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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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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政报》2009,(19):3-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J115号)要求,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行政许可项目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0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3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5项、行政审批项目设定依据变更7项、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变更3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变更2项、合并同类项由10项合并为4项)。  相似文献   

2.
《山西政报》2008,(1):19-2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山西省执行的73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项目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依法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将年检项目全部纳入“窗口”办理。未经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项目一律停止执行。  相似文献   

3.
《山西政报》2008,(2):15-18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文件要求,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3项(见附件1),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3项(见附件2)。各市、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相似文献   

4.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文件要求,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3项(见附件1),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3项(见附件2)。各市、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  相似文献   

5.
<正>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主项15项(取消行政许可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6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主项71项(下放行政许可6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子项15项。  相似文献   

6.
《天津政报》2014,(21):4-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30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22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山西政报》2013,(Z1):5-23
晋政发[20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12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269项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调整46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95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48项审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  相似文献   

8.
云政办发〔2007〕169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决定进一步清理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清理、取消和调整范围行政审批是指行政审批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9.
<正>晋政发[2015]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按照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61项。其中,取消和下放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取消2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3项);取消和调整4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2项、调整45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  相似文献   

10.
<正>东府[2015]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府[2014]62号),市政府决定取消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33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11.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新增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孙志刚2017年4月5日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取消、下放、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5项,下放行政许可项目8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8项。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原实施机关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监管上来,做好工作衔接,避免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国务院要求,各部门近期要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下决心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正豫政[2014]5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调整和下放66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5个子项,取消和下放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7项。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做到放活不放任、管好不管死。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  相似文献   

14.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发展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2项。其中,取消45项,调整8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同时取消16项年检项目。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严禁擅自保留或变相审批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附件:1.第四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2项) 2.第二批取消的年检项目目录(16项)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先后分三批取消和调整1795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继续实施外,依法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500项。在此基础上,对其他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和充分论证,根据现阶段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有效实施管理的需要,经国务院同意,对其中的211项暂予保留。这些项目,主要是政府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今后还将逐步取消或作必要的调整。  相似文献   

16.
<正>陕政办发[2017]1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中,涉及我省的36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自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一律予以取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抓紧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目录和权力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加  相似文献   

17.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陈敏■2014年7月11日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1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合并3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15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既要防止变相继续实施行政审批,也要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直机关要加强对承接机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  相似文献   

18.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有关要求,现就我会取消和下放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2年9月23日《决定》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取消25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10项行政审批项目(见附件1、2)。  相似文献   

19.
《广州政报》2016,(4):1-7
正穗府[2015]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市直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  相似文献   

20.
《江西政报》2007,(10):41-4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05]24号)关于:“今后,因新法律法规规章出台而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关应将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程序等报本级审改办备案,并纳入目录管理”的规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6年江西省省级新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审查,并报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予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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