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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暂缓起诉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检察机关行使起诉自由裁量权的方式之一。我国检察机关也在试行暂缓起诉,这不仅符合建设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司法理念,也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要选择。我们需要在借鉴域外关于暂缓起诉的立法和司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暂缓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2.
存案不起诉制度作为检察工作创新的一个方面,既是检察机关公诉裁量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在新时期职责与地位强化、提高的重要支撑点,既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也是实现检察机关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然而,这一制度并没有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重视,对其研究也尚处空白。伴随着被理论界所推崇的附条件不起诉在司法实务中的弊端和困境不断显现,对存案不起诉制度展开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案不起诉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能动地运用检察权,可以适应社会情势的不断变化,更好地解决刑事纠纷,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能动检察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基本目的和自由裁量权方面,和能动检察有着相当的契合.目的刑论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正当基础之一.总结司法实践,可以从适用条件和附加条件两方面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加以构建.为了防范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有必要从决定程序和救济程序的角度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加以制约.  相似文献   

4.
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形式,属于审前程序处理。2012年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该制度的确立,能够扩大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提高诉讼效率。然而,司法实践中,该制度在适用范围、程序启动、听证等方面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起诉便宜主义的一种体现,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在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量化不明确、社会调查制度不完备、监督主体单一等因素,导致检察机关自由裁量和任意裁量的风险较大。应从办案主体、社会调查制度、适用条件以及内外部监督等方面加以完善,以充分发挥刑事诉讼解决纠纷、恢复社会关系、警示犯罪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的内容。这一制度的确立,既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结果,也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必然做法。遗憾的是,刑诉法对该制度的考察与管理程序规定得较为简单,实践中各地做法也不一致。从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立法和司法现状看,应加强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考察与管理程序的构建,包括考察启动程序、考察帮教程序、监督管理程序,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象的考察和管理的配套制度,包括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7.
徐和平 《求索》2013,(9):184-187,262
2012年修改后的新刑诉法吸纳了近十年来各地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首次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注重刑罚个别化和人性化,充分发挥起诉自由裁量权在构建社会和谐中的作用。然而,立法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设计理念、适用范围、所附条件、程序构建等方面尚存不足之处,需要通过重整酌定不诉与附条件不诉的逻辑关系;适当扩大案件的适用范围:细化附条件不起诉的关键内容;加强附条件不起诉的外部监督等路径,完善刑事司法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8.
韩红兴 《求索》2011,(9):180-181,132
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我国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不断扩大,导致不起诉权被滥用的风险性随之增加,加强对不起诉的诉讼制约变得十分迫切。囿于重监督轻制约的权力观,我国不起诉制度的诉讼制约机制存在着诸多缺陷。完善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司法救济程序,改革不起诉公开审查制度,是有效防止不起诉权滥用的重要诉讼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9.
不起诉制度是刑罚理论由惩罚论到目的论转化的产物,是刑事起诉便宜主义的具体体现。1996年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定罪免刑"的免于起诉制度,通过规定酌定不起诉保留了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自由裁量权,增设证据不足不起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安机关由于证据不足超期羁押的现象。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司法实践,我国不起诉制度出现了一些问题:法定不起诉立法范围过窄、相对不起诉的自由裁量空间有限、证据不足的可以不起诉违反了疑罪从无的精神。完善我国不起诉制度就要通过扩大法定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范围来发挥其便宜主义的功能、实行暂缓起诉制度在被害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  相似文献   

10.
附条件不起诉是程序性的诉讼制度,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弥补现行不起诉的局限性。附条件不起诉作为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新制度,不仅涉及到理论问题,也涉及到实践问题。分析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设立的背景和意义,反思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本质上,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暂时不予起诉,体现了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作为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应当从罪和刑的两方面合理界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适用范围,最大程度发挥其适用效果:建立客观、具体的适用条件,保证附条件不起诉的正确适用;进一步明确所附加的义务,促使对犯罪嫌疑人的考察落在实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应取得犯罪嫌疑人的同意;应当建立附条件不起诉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自由裁量权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主要体现,同时也是刑事不起诉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欲通过分析我国的不起诉裁量权,借鉴国外的立法,在矛盾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从修改法律的角度完善我国刑事不起诉裁量权。  相似文献   

1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的"和"要求解决的是民生问题,"谐"要求解决的是民主问题。而检察机关在行使不起诉裁量权(相对不起诉)过程中,既可能会涉及到民生问题,也可能会涉及到民主问题。因此,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时,必须重新审视不起诉裁量权行使的现状,从转  相似文献   

14.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正式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既是对前期司法实践经验的肯定,也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进步。但在法律移植情境下,立法机关的认知偏差使得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价值上背离其制度目标,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因此,应当从适用范围、适用程序、所附条件和评估帮教四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整体性反思,通过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保障参与主体的正当程序权利,合理区分负担条件与指示条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评估帮教等手段,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的使用率,落实国家的未成年人司法政策。  相似文献   

15.
相对不起诉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存在犯罪嫌疑且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依其职权而做出的一种不起诉处分。相对不起诉制度对实现我国的刑事诉讼目的有积极作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双重目的,即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力图体现将两者相结合的理性要求,以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与高效进行,维护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6.
唐启迪 《求索》2012,(2):170-172
在刑事诉讼中,暂缓起诉制度体现了并和主义刑罚目的论和起诉便宜主义理念,是各国较为普遍采用的以避免短期自由刑弊端的制度。当我国人大没有将暂缓起诉制度纳入到刑事诉讼法典之中,尚无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文章首先探讨暂缓起诉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对比研究德日两国暂缓起诉的具体运作,然后深入分析了暂缓起诉制度的正当性,立足我国实际,提出了构建我国暂缓起诉制度的具体方案,力求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必须满足轻罪、悔罪及符合起诉条件的要求。应当在六个月至一年的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加一般条件与个性化条件,并事先征求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还需要相关社会组织的配合和共同努力,确保实现教育、感化、挽救、修复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由此结束了我国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于法无据的现状,彰显了我国法制的进步与发展。我国新刑诉法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制度存在某些内容的重合,但在适用条件、适用对象与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应具体准确地把握其适用条件。即使法条规定了明确的适用条件,立法缺陷也容易导致适用困境,因而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19.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新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之一,新确立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既响应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有利于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检察机关享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发生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新刑事诉讼法需要从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与明确适用前提条件、建立听证程序明确听取意见的规则与效力、分情况决定犯罪嫌疑人行使异议权的后果、赋予犯罪嫌疑人对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异议权和增加对最终处理结果的监督制约与权利救济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相似文献   

20.
相对不起诉制度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呈现出适用率偏低、所涉罪名相对集中等四个特征,面临着适用标准不明确、社会舆论不理解、适用效果不理想、矛盾风险比较大和案件承办人适用积极性不高的困境。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全面推行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将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非过失犯罪纳入附条件不起诉范围、简化相对不起诉案件审批程序等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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