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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思韵  吴卫军 《前沿》2012,(12):74-75
政府信息公开反向诉讼制度对于保障个人隐私与商业秘密不受侵犯有重要意义,其举证责任的分担关乎诉讼进程与结果,体现现代法治社会的平等观,有利于兼顾诉讼效率和诉讼效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实体法的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反向诉讼应采取"原、被告共同负举证责任"的原则,借助其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角度深入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反向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具体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2.
杨春 《前沿》2011,(24):96-98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逻辑前提在于宪法诉权和行政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公民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诉权,但在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和判决的规定方面不合理地限制了公民诉权的行使,需要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加以完善,以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诉权。  相似文献   

3.
平平 《前沿》2004,(6):120-122
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得出了新的沟通理论———“法益”理论 ,进而运用法益理论来扩充了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中的“合法权益”的内涵 ,旨在达到适应世界各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扩大趋势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当前行政诉讼"五难"行政诉讼被告,是指被原告指控侵犯其行政上的合法权益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由于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的这一特殊性,导致了行政诉讼中的几个难点。一要被告举证难。对举证责任的分担,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但是,行政诉讼中,有的行政机关就不予举证,有的是没有弄懂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认为有处罚及决定就足够了;有的是故意不举证。二要被告出庭难。有的称"公务忙,不能到庭";有的怕出丑,不愿出庭。所以,行政诉讼中被告出庭的少,缺席判决的多。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认定问题是长期困扰行政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难题。以分层的构成要件来认定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是一条可行且符合立法本意的路径。在立案阶段,行政诉讼被告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人民法院即应登记立案。到了审理阶段,行政诉讼被告不仅应当具备形式要件,还应当具备主体要件和行为要件,才是适格的被告。  相似文献   

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第三方权益的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使得此规定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该条的缺陷在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对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影响"无法准确界定;何谓"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难以判断;行政自由裁量权易被滥用。应借鉴政府信息公开中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域外经验,完善告知义务,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确立保密必要原则。  相似文献   

7.
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基本情况的分析表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对原告申请内容的审查标准、政府信息的认定以及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公开义务的认定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建议从标准的设置与适用、政府信息范围的可操作性范畴、诉讼类型化以及确立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8.
<正>法院提出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诉讼案件有法律依据,且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观。笔者认为,法院可以采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该条规定,赋予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和解等方式协调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9.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所承担的举证责任极为有限,这一规定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但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文章从举证责任的涵义入手,分析和阐述了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并结合审判实践,对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举证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期实现司法效率和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发展与社会变迁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我国市场经济的不 断发展,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行政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行政法治理论的不断成熟,为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政治条件、实践基础及理论前提。21世纪,我国社会的经 济、政治、法制实践和法治理论仍将不断变迁,因此,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必将继续向逐步放宽 的世界性标准发展。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法严格规定了行政相对人作为原告的起诉资格,其弊端是显而易见,本文基于此就如何扩大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进行了有益探讨.  相似文献   

1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有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过程中有关行政诉讼的问题,阐述了"政府信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论述了如何理解、把握、运用、认定和处理有关对行政机关答复信息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分配,涉及国家秘密的标准及司法审查方法、"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规定,关于"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和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但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被申请的行政机关不正确及时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一些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3.
卢颐星 《人民政坛》2008,(12):38-38
今年4月10日,原告福建省顺昌文华生物研究所、武夷山文华茶叶科技研发中心与被告中国人民银行武夷山支行、第三人武夷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行政许可、行政赔偿一案在武夷山市人民法院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认为被告故意违反行政许可法第74条第2款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4.
梳理了中国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发展历程,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五年来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评述,并提出进一步推动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的三项措施:厘清政府行政职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途径;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位阶。  相似文献   

15.
黄亚洲  高安  陈默 《前沿》2006,(11):177-180
我国行政诉讼被告与行政主体具有相同的外延,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采取列举加排除的方式,对其资格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这种方式造成当前行政诉讼中被告难以确定,并且有些组织游离于司法审查之外。解决这一矛盾关键要改进行政主体理论的构建,考虑形式上被告,建立方便当事人诉讼机制以及引进公务法人制度等。  相似文献   

16.
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是建立在政府公开信息为原则的基础之上的,它从反向界定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例外的实质是协调公民知情权与其它重要法益之间的冲突,旨在有效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运作。例外通常包括国家秘密、行政需要、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特别救济是保障公民合法信息公开申请遭到拒绝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7.
去年广东省东莞市一共收到了443宗行政复议申请,其中91宗不服复议结果提起"民告官"行政诉讼。结果没有一宗案件是原告胜诉的。91宗行政诉讼原告无一胜诉,换个说法就是被告——行政部门无一败诉。这究竟说明了什么?东莞市法制局认为,这是各级复议机构加强了与  相似文献   

18.
新条例制度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变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重新塑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而新条例所塑造的制度环境必将会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产生重大影响。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新条例所塑制度环境,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审判理念和裁判思路做出相应调整,尤其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裁判理由、合法性标准、类型化快速审理、行政与司法双重解纷、原告主体资格、法律责任主体认定、受案范围、主动公开、审查对象、审查重点等问题应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19.
行为责任与后果责任统一于证明责任之中,究其本质,实为后果责任。多年司法实践已然将行政诉讼"原告主张、被告举证"的分配模式固化,且形成了行政诉讼的基础、核心,显著区别于另两大类诉讼。诚然,强调被告证明责任负担的分配原则确有保护弱势原告之作用,不过其原有的理论正当性却于实践中渐失,一定程度上与提高行政效率的理念相悖,有浪费司法资源之嫌。仅就近年行政诉讼立法以及相关司法政策性文件对此所作调整来看,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主体负担已然呈现出均衡化趋势且愈发明朗,对于破解原有模式的困窘局面而言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20.
现行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存在弊端,现行立法确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窄,不能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本文从提供前瞻性立法建议出发,从重新确立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扩大行政诉讼法保护的合法权益范围,扩展受诉行政行为的范围三方面论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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