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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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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诊所式"教学模式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过分强调知识教育而忽视职业能力培养,严重脱离法律实践.诊所式模式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能够弥补我国传统法学教学的不足,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有更多实践机会,教与学的互动更加明显.但作为一种舶来品,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仍面临种种发展障碍,本文在分析这些障碍的基础上探讨了诊所教育与传统法学教育的对接途径,主张兼采法学传统教育与诊所教育两者之长推动高等法学教育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2.
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应是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必须重视实践教育环节。讨论式教学法,作为实践教育模式中重要的教学方法,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以实现我们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讨论式教学法应在法学本科教育中普遍推广。在法学主干课程、基础课程中我们应主要采用讲授式教学法,辅之以讨论式教学法,而在非基础、非主干课程中采用以讨论式教学法为主的教学方式。  相似文献   

3.
林俏 《法制与社会》2014,(3):232-233
随着法学本科教育的发展,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法学本科教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就业情况堪忧。因此,需要进行教学改革。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这个时期,法学本科教育应定位于培养复合应用型的法学人才。而法学教育与社会脱节主要表现在,课程设置、教学手段、教师团队等方面。  相似文献   

4.
法律诊所教育具有传统的法学教育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主要包括教学内容鲜活真实、学生参加的主动性、教学效果的实践操作性等,所以,为克服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我国的法学教育应该引入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当前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本科教育对象的具体特性决定了法律诊所教育在目前的本科教育中还不宜普及,只能作为选修课来设置。  相似文献   

5.
廖焕国  杨瑞兰 《法制与社会》2010,(15):233-234,237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学本科教育均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司法考试的实行改善了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的状况,却又给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带来冲击。法学本科教育模式亟需革新,以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模式的良好互动。  相似文献   

6.
曹泮天 《法制与社会》2012,(21):235-236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培养模式的目标应当定位为培养偏重实践性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我国现行法学本科培养模式存在培养模式目标定位模糊和过于偏重理论传授,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严重不足的缺陷.完善我国法学本科培养模式的举措包括教学课程设置和教学形式的调整,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常态化、机制化以及教学水平和师生考核评价体系的调整.  相似文献   

7.
曲异霞 《行政与法》2010,(11):57-60
研究性教学旨在通过学生主体参与,培养学生理论研究与创新工作的能力。德美法学教育改革中逐步凸显的理论指向与实践指向平衡发展的研究性教学,对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深有启迪。借鉴德美研究性教学经验,发展适合我国法学本科研究性教学的具体模式,将为完善我国当前的本科法学教育提供新的思考。  相似文献   

8.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法律工作的职业化及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我国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之间在一些矛盾,司法考试对高校法学本科教育,在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为推动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提供了契机。因此,在法学本科教育中转变培养观念,改革专业设置及教学方法,建立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9.
法学是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教育应根据地方特色,创新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提高法学本科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是我国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0.
法学本科教育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目的均在培养和选拔法律职业化人才。法学本科教育在二者关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司法考试应以法学本科毕业为前提,司法实践技能的培育应由高校和社会共同承担。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应进行改革,形成二者良性互动的局面。  相似文献   

11.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不足之处在于教学与实际脱节,毕业生欠缺法律实务能力,由此出现了法学教育成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现象,这是现今法学本科教育的缺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现今的法学教育模式存在明显的问题,忽视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要求,造成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脱节。而对法学实验室建设的研究就是探讨从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为推进法律职业化而进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将对法学本科教学改革提出进一步的要求。法律本身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实践式教学法在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国内多数高校的法律实践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对此,应当更新法学教育理念、开拓教学思路,结合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目标,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与内容,完善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更好地满足现代法治建设的需求。  相似文献   

13.
彭俊 《法制与社会》2012,(4):232-233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法学本科教育只有针对学生的具体特征,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方法都产生了巨大冲击.改革法学本科教育、改善司法考试制度,是法律人的共同目标.  相似文献   

14.
探究式教学方法的采用目前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将探究性教学方法引入的还不具有代表性。在强调创新与实践的今天,将探究性学习方法引入法学本科教学课程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尝试。笔者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初步总结了这种方法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实践的可行性,现以国际公法的探究性教学为例,从教学活动的设计、应注意的问题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提高高校法学本科教学探究性学习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5.
陈骏业 《河北法学》2008,26(2):153-158
在法学本科教育上历来存在大陆法系模式与英美法系模式之争,但这一争议多半是局限于表面现象的结果。如果从培养法律思维能力角度考察,就会发现两种模式高度同一,都是以法律思维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所谓模式差异非但不构成争议之源,恰恰都是为满足法律思维能力培养需要而基于不同法律传统所做的不同选择。中国法学教育同样应以此为核心,结合中国的法律特点与现实需求,改进现有培养方案。  相似文献   

16.
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架构,构建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是深化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丰富和发展法学教学理论和实践的必然要求。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就是要使法学教学做到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完善教学内容;持续改进,不断革新法学教学方法;实施过程管理,以追求教学质量得以全程检控;同时将法学课堂延伸至社会,调动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从而实现本科教育质量的提升,推进法学本科的教学改革。  相似文献   

17.
我国自从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对法学本科教学与司法考试的关系而言,主要两种观点:一是主张学科建设应趋向于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和法律知识的全面掌握;二是主张法学本科教育应以国家司法考试为"指挥棒"。在如此复杂的现实环境下,本文详细阐释了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对之策,让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互动,同时也期盼各高校能培养出既懂深奥的法学理论知识、又能轻松应对司法考试的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18.
沐玲 《法制与社会》2011,(8):231-232
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关系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必须理清的一个重要关系.随着司考政策的改革,司法考试大有取代法学本科教育之势.因此,缓解二者之间的紧张局面,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有效衔接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9.
再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前言自200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首次实施以来,关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本文指法学本科教育)的关系一直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有人期待司法考试的推行将积极引导传统法学教育发生深刻变革,革旧出新,适应培养合格法律职业人员的  相似文献   

20.
问题教学法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问题教学法在当前法学本科教学中受到一定程度重视,但也出现了滥用或误用等不良现象.问题教学法自身的局限性和我国的法学教育背景决定了应秉持辅助性原则对其适度采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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