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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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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应结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性质来认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形式."虚构主体"包括冒用合法主体或者真实个人的名义和假借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之名义等形式;"票据担保骗财"的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存在交叉情形;对"逃匿骗财"的认定不能陷入只要收受对方相关款物后逃跑的,一律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误区."其他方法"必须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基本要求,且与四种法条巳列明的行为方式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非法占有目的"要通过客观行为来推断.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问条件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之时或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害人交付财物之前.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从被害人处最初骗取的财物数额认定."连环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以最后一次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损失额,加上前几次犯罪人尚未还清的被害人损失额来认定.未完成形态下,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2.
行为人A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其行为已经符合诈骗罪的基本构成,可以认定为诈骗罪。这种认定的直接法律依据是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论金融诈骗罪适用中的三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没有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犯罪,控方只须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客观行为,就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对于集资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控方必须承担全面的举证责任。金融诈骗行为数额没有达到金融诈骗罪定罪数额标准但达到普通诈骗罪定罪数额标准的,应当以普通诈骗罪定罪处罚。连续诈骗行为触犯不同的诈骗犯罪时,原则上应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他人内外勾结、通过诈骗方法侵吞本单位或客户资金的行为,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基本标准,分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和金融诈骗罪。  相似文献   

4.
对于企业员工非法收取货款行为,是认定为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存在争议。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前提下,若货款被认定为“财物”,则其不应归入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的范畴。认定合同诈骗罪需在成立诈骗罪的基础上,具有体现市场交易关系的合同,符合“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骗取财物”的客观要件。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限于书面合同,即便是口头合同,只要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侵犯了市场秩序,同样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相似文献   

5.
信用卡诈骗罪理论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的一种金融诈骗罪,也是现时社会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从理论上对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司法认定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会对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有所研益。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 刑法第196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但并未揭示该罪的内涵。用下定义的方法揭示该罪的内涵,是研究信用卡诈骗罪的逻辑起点。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刑法学通说在诈骗罪定义方式上的利弊得失,来给信用卡诈骗罪下一个科学的定义。刑法学通说认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  相似文献   

6.
一、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之认定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由此可见,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而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与认定是合同诈骗罪的理论研究与司法认定的难点。  相似文献   

7.
《合同法》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喻贵英 《河北法学》2004,22(6):65-67
合同诈骗罪分离于普通的诈骗罪,同时源于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基本形式,从而产生了关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在内容、形式及合同主体的涵盖范围与《合同法》的是否一致之分歧。争议颇大的刑事理论导致了刑事司法实践案件的处理不一。因此,理清这些相关问题,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正确认定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对褚某某票据诈骗一案进行分析,在票据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票据诈骗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标准等理论基础上,证明间接故意的主观罪过也能构成票据诈骗罪,试图为解决认定票据诈骗罪主观判断难这一司法困境开辟新思路。  相似文献   

9.
刘佳 《法制与社会》2010,(19):263-263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对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认定的困惑,所以本文将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进行辨析。  相似文献   

10.
诈骗罪的对象是否包括财产性利益对诈骗罪的认定至关重要,本文通过比较国外刑法中对财产和财产性利益的不同划分,通过剖析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是否违法罪行法定,是否进行了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得出诈骗罪的对象应该包括财产性利益,并对哪些财产性利益才能成为诈骗罪的对象作一定的规范和限制,从而有利于诈骗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11.
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法律适用的若干共性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金融诈骗犯罪诈骗故意的认定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构成金融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诈骗的直接故意。从实践情况看,对金融诈骗罪诈骗故意的认定,焦点问题就在于其主观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相似文献   

12.
办理涉第三方支付类案件时要坚持体系化思维,准确把握互联网领域刑事案件类型特征,准确界定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账户、条码(二维码)支付信息、第三方支付账户密码等的法律属性,明确主要行为手段,结合不同类型,作出不同认定。对虚假刷单获取支付平台返利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对以套现为幌子,欺骗套现人,骗得套现人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对冒用他人名义开通消费(透支)账户并套现的行为,视该产品背后公司的属性,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或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对盈利性帮助他人消费(透支)账户套现的,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对采取欺骗方式获取第三方支付账号、密码非法获取钱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对盗取或利用事先知晓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密码非法获取钱款的行为,不论该钱财是账户余额、已绑定银行卡内资金、已开通消费(透支)账户、理财账户资金,均应认定为盗窃罪。对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先绑定银行卡再取得银行卡内资金的行为,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相似文献   

13.
吴琦 《法制与社会》2013,(30):255-256
本文通过分析诈骗罪的构成特点,结合思维流程图理论来综合探讨诈骗罪的认定方法,并紧扣诈骗罪中的“错误处分”要件,对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进行研究,以求能够揭示出诈骗罪的实质特征,并通过制定思维流程图的方式,为公安机关办案中如何认定诈骗罪提供快速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4.
诈骗罪是一种智能型犯罪,在现实生活中呈现出各种表现形态。因此,诈骗罪很容易与其他罪相混淆。鉴于此,本文主要通过探讨诈骗罪客观行为来分析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及与相关罪的竞合、区分的认定。  相似文献   

15.
宫瑞 《法制与社会》2010,(31):71-72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以合同为掩护、手段狡猾、不易识别、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的诈骗犯罪。在诈骗类犯罪案件中,合同诈骗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已成为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对审查起诉的要求也在逐渐增强。众所周知,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以构成普通诈骗罪为前提,却又与普通诈骗罪有着显著的区别,当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的数额没有达到各合同诈骗罪的要求,而达到了普通诈骗罪的要求,那么就应当认定为普通诈骗罪。所以,在对诈骗类犯罪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应首先明确各类诈骗罪的认定及定性,从而保证审查起诉的质量。  相似文献   

16.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是近年来我国诈骗罪中一个显著的特点.为了更有效的与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作斗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增设了合同诈骗罪这一新罪名.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在所有以诈骗为手段的犯罪案件中,合同诈骗罪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本文从诈骗罪中的合同认定以及数额认定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对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各种积极推定因素和消极排除因素,非法占有目的可以有效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应区分既遂和未遂形态而分别认定,宜参考民事违约的数额认定标准;其中的"合同"指能够体现财产转移或交易关系,能够为行为人带来财产利益,与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合同。  相似文献   

18.
王冠 《法制与社会》2012,(30):89+91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持卡人"仅指登记持卡人,不包括实际持卡人。实际持卡人与登记持卡人不一致时,登记持卡人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实际持卡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是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囿于目前身份犯与共犯的立法现状,也不宜认定实际持卡人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此时可以考虑认定实际持卡人构成诈骗罪。  相似文献   

19.
胡常龙 《河北法学》2005,23(7):10-12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和灵魂,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元素,对于金融诈骗犯罪也不例外。但由于金融诈骗犯罪具有专业性强、票证种类多、犯罪隐蔽性强等自身特殊性和复杂性,金融诈骗犯罪在证据方面呈现出不同于其他犯罪的一些独特内容和司法表现,并且直接影响到对金融诈骗罪的司法认定和准确打击。因此,在重视对金融诈骗罪实体问题研究的同时,高度重视对金融诈骗犯罪证据问题的理论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一、金融诈骗犯罪的证据特殊性分析由于金融诈骗罪大多是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或者与金融行为有关,犯罪领域的独特…  相似文献   

20.
在认定集资诈骗罪时,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该强调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避免客观的依结果归罪;对诈骗行为的认定,应该关注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与被害人的被骗行为间的互动。就本文述及的两个典型案件而言,不宜认定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可考虑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英定罪;因涉案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备受质疑,无法认定曾成杰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在集资诈骗罪的死刑适用时,既要避免唯数额论的倾向,又要充分考虑被害人过错和舆情民意对量刑所起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尽量严格限制死刑适用,以尽快推动立法上废止集资诈骗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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