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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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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律师法》第33条①对律师会见权的规定使律师会见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尤其在律师介入时间以及会见不被监听等方面都显示了很大的立法进步。本文通过阐述律师会见权的概念、特征以及重要意义,分析了新《新律师法》第33条并比较了新、旧《律师法》对律师会见权的规定,以说明第33条对律师会见权的完善,并对该条的不足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我国新《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权规定的解读,评析了新《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权规定的进步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对律师会见权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梁淑军 《中国律师》2010,(11):69-70
2008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开始实施,至今已逾两年。新《律师法》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完善了律师的具体执业权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二是增加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增加了律师执业人身保护权、律师执业言论责任豁免权以及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秘密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上述规定扩大了律师权利,加强了对律师的执业保障。  相似文献   

4.
2007年1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进行了一系列修改,这是我国以人为本、保障公民权利这一法律思维的又一体现,是之前一系列修法、立法行为的延续。新《律师法》明确了律师的权利来源于当事人(委托人),律师的责任是为当事人服务。新《律师法》对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言论权给予了更多的保障,其目的是保证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法律救济的权利。本文指出新《律师法》也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非诉讼案件律师(以下简称非诉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规定不足,解决之道是确立律师与国家司法机关平等的调查取证权;二是对黑律师的处罚软弱无力,建议严格限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加大对黑律师的打击力度,把黑律师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规范。  相似文献   

5.
刘秋华  何斌 《法制与社会》2010,(11):157-158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改的《律师法》,该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所作的修改,必将对我们反渎工作以往的思路、习惯、做法发生冲突和影响。  相似文献   

6.
律师通信权,实质上就是辩护权的当然内容,是通信自由中不可被限制的底线,新律师法进一步保障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取证权。新的刑事诉讼法修订,对新律师法的此种变化亦应有适当回应。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10,(4):27-28
新《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推进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仍然有不少律师反映律师执业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不能依法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8.
新《律师法》针对律师执业中的会见限制问题,规定了律师凭“三证”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被监听。这虽然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会见权有冲突,但应该适用新《律师法》的规定,同时,新《律师法》没有规定而刑事诉讼法有规定的地方则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新《律师法》会见权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预见了刑事诉讼法将来对会见权的立法思路和发展方向,需要从侦押分离制度、会见权救济制度、律师自律制度三个方面进行配套完善。  相似文献   

9.
新律师法的正式实施,增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对检察机关的制衡力,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新律师法在会见权、阅卷权、自行调查取证权方面扩大了律师的权利,本文重点针对以上三种被扩大的律师法律权利进行分析和探讨,并结合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的工作实际,简要的论述了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如何在充分保障律师权利的前提下保证办案质量,积极有效的应对新律师法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0.
律师执业保障制度是新《律师法》修订的重要内容,新增加了律师执业豁免权的相关规定,并细化了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保障的规定,但律师执业保障建设在现阶段仍难尽人意,本文将从立法、司法以及观念认同等方面出发,探析目前我国律师执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1.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总结新律师法的亮点:明确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了律所的组织形式,围绕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修改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正式引入律师言论责任豁免和举报作证责任豁免,同时也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监管。  相似文献   

12.
秋实 《中国律师》2008,(7):18-19
新修订的《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权的规定,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  相似文献   

13.
张鹏飞 《中国司法》2007,(12):45-48
2007年10月28日,《律师法(修订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终于获得通过。新《律师法》相对现行《律师法》强化了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对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发挥律师的职能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充分利用新《律师法》所带来的机遇,推动律师“会见难”局面改善,笔者在研究中外法律规定和分析司法实践中阻碍律师会见因素的基础上,设想了律师会见权具体实现程序,以期达到保障人权与惩治犯罪兼顾、遵守国际准则与尊重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目标。一、律师会见权及其与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差别(一)律师会见权的概念及其作用律师会见权是…  相似文献   

1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总结新律师法的亮点:明确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了律所的组织形式,围绕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修改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正式引入律师言论责任豁免和举报作证责任豁免,同时也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监管。  相似文献   

15.
修订后的《律师法》将于2008年6月1日生效。新《律师法》主要对以下内容做了修订和完善:一是明确了律师执业许可的权限和程序,同时严格限定了特许律师的条件:二是增加了合伙律师事务所类型和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规定;三是加强了对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辩护权的法律保障;四是规范了对律师的监督管理;五是补充和完善了律师协会的职责。其中,对律师会见和调查取证“两权”的修改和完善将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产生影响。反渎职侵权部门如何更新观念,调整工作策略应对变化,把握发展机遇,尽快适应新要求,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6.
谷金  徐梦雅 《法制与社会》2013,(24):265-266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律师会见权的规定。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切实有效的落实新刑诉对律师会见权保障的规定成为重中之重。作为落实法律的主体,公检法机关应树立平等意识,律师自身要提高权利意识,另外对于新刑诉对律师权利保障规定的落实问题政府应于律师协会联合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  相似文献   

17.
一、《律师法》修改对审查批捕工作带来的影响 新《律师法》已经实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业已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列入立法规划。虽然《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尚未出台,但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庭审言论豁免权的相关规定予以完善,表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平等对抗进一步增强,  相似文献   

18.
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及法庭言论责任豁免权等权利进行了强化和扩大,并已颁布和施行。同时,新《律师法》的规定也对现行公诉理念和制度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面对新情况,我们应逐步实现由强势、封闭、静态、保守的公诉理念向平衡、透明、动态、积极的公诉理念的转变,并同时确立证据开示制度,完善和发展提前介入制度及建立司法礼仪制度。  相似文献   

19.
新律师法的颁布为解决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地位提供了立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辩护人地位。但司法实践中对律师各项权利的侵害仍相当普遍。本文就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通信权、阅卷权、讯问在场权等主要的诉讼权利方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20.
新《律师法》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再次提前,并且赋予了律师法庭言论免责权,为律师在场权的确立提供了时间上的可能和法律上的保障。本文结合这一变动,对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进行分析,以期对此制度的可行性得出客观、准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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