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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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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费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关于确定费率的基本原则。工伤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因此,工伤保险费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能使基金有过多的积累。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条例规定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二是确定不同行业的差别费率。为了体现工伤保险费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条例在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确立了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制度。行业差别费率的确定按下列程度进行:一是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全国范围内的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调查摸  相似文献   

2.
殷俊  田利 《求索》2016,(4):51-56
对未参保企业而言,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存在无法落实工伤保险经济补偿责任的缺陷,应采取“先行支付”和“代位追偿”,实现工伤保险的强制性制度规则。建立在平均概率基础上的费率将使工伤保险中不可避免出现逆向选择,这种“逆选择”导致工伤保险市场风险不断加大,应实行“外在强制、内在激励”的社会化工伤管理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保,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回归集体责任。  相似文献   

3.
《公安研究》2012,(6):90-90
于欣华在《理论导刊》2011年第10期撰文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障长期以来游离在工伤保险之外,如何将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课题。实践中,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存在费率设置、资金来源、制度衔接和部门利益四大困境。应结合现实情况,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性质及资历等具体实际,科学设定工伤保险费率以及恰当的保险制度对接措施。  相似文献   

4.
<正>苏人社规〔2023〕2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1月22日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劳动保障世界》2008,(7):41-41
【案例】:老李是某煤矿公司工作的职工。2004年5月,该煤矿公司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每月缴纳的保险费为其工资数乘以3.5%的缴费费率共100元。可是一年以后老李发现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竟然达到了4.5%。于是老李向单位会计打听此事.单位会计说.最近煤矿工伤发生率增加。上面(主管工伤保险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要求增加工伤保险的费率,本单位没有自主调整费率的权利。老李一听豁然开朗。那么工伤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确定的呢?  相似文献   

6.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使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呈现高发状态。而我国现有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因此急需建立一个完整统一的、适合国情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本文认为这一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必须有广泛的覆盖面;有规范的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在征缴工伤社会保险费时应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应适当提高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必须贯彻“预防第一”的方针。  相似文献   

7.
为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日前,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宁德市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受伤员工可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规定,此政策适用于宁德市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所有未参保职工及其未参保期间应缴纳的全部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使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201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相似文献   

9.
正鄂人社发[2018]4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近年来,我省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快速增加,政策标准和管理服务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在维护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目前仍有部分地区工伤保险基金尚未实现市级统收统支,统筹层次低,基金规模小,化解风险能力差,已成为制约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相似文献   

10.
<正>甬人社发[2014]76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安监部门、卫生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政策,现就《关于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12]118号)涉及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内容,调整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甬政发[2015]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现就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条例》贯彻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工伤保险费补缴问题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如下办法补缴:补缴费率按办理补缴时该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确定。补缴基数、补缴月份数以及补缴总金额的确定,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  相似文献   

12.
农民工工伤保险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芳 《桂海论丛》2008,24(5):90-92
在对农民工工伤保险立法及其实施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当前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着诸如覆盖范围较窄、费率确定不尽合理、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重赔付轻预防等问题。为促进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费率机制,加大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健全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3.
《内蒙古政报》2005,(12):35-35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解决当前我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差、行业内工伤职工待遇不平衡、工伤保险待遇不到位等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黄雯 《前沿》2012,(4):78-80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工业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不再将对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作为工伤保险的首要目标,而是致力于构建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模式,我国也在这一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已初见雏形。但相对于工伤补偿而言,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的功能明显薄弱。针对当前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现状,对加强发挥工伤预防和康复的职能提出一些可行性对策。  相似文献   

15.
正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深入实施,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扩大,参保人数的增加,劳动者自保意识的增强,因对《条例》条文的理解认识的不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乃至工伤认定机关的纠纷不断增多。"强资本、弱劳力",从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进行了规范。"规定"无疑是劳动者保护工伤合法权益的又一利器:  相似文献   

16.
据悉,从2011年1月1日起,泉州市将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同样的工伤事故,不同县区认定的标准可能就不一样,获得的待遇支付也有较大差别。今后,全市工伤保险将告别此类尴尬,员工遇到工伤赔付等问题时,无论在哪个县(市、区),都将执行全市统一的工伤认定管理制度。泉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简称“《通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支付。  相似文献   

17.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的实施,使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由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的立法本身存在缺陷,包括先行支付行使条件规定不合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竞合、工伤追偿机制不完善、存在基金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先行支付制度的落实存在较大的阻碍,甚至出现与该制度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的尴尬局面。建议立法合理规定先行支付的条件,并借鉴国外经验构建起完善的追偿程序和明确追偿中的责任来完善工伤追偿机制,强化政府责任的承担、设立专项支付基金,完善工伤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法律规定,以防范基金安全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18.
《广州政报》2011,(16):74-76
穗人社发[2011]7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2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工伤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工作,切实保障参保职  相似文献   

19.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各参保单位:为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工伤、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前,现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发生的工伤、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人员,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生育(含孕产期保健和分娩,下同)就医,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规定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工伤是指经有权机构确认并颁发《工伤证》的工伤,生育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  相似文献   

20.
《就业与保障》2011,(10):35-3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文件精神,近日,泰宁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公务员局共同研究决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泰宁县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市级统筹工伤保险,以进一步提高工伤赔付待遇,增强工伤保险基金风险抵抗能力,保障我县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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