。自然人与法人是最重要的民事主体类型,是民事主体制度的重要内容。法人是一个组织,但其行为需要由法人机关实施,因此如何合理设计法人法律制度,促使法人内部团体意志有效形成并通过法人机关实现,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参与法律交往,实现法人的利益,同时能够有效约束法人机关,防止其利用代表权谋取私利损害法人的利益,对促进民法体系的完善与成熟,意义重大。本文从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视角对我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法人人格、法人分类、法人机关等法律制度进行评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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