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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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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较大的市"是指<立法法>中规定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它们是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然而,自"较大的市"享有立法权以来,关于"较大的市"立法权的配置一直备受争议.对"较大的市"进行立法权的配置,有利有弊.为了使其立法权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对"较大的市"立法权的配置从主体和权限的层面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2.
1984年到1993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了19个城市为"较大的市",此后便停止了批准。但一直以来,国内一些具备一定实力的城市并没有停下争取这一名头的脚步。本文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基于行政上的动机。当前城市的治理面临着依法行政的问题,来自于上级政府和行政相对人的两种逼迫机制不断的强化这一问题,以致于城市政府不得不寻求某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而"较大的市"本身所拥有的地方立法权为城市政府解决城市化过程中依法行政问题带来了一种制度路径。但是,这种行为的背后已然不同1994年之前"较大的市"之争,不再是单纯地出于扩大地方权力、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  相似文献   

3.
港澳特别行政区作为我国单一制下地方行政区域享有高度自治权,其权力远远高于我国其它各省、市、自治区,形成了我国具有某些复合制特征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港澳特别行政区与美国联邦制下的各州在权力来源、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外事权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4.
为实现良法善治的目的,2015年3月我国对立法法进行了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全国范围内已有许多地方开展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赋予与行使的工作,但在此过程中存在诸多"失范"问题。因此,设区的市必须坚持立法为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思想观念、机制体制、机构队伍等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扎实、稳妥推进立法工作,最大化用好地方立法权。  相似文献   

5.
根据<宪法>规定, "较大的市"是不享有地方立法权而专享辖县权的一类特殊的"市".然而,地方立法制度赋予了"较大的市"的人大与政府享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权;市管县制度将仅有其享有的辖县权泛化地赋予绝大多数的地级市.虽然两者的运行实践效果较佳,但在逻辑上都明显偏离了"较大的市"的宪法内涵.对于此现象,在宪法的规范力与社会适应性的双重意义上认真对待宪法应当获得兼顾,并相应地通过释宪与修宪活动明确或发展"较大的市"的内涵.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三类“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具有地方立法权。珠海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自1996年有立法权以来,持续有力的地方性立法在珠海经济与法制建设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区建立三十年来,珠海在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同时,也为走科学发展的特色之路创造了良好条件。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282个设区的市随着《立法法》的修改先后获得了立法权,但地方立法权规定中"等"字的法律含义存在巨大的争议。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结合《立法法》的释义、解读以及地方立法实践,对比《立法法》和其他法律中"等"的用法,地方立法权规定中"等"字应为"等外等"。但从法律的整体制度设计来看,地方立法权规定中的"等"字仍有其相应边界:以不涉及"法律保留"为法律边界,以"本地适用"为区域边界,以"地方职权"为内容边界,以"尊重立法引导"为裁量边界。  相似文献   

8.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立法权下移适配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及现实国情,有利于改进"不平衡不充分"的立法现状,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法治体系转型、立法民主化及人权保障等。从第一部宪法颁布至今,我国的立法权在总体上经历了从高度集中到逐步下放的过程,尤其是近年来,立法权更进一步扩展到了设区的市。立法权下移给地方治理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也使地方机关面临着挑战,必须积极变革、合理应对,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升立法水平和素质,用好立法权,不辜负新时代的新使命。  相似文献   

9.
宪法权利对应的是国家权力(主要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权),法律权利对应的有国家权力(如行政权、司法权),也有社团的权力和权利以及私人的权利.自然禀赋赋予人们"应当享有"宪法权利,而要"实现"这些权利则需将其法律化.  相似文献   

10.
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立法工作者存在着对"地方特色"界限认识模糊的问题,以至于制定地方性规范时往往出现假借"地方特色"膨胀地方立法权、"地方特色"界定标准不明确、"立法抄袭"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些弊端,地方立法工作者应当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厘清"地方特色"之界限:基于整体性,考虑其与维护法制统一的协调关系,以回应地方立法权膨胀问题;基于主体性,考量其与地方立法权限的辩证关系,以破除特色要素冗杂;基于本体性,考查其与科学立法理念的互动关系,使地方特色真正得以彰显。  相似文献   

11.
立法权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的自治权。本文浅析自治民主,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出发,客观地分析民族自治地方在行使立法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设定权本质上属于立法权,从时间的维度看,"行政立法三部曲"中的设定权在设定主体范围、权限和条件等方面呈现出上收的趋势。相对而言,与原《立法法》相比,新《立法法》中立法权在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和暂时调整适用法律等方面呈现出下放的趋势,由此构成了我国当前行政管理领域立法"一个中心,两条主线"的基本格局。对两者共同和相异之处的发掘,正是比较研究的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13.
一 海南的立法成就主要是在充 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 两个立法权的前提下取得的。但在 谈起立法原则时,却有一种观点始 终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看 成海南立法的原则。如果就海南的 地方立法权来说,我们不能完全认 为该种观点是错的,因为地方立法 没有变通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相似文献   

14.
地方立法经常面临在不同情境场域中的法益博弈,而这其中公序良俗与"地方知识"具有一定代表性,如何平衡不同情境中的法益冲突成为比例原则进入地方立法领域的契机。《立法法》对地方立法权从"集权"到"放权"再到"限权"所体现出的亦是国家从宏观上对地方立法权的"比例均衡"。"比例原则"对地方立法有着推动地方法制的现实性需要和宪法正当性,但同时亦要注意"比例原则"需要在谦抑性环境和要求下运行。  相似文献   

15.
军事立法体制与军事立法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军事立法体制是关于军事立法权限划分的系统或体系。它所要解决的是一个国家的军事立法权由谁行使及怎样行使的问题。我国的军事立法权限可以划分为三个基本层面。具体到权力的行使 :中央军委具有制定军事法规的权力 ;中央军委与国务院的军事立法权限划分问题较为复杂 ,只能根据宪法和国防法的有关规定及其精神来具体划分各自的权限 ;在地方立法机关的军事立法权限问题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军事立法的最高权限 ,国务院有权制定有关军事行政法规 ,地方不具有军事立法权 ,地方性立法 ,原则上不宜直接对驻军作出规范性要求。在军事立法实践中 ,今后应明确军事立法的权限 ,规范军事立法程序 ,加强军事立法的计划性 ,健全其法规体系 ,提高军事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国家权力,行使国家立法权,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根据它的意志进行具体的管理或执法活动。授权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宪法规定由其行使的立法权部分交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超越。在授权立法已经客观存在且具有正当性的时代背景下。与其讨论是否存在立法不作为的问题,不如规制授权立法,使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以保证其实然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7.
中美两国地方立法权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与美国在地方立法权方面既有相似之处,也呈现出各自的差异。对中美两国地方立法权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美国地方立法权的内容与特点,从而更有效地借鉴其经验,促进我国地方立法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8.
"地方分权"一直作为分析地方政府竞争力提升的一个外部因素。首先从历史的维度上考察了高等教育地方分权的发展历史,然后分析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下放发展高等教育权力的动机和方式,最后研究了地方高等教育分权对地方政府激励的影响。研究认为,高等教育地方政府分权实质是一种行政性权力委托,其直接目的是实现中央政府教育财政负担的转移。在中央政府的强制主导下完成的高等教育地方分权只是集中地反映了中央政府的发展高等教育的某些偏好,由于这一制度变迁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扭曲的地方政府激励等一系列问题随之产生。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地方税立法权的归属问题上,理论和实践的回答截然相反.究其原因,地方税的立法权不能归属地方,我们的理论研究未能揭示税收立法权不可分割的属性,而我国的税收立法实践一直不自觉地行进在正确的道路上.  相似文献   

20.
依据"职权法定"原则和"职权宪定"原则的法治精神以及现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制度,目前在我国依法享有立法职权的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国家机关享有的立法权都不具有法律上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立法法》享有的国家立法权的某种形式或某种意义上的"授权"。由于现行宪法和《立法法》没有明确其他国家机关享有的立法权的基本法律特性是一种"授权",故在立法权限的划分上出现了自相矛盾的制度设计,并且也没有能够有效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立法权限相互冲突的问题。因此,可以通过修订《立法法》的方式来进一步理顺立法授权关系,或者是通过修订《立法法》创制与国家立法权相对应的具有独立意义的地方立法权概念,从而围绕着"职权法定"原则来处理不同国家机关在立法上的基本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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