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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个人数据承载着数据主体的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个人数据权利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双重面向。在廓清个人数据权利理论和规范性证成基础上,建构个人数据权利体系可分为:个人数据人格权与个人数据财产权。个人数据人格权包括:自决权、同意权、修改权和被遗忘权;个人数据财产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数据可携权。以个人数据权体系检视"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中《芝麻服务协议》,暴露出个人数据控制企业与数据主体间权利义务失衡以及用户个人数据权的大面积缺位,凸显了我国以立法形式确立个人数据权、保护个人数据的紧迫性。  相似文献   

2.
杨立新教授是我国人格权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其关于人格权体系、一般人格权、人格利益准共有、人格标识商品化权、人格权请求权、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生命权、身体权、肖像权、声音权、信用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人格权立法的研究成果,或者被理论界所认同,或者被立法、司法机关所吸收,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人格权法的理论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民法总则权利客体、法律行为等理论。  相似文献   

3.
商品化权是指权利人将自己的姓名、形象及创作的作品、角色、标志等通过商业性使用而取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的权利。目前我国还没有规定独立的商品化权,有关权利通过《民法通则》的人格权或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特别法予以保护,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我国应设立独立的商品化权,这是由商品化权的本质决定的,有利于实现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也是市场行为规范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以问卷调查和访谈形式对某省监狱受刑人的权利保护状况进行实证研究,对受刑人的基本生活权、健康权、人格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减刑权、假释权、教育权、劳动权、政治权利、婚姻家庭权等权利进行全方位的观察和调研,通过对微政实践受刑人所享有的实然权利进行确证,从而接受受刑人人权在应然层面的理论检验.  相似文献   

5.
解读隐私权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私事或生活安宁不为他人知晓或侵扰的权利,包括隐私信息隐瞒权、隐私信息支配权和私人生活安宁权。它是当事人实现正当隐私利益的行为依据。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意义在于保护公民基于合法隐私之上的人格利益。我国虽有一些保护隐私的法律条款,但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6.
环境权理论借重民法等部门法的理论优势以及谋求理论与实践的平衡应当成为环境权研究的新思路。德国民法中一般人格权的权利构造与历史演进对环境权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一般人格权在德国被视为一种“框架权利”,区别于具体人格权。实证研究说明推动一般人格权的历史演进具有四个重要的因素。分别是民法的功能缺路、宪法的宽泛保障、判例的偶然契机、理论与实务并举。联系环境权,不难发现,环境权与一般人格权具有属性之共通。有鉴于此,环境权的权利构造应当包括一般环境权和具体环境权。此种权利构造能发挥解释、创造、补充和协调的功能。从环境权立法实现上看。应当划分环境权作为基本权利入宪和作为一般环境权入宪两个不同阶段,并通过把握司法审查环境权案件的机遇和增强司法判例的参照作用以实现环境权的具体化。  相似文献   

7.
制定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应当集中精力解决我国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方法.在立法和实践中已经规定和保护的人格权,应当继续予以肯定和完善,没有规定但是应当予以保护的人格权和人格利益,也应当予以规定,例如信用权、形象权、知情权、环境权、平等就业权、信息权和商品化权等.在保护方法上,应当确立人格权请求权的保护方法,与侵权请求权相配合,更好地保护我国民事主体的人格权.  相似文献   

8.
人格权并不是天赋的自然权利,而是依法获得的法定权利;既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民法规定的私权利。人格权不是对人格的权利,只有与他人发生关系才存在。人格权是支配权,是积极的权利,仅从消极的保护角度规定是不够的。人格权为私权利类型中的一种,理应与他类型权利受到同等对待。人格权的范围和发展决定了仅在民法总则中简单规定是不够的,而应在分则中详细规定。人格权应规定于人身权法,即规定人格权的法律应称为人身权法,而不称为人格权法。制定人身权法既与我国的立法传统相符,也适应人身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9.
论著作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著作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的关系,学者间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认识.通过对人格权概念和权利内容的分析,指出我国民法中的人格权列举式立法所存在的问题,建议采纳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在对人格权认识的基础上,对著作人格权进行了分析,探讨了著作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指出著作人格权与人格权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对人格权与著作人格权的概念和权利内容的比较法分析,指出著作人格权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并对著作人格权的客体、放弃、转让、继承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人格权的性质是人格权研究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对人格权性质的认识,在学界一直存在着宪法性权利说、突破狭隘的民法实证主义说、民法权利说等不同观点。任何社会的主体所享有的人格权均与其所处的特定社会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状况、历史传统、文化水平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在我国,人格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是一种民事权利,是非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11.
人格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格权法最基本的问题之一;我国人格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格权神圣原则、具体权利法定原则、自动取得原则、权利相容原则和有限流转原则。  相似文献   

12.
商品化权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一种权利类型.国际组织及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商品化权,有关权利只能通过《民法通则》中的人格权相关规定或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特别法予以保护。但按照上述保护方法和途径只是保护商品化权的某个侧面,在保护范围争强度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在目前没有明确立法的情况下,我们只有通过现有法律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来逐渐实现对商品化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贞操权简论     
贞操权作为一种性道德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传统贞操观向现代贞操观演进,说明了人类历史文明的跃进,也说明了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的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发展,具有法治文明的意义。随着全国首例贞操权侵权索赔案一审判决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的落幕,关于贞操权的讨论此起彼伏。贞操权作为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并不因法律的忽略而不存在,但没有法律的保护,贞操权也只是一句空话。因此,出于人之价值的尊重,人之权利的张扬,本文认为贞操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任何人不得侵犯。贞操及贞操权的概念、贞操权的独立性分析、贞操权的内容、贞操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侵害贞操权的情形,贞操权的民法保护制度构成本文的重要构成部分和论述的重点。在结语中,本文将简要提出贞操权民法保护的意见,以求得立法上对贞操权的确认,增进人类之法律权利。  相似文献   

14.
在市民社会人格权冲突是个普遍现象,随着人格权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格利益被纳入法律范围得到法律保护。而生命权和贞操权的冲突在当今社会几乎天天上演,也得到广泛的关注,然而却一直停流于感性认识和理解而缺乏理性的理论分析,文章引用紧急避险、权利位阶原则和期待可能性等理论对生命权和贞操权产生冲突时的价值选择进行理论论证。  相似文献   

15.
试论商品化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品化权起源于美国,至今仍处于研究领域。商品化权应是一项权利主体将其拥有的能够创造商业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中的虚拟角色、真实人物及该文学艺术作品的名称和现实生活中的自然人人格标识等自己或授权他人使用的权利。它应由著作权法和人格权法来保护。  相似文献   

16.
欺诈性抚养的实质涉及受欺诈方权利受到侵害及其法律保护问题,受害人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官应给予支持。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权,还应包括人身权,即人格权中的知情权、亲情权、生育权和身份权中的亲权。  相似文献   

17.
环境人格权刍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人格权是权利主体所固有的、以环境人格利益为客体的、维护主体人格完整所必备的权利,是一种社会性私权。它具有较丰富的内容,反映了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民法应纳入环境人格权,通过规定环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其认定,对环境侵权行为人进行制裁,以达到保护环境人格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在制定我国民法典过程中,关于人格权的设置问题有很多争论.通过历史考察,旨在说明对人格权的客体认识不清是争论的原因之一.人格权的客体是复合的,包括物质、能量和信息.物质和能量型人格无法权利化,而信息型人格可以权利化,所以德国民法典唯独出现了姓名权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0条对公民的"人格权"做出了规定,其中,该条第二款规定了"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是其他人格权益产生的基础."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同样是宪法中第37条与第38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具体裁判过程中,对民法典第990条规定的解释与适用,必然涉及对宪法条文的解释.而目前基于对宪法条文的解释,很难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纳入"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的权利范围之内,这样就会出现虽然承认"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是民法中人格权的基础,但是却又无法将所有人格权纳入其范围之内的情况.  相似文献   

20.
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属于人格权中的物质性人格权 (即与精神性人格权相对应 ) ,这三种权利被侵害后首先产生物质损害赔偿 ,包括对医疗费、误工费和丧葬费等费用的赔偿 ,关于这一点大家已达成共识 ,而且已有相关立法明确规定。但与此同时 ,它产生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却被许多人所忽视 ,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没有规定相关的赔偿制度。从民法和经济法两个角度分析 ,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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