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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网络银行业务对传统法律的挑战与回应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黎四奇 《现代法学》2001,23(5):73-79
网络银行业务在突破传统银行业务理念的同时 ,也对既存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这主要表现在法律管辖权的确定、电子资金划拨、网络银行的监管及对利用网络银行犯罪等方面。因此 ,既存法律制度的革新是新金融情势下的必然要求。鉴于网络银行的无时空性、虚拟性与跨国界性 ,所以传统法律的变革及全新的立法必须基于网络银行的本质属性 ,同时 ,从国内法与国际法两个层面双管齐下 ,才能使应然的法律适应网络银行业务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2.
网络银行,是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相结合的产物,但现有的法律体系难以应对网络银行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特别是网络银行无权限交易行为问题应引起很大的关注。本文结合网络银行无权限交易行为的法律关系、网络银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对客户与银行之间的无权限交易责任分担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王梅 《法制与社会》2011,(12):96-97
网络银行最早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发展比较成熟的当属欧美地区。与此相适应,网络银行监管方面的法律制度在欧美地区发展也是比较完善的。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网络银行起步晚,尤其是监管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因此,构建中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不仅需要我们的经济发展,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走向成功的捷径。本文则通过对美欧地区网络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的详细研究,希望能为我国网络银行市场监管的完善得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在跨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世界各国对其征税问题的研究相对滞后,使其对基于传统交易方式而制定的国际税收法规产生的一系列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对传统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击,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也应抓紧对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进行探讨,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从法律规制等各方面做好积极准备,以防止国际税收的流失。  相似文献   

5.
论电子商务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1世纪是信息时代也是网络经济的时代,电子商务以网络技术为基础“应运而生”。在网络经济时代它必将取代传统交易模式,成为标准的、主要的交易模式。而电子商务合同作为人们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最主要的手段,也在电子商务中逐步兴起、蓬勃发展起来。但是电子商务合同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对传统的合同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本文认为对于电子商务合同订立中的书面形式、电子要约与电子承诺等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律应迅速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保障我国电子商务继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相似文献   

6.
在网络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的同时,其虚拟化、无纸化等特点也引入了巨大的新风险。尤其在我国发展网络银行的各项配套措施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网络银行的业务风险与不足。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应做好对网络银行的法律监管工作,使之能够健康快速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金融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金融领域的延伸,其客体为金融信息、具有较浓郁的财产权性质、具有较强的积极权能、金融隐私权相当程度上依赖于金融机构提供保护措施.金融隐私权的特点使其在大数据时代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并提出了加强金融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实要求.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法律住阶过低、重行政、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等弊端,建议提高金融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层次、制定规范金融集团的法律、重构网络银行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何焰 《美中法律评论》2006,3(2):40-45,50
鉴于网络银行业务面临诸多风险,近年来国际社会推出了一系列规范网络银行运营的法律规则,以促进网络银行业务稳健发展、保障跨国银行业公平竞争。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就是这些规则中的代表。我国应加强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法律研究,积极借鉴相关国际经验,提高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水平。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在我国蓬勃发展,使得传统法律的外延迅速扩展,而虚拟性又时刻抵制和阻碍着法律约束力的行使,随着一系列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与颁布,网络世界的法治化逐渐拉开了序幕。网络在全球席卷,使得越来越多的交易在网上进行。电子商务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的基础与核心。它以其独特的订立方式对传统的纸面交易提出了法律、技术和监管等方面的挑战。电子合同中的法律问题阻碍了电子交易的进行,也制约了电子交易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并完善电子合同交易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魏婷婷 《法制与社会》2010,(16):116-116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网络、通讯突飞猛进的发展,金融产业和信息技术的结合,产生了一种全新的银行,即网络银行。本文主要从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方式分析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期给予网络银行发展提供可参考的意见。  相似文献   

11.
网络银行是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网络时代而产生的金融创新。与网络银行方便快捷的服务业务相伴而来的是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在一项调查中发现:1998年在全球50家最大规模的银行中一半的电脑网络曾经受过一次以上电脑黑客的侵袭。电脑黑客侵袭银行电脑网络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种  相似文献   

12.
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成了与传统交易不同的商务模式.发达国家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建立电子商务立法规则.在我国,《电子签名法》虽然已经颁布,但政策性的电子商务发展框架尚未出台,这使得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而传统的法律体系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了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建立较为科学完备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借鉴先进立法理念、结合国情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3.
我国已步入3G技术时代,基于3G技术的移动电子商务将引领传统电子商务的发展。然而与传统电子商务相比,移动电子商务会产生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本文从移动电子商务的交易成立,无线传输数据的法律效力和安全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的程序法问题三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4.
电子商务活动的快速发展,给传统法律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传统商标保护制度的局限已不能完全适应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新情况,从而产生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或者制定新的法律规范的需要。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有关商标的侵权与保护关系。另外,一些国际组织也制定了相关的示范法让各国作为立法时的参考。本文对电子商务中的商标侵权做出论述,望能够对电子商标的保护做出一份努力。  相似文献   

15.
金融衍生交易特别是场外衍生交易规则与传统民商法之间的冲突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衍生工具作为一种新的合同类型,与传统合同的显著区别在于"当前订约、未来履行",从中派生出特殊的履约风险、缔约风险等一系列新问题。对赌、显失公平等法律争议正是基于衍生合约本身的特性而产生;而通常被称为"衍生交易规则"的一整套制度实际上是市场自发创设的防范履约风险的安排。在此,场外衍生交易与场内衍生交易之间没有本质区别,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需要应对同样的问题。通过还原衍生交易规则背后的法律逻辑,可以构筑一个以"合同"为中心的衍生交易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容纳从合同效力、履行、缔约到信息披露、监管等一系列问题。以合同为主要处理对象的民商法应扩张自身的体系以容纳实践中产生的新合同类型,从而为整个金融衍生交易法律规则体系提供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进入了先进的数字化、网络化时代,电子商务在世界迅速发展,成为跨国贸易的主要选择,电子签名开始逐渐替代传统合同中的手写签名.传统交易大多以书面交易方式制定,但电子商务的交易信息传递电子化、虚拟化.所以传统的交易相关法律在新的技术条件下是难以适用的.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除在技术层面应不断完善外,法律方面的健全也尤为必要.而电子签名的效力问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问题.目前世界多国都已构建了较完整的电子签名立法体系,且冠以电子签名法之名.中国政府也十分重视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并且于200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效力.本文主要通过介绍目前国际上电子签名立法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就电子商务中电子签名立法的原则和我国对国际电子商务中电子签名的效力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7.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传统的有形市场逐渐被网络空间所代替。这一新的市场环境,无论对个人的消费还是企业的经营方式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目前,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着诸多问题、电子商务网站也存在不少缺陷,解决网上消费者问题应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8.
论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专利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是关于其概念模型、运行模式和解决方案的集合,其中概念模型是人们对电子商务内在客观规律的认知和目标表述;运行摸式是电子商务的结构、流程和顺序综合作用而构建的操作平台;而解决方案则是实现电子商务的技术体系.对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的专利法律保护应该根据专利法律的根本精神,在具体分析其实质特征的基础上区别对待.概念模型不具备获得知识产权的性质,运行模式可以寻求非专利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解决方案应被纳入专利法律保护的范畴.现行的专利法律制度应该根据信息化社会的特征作适度的调整.  相似文献   

19.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法律主导作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冬根  王传辉 《法学》2004,(11):107-116
法律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应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主导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有许多优势 ,但也会产生诸多弊端。而通过对政府主导模式的修正 ,即采取以法律为主导来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 ,稳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另一方面还可以抑制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 ,促使政府管理职能与管理方式转变。上海金融中心法律主导模式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关注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在静态层面应确保发挥基础作用的框架性法律 ,引导作用的放权性法律 ,推动作用的优惠性法律以及保障作用的监管性法律之间的统一与和谐 ;在动态层面应结合上海国际金融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对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的各个阶段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节奏和出台时间作出系统安排。  相似文献   

20.
张芹 《法制与社会》2012,(5):100-101
最近一段时间,淘宝商城因修改收费规则,遭致数万名淘宝中小卖家组成的"反淘宝联盟"的激烈抵制反弹,反淘宝事件一时闹得沸沸扬扬。本次"反淘宝事件"主要折射出了法律的滞后性问题。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所产生的诸多新问题已经超越了传统法学理论的视界,使得现有法律在适用时显得捉襟见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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