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现代著作权制度一般将著作权分解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并针对二者设计了不同的制度架构。通过对著作权发展路径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著作人格权的产生与作者的觉醒以及民法上人格权的创设存在密切的关系,而在数字技术日益发展的当代社会,著作人格权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质疑。因此,深入分析著作人格权发展的内在机理和历史轨迹,有助于厘清著作人格权的性质,并藉此推断它在未来的走向以及将会对著作权制度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论人格物与一般人格权的内在契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格物是一种新型物质形态,因其凸显人格利益而明显区别于普通之物,司法解释和实践已为人格物的确立及规则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并确立了透过物之形态实现人格利益的特殊保护机制。但人格物所蕴含的人格利益并不为法定化的具体人格权所包容,经检视与探寻,若能在未来中国民法典中确立一般人格权这一开放性的人格权制度,则人格物救济的请求权基础当从一般人格权条款中得到合理支持,以补充传统民法理论于此规范之不足。相应地,人格物理论与制度体系的建构将为一般人格权的发展提供新的素材并促进一般人格权制度的现代发展。  相似文献   

3.
论一般人格权的功能与制度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险峰  邹潇 《行政与法》2005,(11):121-123
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平等、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它是为弥补具体人格权封闭性缺陷而产生的概念,以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平等和人格尊严为其内容,具有解释功能、补充功能与创造功能。在我国民法典中应明确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4.
人格权的立法论思考:困惑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当前人格权立法的困惑:何去何从我国的民事立法随着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的陆续出台,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即一部系统民法典的各构成部分的立法基础工作即将告竣,在此之后2002年曾经提上议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编纂工作有可能再次提上议程。但是,在这一立法进程中还存在若干障碍需要克服,除有关当代民法制定理念、法典化必  相似文献   

5.
王坤 《法律科学》2010,(6):38-46
作品和作者人格之间的关系是全部著作人格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著作人格权制度缺少强有力的支撑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在实践中,著作人格权制度既与民法人格权制度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破坏了人格权制度的统一性,也不利于保障作者的私益和社会文化发展利益。这就需要将署名权、完整权、发表权等权利从民法人格权制度框架中解放出来,从经验出发,通过考察这些权利的实际功能,将其界定为专属于作者的各种辅助性权能,重新建构作者专属辅助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6.
法人制度与民法人格权编的体系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海峰 《现代法学》2003,25(3):67-70
人格权编的构建是民法典起草过程中的争论焦点之一 ,学者们对此也是见仁见智。为促成人格权立法的突破 ,本文没有沿袭学者们的惯常思路 ,而是从全新的视角将人格权与作为民事主体制度重要内容的法人制度相联系 ,分析法人民事主体地位的取得及其人格权利的确立对构建民法人格权体系的影响 ,为这一理论争议提供了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7.
《法律科学》2015,33(1)
如何看待人格权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是当代私法的重大理论难题之一.传统道德哲学的解释框架将人格与市场截然分离,通过利他主义体系来实现人格资源的供给与分配,但现实的困境与危机说明这种制度安排是无效率的.与之相比,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解释框架主张用经济理性取代道德理性,将人格权的不可让与性视为对社会情势和现实因素具体考察的结果,因而能更好地解决人格资源供给不足和分配不公的问题.基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在现实的约束条件下,允许人格资源的市场交易可能比禁止更有效率,而利益集团控制是立法者舍弃市场机制而选择严格管制的真实原因和主要激励.这一发现对中国的人格权立法有着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8.
9.
崔丽 《新法规月刊》2021,(1):154-165
为了回应现代基因编辑技术发展对人格权保护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民法典人格权编第1009条创设了人体基因保护的私法规范.但本条规范的原则性决定了基因权利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方式还需进一步厘清.人体基因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保护密切相关,关涉个体的人格尊严和人格利益,应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基因权利是一种新型人格权,即自然人所享有的保障人格尊严、维护人格利益而独立存在的权利.基因人格权的生成逻辑符合新兴权利"新"的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具有主体多元性、客体复杂性、内容和情境丰富性的表现形式.基因人格权作为新兴权利"兴"的动因在于多元主体的复杂性利益及其权利诉求,应受道德伦理标准、人格尊严、公序良俗以及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限制.基因人格权保护应借鉴域内外立法样本与司法实践经验,明确其权能范围和行使边界.基因人格权的保护应遵循类型化、渐进式、体系性的策略,以民法典适用为契机,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因权利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0.
曾罛 《河北法学》2012,(1):183-184,185,186,187,188
阳光检务是检务公开的深化,是公正检务、高效检务、廉洁检务。阳光检务的法理基础是公民知情权理论、权力制约理论和程序正义理论。阳光检务具有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保障等规范功能,以及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真正实现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等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11.
表演者精神权利结构与本质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延超 《法学论坛》2007,22(1):97-104
理论界及司法界有关表演者精神权利的问题争论较大,归根结蒂是有关表演者精神权利的结构与本质的争论,目前相关研究较少.本文着重论述了表演者精神权利的结构与本质,在有关精神权利的结构部分,论述了表演者精神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在本质部分,对表演者精神权利与作者精神权利进行了比较研究,论述了两者的本质区别,突显了表演者精神权利的纯粹的人身权属性.最后还以表演者精神权利结构和本质为视角阐述了其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12.
It is usually argued that moral rights are severely handicapped by their inconsistent entrenchment in common law and civilian legal systems.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the main trouble with moral rights protection is that the justifications for the existence of these rights are riddled with internal inconsistencies generated by the vagaries of copyright exploitation. Harmonising moral rights protection or using moral rights justifications cumulatively may not resolve the theoretical inconsistencies. Copyright protection must therefore be seriously overhauled if moral rights are to be widely perceived as vehicles for protecting authors' rights.  相似文献   

13.
14.
物权的本质     
物权的本质为何,千百年来吸引许多私法学者尝试提出一家之言。然而,大陆法系多数学者执着干物权乃人与物之关系,走入歧途;普通法主流学者把物权看成一束权利,同样是打迷糊仗。本文主张物权(或本文之名词“财产权”)有三种核心效力:对世、排他、追及。任何与物有关之权利若具备三种核心效力,就是物权。财产是人与人间关于物之法律关系之组合,而非人对物之关系。此种财产关系又可分成四种典型:人对国家、人对定限物权人、人对特定人如邻居、人对所有其他人。除了人面对国家徵收高权时外,财产关系都有或强或弱的排他本质;而此关系乃自动生成,此正是对世效力之本意。追及效力虽然有时隐而未显,但在财产权移转时会当然发挥作用。此外,所有权是财产权,但非后者之同义词。所有权(而非物权)才是一束权能。  相似文献   

15.
论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交错——一个法理的阐释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本文挑战了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关系的流行观念 ,提出两者之间关系密切、交错互动 ,并从其相互影响和相互转化等方面作了详尽阐述 ,为公力救济、司法、以及法治等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视角  相似文献   

16.
17.
18.
民事程序选择权:法理分析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李浩 《中国法学》2007,(6):78-91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从处分权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这一权利的提出,对完善民事诉讼立法,对法院在诉讼中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程序的一般性与当事人需要的特殊性、程序的差异性与利益的可转换性是选择权得以存在的基础。程序性、权利与责任的一致性、有限性是该权利的特点。单方选择与合意选择、明示选择与默示选择、主动选择与被动选择、绝对选择与相对选择是其丰富形态。应通过扩大可选择程序的范围、改进已有程序、设立专门性的纠纷处理机构、对行使选择权进行阐明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程序选择权制度。  相似文献   

19.
AMARTYA SEN 《Ratio juris》1996,9(2):153-167
Abstract. The author examines the discipline of moral rights and in particular the need to embed them in a consequential system. He argues that the widely held opinion that independence from consequential evaluation is the right way of guaranteeing individual freedom is based on an inadequate appraisal of the role of moral rights in the social context. In this perspective he examines two specific cases: (1) elementary political and civil rights, and (2) the reproductive rights of women in the context of poor countries with the problem of fast population growth. He argues that a coherent goal-rights system which accommodates rights among others goals, can overcome the non-consequential arguments and justify the force of moral rights fully within a consequentiality perspective.  相似文献   

20.
桑斯坦的<权利革命之后>一书对现代规制国家进行了全方位的辩护,并从宪法建构的角度提出了规制之于普通法传统中的自治和福利原则在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优越之处.植根于美国宪政传统,桑斯坦建议从权力机构的设计和规制的实体目标这两个层面对规制国家进行宪政重构,他强调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在其间的重要性.不仅如此,鉴于美国独具一格的政治传统,他从司法适用的层面提出了一套解释原则,试图借助该解释原则,将规制国家的制度逻辑和基本理念贯穿到具体的司法适用过程,从而一方面保证规制国家的规制策略及其权力安排接续宪政民主的基本精神,另一方面保证通过司法适用,规制可以全方位地渗透整个美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从而实现原初宪法的初始意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