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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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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京教人[2015]9号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办法》已经市教委2015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7月15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2015年6月4日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教师队伍建设,发挥特级教师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3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7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2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26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33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媒体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3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1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京人社专技发[2015]168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  相似文献   

12.
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29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7年11月...  相似文献   

13.
京人社仲发[2017]27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规范兼职仲裁员管理,切实发挥兼职仲裁员的作用,积极应对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持续高发的严峻挑战,及时、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首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  相似文献   

14.
<正>京人社专技发[2015]163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委,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艺术系列(动漫游戏)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162号)和《关于2015  相似文献   

15.
<正>京教人[2015]12号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教委2015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6月4日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特级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在师德修养、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中小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正>京人社法发〔2023〕3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规范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京知局[2019]324号各有关单位:为鼓励发明创造,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8.
<正>京水务法〔2022〕10号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北京市水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4月25日北京市水务局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特此通知。2022年5月6日  相似文献   

19.
<正>京人社督发〔2022〕5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45号)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20.
<正>京人社能发〔2022〕3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营利性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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