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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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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我国有组织犯罪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组织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现象,在我国呈现不断发展的态势。在我国有组织犯罪的概念仅包括黑社会犯罪。新刑法第294条规定了三个罪名以打击有组织犯罪,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有组织犯罪立法,应增加或补充相应罪名,以完备法律规定;加强反洗钱力度,完善配套法规;增强财产刑的处罚,以增强打击有组织犯罪的针对性。  相似文献   

2.
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同时,由此引发的国际环境犯罪也呈上升趋势。因而,加强环境犯罪的国际合作成为一种现实必要。惩治环境犯罪全球合作的方式主要有:以区域性国际组织为代理人,借用代理制度为公民私权利进行有效诉讼;赋予一些绿色组织、环境保护组织国际法上的法律主体地位;加强国际间的协作,制定共同遵守的国际法新条款;在国际法中增加确定联合国在国际环境保护中的权力和义务条款;加强环境外交和国际环境合作。  相似文献   

3.
流氓恶势力犯罪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一种犯罪,主要有犯罪趋向专业化,大多数系有组织犯罪,以侵财为目的;作案手段具有多样性、暴力性;作案工具现代化等特点。公安机关必须针对其形成原因,采取加强公共复杂场所的管理与控制,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有劣迹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强法制宣传和治安安全预防教育等措施加以打击。  相似文献   

4.
针对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实践需要 ,在立法上应适应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质的演变 ,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黑社会组织犯罪 ;细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原则性规定 ,出台可操作性的司法标准 ;体现从重从严的原则 ,加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制裁力度 ;加强对证人和受害者的保护 ,夯实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5.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日本才开始积极打击有组织犯罪并出台《暴力团对策法》等专门立法。日本的暴力团始终是有组织犯罪之首,暴力团的犯罪活动从通过传统犯罪手段发展为涉足建筑、不动产等"健康"领域。相关专门立法对有组织犯罪的界定并不统一。日本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手段以普通司法手段为主并非常谨慎地运用窃听手段等;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有效手段在于切断有组织犯罪的人、财、物之间的联系。应当加强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 ,云南省一些城镇和农村地区 ,有组织犯罪有所抬头 ,有的地方甚至较为猖獗。其特点为 :1 黑社会性质犯罪不典型 ,恶势力犯罪活动突出 ;2 有组织毒品犯罪突出 ,跨境犯罪时有发生 ;3 组织机构严密 ,内部人员成分复杂 ,有帮规戒律 ;4 犯罪手段凶残 ,涉案罪名多 ;5 割据地域行业 ,疯狂聚敛钱财。相关对策 :1 统一认识 ,加强协调 ,提高效率 ;2 加强情报意识 ,广辟信息渠道和线索来源 ;3 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打黑除恶”专业队 ,注重长效机制 ;4 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 ;5 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 ,联合作战。  相似文献   

7.
纪检监察机关在渎职侵权犯罪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表现为主动查处不力、监督制约不力、打击惩处不力、牵头协调不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反渎职侵权犯罪的整体合力;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抵制渎职侵权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监督制约,以有效监督规范权力依法正确行使;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防止渎职侵权犯罪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遏制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高压态势。  相似文献   

8.
对于日益猖獗的有组织犯罪,不仅要予以重点打击,而且还要针对其特点,做好有组织犯罪的抗制。对有组织犯罪的抗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完善,同时还要从社会入手,构筑多层次的预防体系以减少、遏制有组织犯罪。具体而言,涉及社会抗制,即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力,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做好流动人口和重点地区、行业的管理;经济抗制,即努力消除贫富差距,规范市场秩序,防止非法致富,同时扩大就业,减少有组织犯罪的人员来源;司法抗制,即尽快建立反有组织犯罪的专门队伍,完善侦查机制,从而有效控制有组织犯罪的发生,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9.
有组织犯罪的结构是指团伙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黑社会犯罪在有组织犯罪这一范畴中的地位与权重。以案件数为准,团伙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主要构成部分;以实质影响为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主体;黑社会犯罪在现实中极为罕见。根据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团伙犯罪的比重和影响将会有所增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则会呈现出隐蔽化、结构松散化、活动领域多元化和对权力的依附化等趋向;黑社会犯罪也有出现的可能。对此,应当采取就业扶持等社会措施、调整打击策略等司法措施和设置黑社会犯罪等立法措施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10.
有组织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历来是各国重点打击的对象。通过完善立法、开展反黑专项斗争、建立反有组织犯罪专门机构和加强信息与情报预警机制以打击该类犯罪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从根本上说对有组织犯罪还应当以预防为主,包括社会政策的调整、整治腐败、加强精神文化与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和发挥社区功能等。同时,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快和危害大的特点,对有组织犯罪还应当注意"打小"的重要性,为此应当从完善规则和转变观念两个层面入手。  相似文献   

11.
打击假币犯罪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云南作为假币犯罪最严重的六个省市之一,目前存在立案数减少,涉案数额增加;涉案罪名以购买、出售、运输、持有、使用假币为主犯;犯罪组织趋向于家族化、集团化,手段隐秘化;受害人多为弱势群体,发案地多为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边境地区假币犯罪日趋复杂等特点。有关部门应同公安机关加大防范假币的宣传力度和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加强情报信息收集,有效遏制和根除假币所带来的危害。  相似文献   

12.
整治腐败,拔掉保护伞是治理有组织犯罪的必然要求;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扼断洗钱犯罪是打击有组织犯罪的重要手段;做好两劳释解人员帮教工作,是预防有组织犯罪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出台的历史背景主要是:跨国有组织犯罪在全球呈日益猖獗之势;跨国有组织犯罪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跨国有组织犯罪不可能在国内一级加以解决;有关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国际法律文件的制定为《公约》构筑了基本框架。《公约》的立法突破主要表现在:加强了国际合作的力度;首次规定了法人的刑事责任;国际犯罪的主体类型得以拓展;普遍管辖原则获得进一步发展;创制并发展了时效延长制度、引渡程序简化制度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强化了预防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功能。  相似文献   

14.
有组织犯罪是严重危害人类社会的一种犯罪形态。在中国社会的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最典型的有组织犯罪。它是中国社会控制体系更替和弱化,并受历史因素和外来因素影响等多种因素共同催生和促长的结果,亦符合其自身作为一种犯罪现象所遵循的客观发展规律。我国应当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软控制、预控制和硬控制,完善社会控制体系,以有效地防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15.
黑社会性质犯罪防治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相当猖獗,应着眼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界定,借鉴境外防治有组织犯罪的经验和教训,从加强反有组织犯罪的刑事立法、长效机制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国际与区域合作及其充分利用群众力量等方面,努力遏制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应从根本上进一步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与存续的社会土壤,预防该类犯罪重发。  相似文献   

16.
论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洗钱犯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形式。它主要通过对金融体系的渗入使犯罪非法所得的脏钱合法化。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 :1 对犯罪活动的侦查设置了障碍 ,妨碍了司法追究 ;2 使财物最初合法持有的国家、企业或个人丧失了请求反还的权利 ;3 破坏金融机构的信誉 ;4 造成政治和社会秩序不稳定。措施 :1 加强对国家金融机构的监管 ;2 加强对有组织犯罪洗钱的防范 ;3 完善刑事立法 ;4 加强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有组织犯罪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所以如此,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利益多元化的格局是形成有组织犯罪的经济依托;消极、腐败现象为有组织犯罪提供了保护伞;封建行帮意识是维系有组织犯罪的精神纽带;境外黑社会的渗透是有组织犯罪增多的催化剂等.对此,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以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18.
调查数据显示,江西有组织犯罪的结构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型为主;犯罪行为人主要是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无业人员或刑释解教人员;犯罪行为人之间具有较强的地缘性和家族性;犯罪组织活动范围仅局限于江西境内,这其中又以犯罪人所居住的地区为主;犯罪组织主要染指建筑业、运输业、娱乐业等领域,敛财手段和方法多样;犯罪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积极向合法经济领域渗透,并拉拢腐蚀党政干部,谋求政治身份和社会荣誉,犯罪隐蔽性越来越强。  相似文献   

19.
东北地区的有组织犯罪的发展程度较低,犯罪多为暴力性并以男性青年为主,具有明显的地缘性特征。遏止有组织犯罪必须从根本上缩小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加强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与被害教育,建立一支专门的打黑专业化队伍,强化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反黑"法律对策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我国有组织犯罪的迅猛激增,我国现有的刑事法律体系在打击有组织方面尽显疲态,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增设黑社会组织罪的条款;规定金融机构的反黑义务,对黑社会犯罪规定没收财产刑;增设与有组织犯罪相牵连的犯罪行为的加重刑条款;从刑法上鼓励单纯参加犯罪组织者自动退出;提高有组织犯罪法定刑量刑幅度;通过法律推定,确立举证责任倒置;采用特别证据规则;建立污点证人、卧底证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改革相关法律,堵塞漏洞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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