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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7,(4)
被告人李建安,男,29岁,原系天津市第五市政工程公司第五施工队工人。1978年12月因流氓行为被强制劳动二年。 被告人张永冬,男,30岁,无职业。1984年5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王会利,男,40岁,原系天津市武清县陈嘴乡小王庄七队印刷厂厂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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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贪污案 本案是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判决后,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确有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依法予以纠正的案件。 被告人蒋某,男,38岁,原系上海某无线电仪器厂财务科副科长。 被告人蒋某于1980年4月,趁财政检查收缴本厂各科室“小金库”之机,利用职务,向供销科和厂长办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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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无线电厂诉卢玲等四人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6)
原告:湖北省宜昌市无线电厂。 法定代表人:尚宜光,该厂厂长。 被告:卢玲,女,28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 被告:倪亮,男,26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 被告:刘珊,女,27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 被告:何国香,女,29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 原告湖北省宜昌市无线电厂(以下简称无线电厂)因与被告卢玲、倪亮、刘珊、何国香等4人发生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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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延昌,勇,五十三岁,汉族,贵州省福泉县人。原任福泉县农业银行行长,党组书记。 被告人李文波,男,四十五岁,汉族,陕西省南郑县人。原系黔南州商业局干部。一九八四年十月停薪留职,个人成立“都匀市文波信息咨询服务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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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2)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唐志华,男,46岁,原系上海宝强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0年2月23日被逮捕。 辩护人:吕绳庆,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许文宝,上海市科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邵先初,男,52岁,原系上海精工机械电器厂厂长,2000年3月22日被逮捕。 辩护人:赵能文,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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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8,(3)
被告人:杜天福,男,22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水磨乡郭家霸村农民。 被告人:孙廷华,男,44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三江乡邓家塘村农民。 被告人:周志华,男,40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三汀乡邓家塘村农民。 被告人:周志友,男,45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三江乡邓家塘村农民。 被告人:贺明高,男,26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三江乡邓家塘村农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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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7,(4)
被告人王更地,男,21岁,陕西省临潼县康桥乡湾里村农民。 被告人权学力,男,23岁,原系陕西省临潼火车站客运员。 被告人唐轲,男,43岁,原系陕西省西安市美丽华大酒店临时工。1982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张传秀,男,33岁,原系陕西省临潼县第三运输公司工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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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2)
被告单位:江苏省江都市春风皮鞋厂。 法定代表人:朱炳全,厂长。 被告人:朱炳全,男,51岁,江苏省江都市人,原系江都市春风皮鞋厂厂长,1996年8月20日被逮捕。 辩护人:章敏,江苏省镇江市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许滨,江苏省扬州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省江都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单位江苏省江都市春风皮鞋厂(以下简称皮鞋厂)犯行贿罪、被告人朱炳全犯行贿、玩忽职守罪,向江苏省江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江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炳全在担任皮鞋厂厂长期间,为了获取资金,于1994年下半年至1996年6月,先后向江都市砖桥镇党委书记孙志明等人行贿人民币30万元。另外,朱炳全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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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6,(4)
被告人程国义,男,三十三岁,原系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区矾石沟煤矿副矿长。 被告人王金元,男,五十五岁,原系中共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区矾石沟煤矿总支书记。 被告人谷晋生,男,四十九岁,原系山西省太原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被告人王恒茂,男,五十二岁,原系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区副区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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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3)
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晨,男,51岁,原任上海县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兼上海红康房地产总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玩忽职守于1997年5月20日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辩护人:张升中,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戴红儒,上海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赵晨因签定合同失职被骗一案,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晨身为国有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轻信朋友的介绍就指派下属签订购销合同,特别是在下属提醒其应当了解签约对方的业务真伪情况时,仍拒不接受该意见。由于赵晨严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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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4)
被告人:田嘉玮,男,40岁,台湾省台北市人。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国赐,男,34岁,台湾省台北市人。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唐伟,男,19岁,北京市人,无业。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高静,女,23岁,吉林省通化县人,无业。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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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0,(1)
被告人:何存德,男,36岁,陕西省长安县人,住甘肃省玉门市和平路三村25号,无业;1981年、1985年因犯盗窃罪、贪污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年,1988年刑满释放;1989年6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清玉,男,21岁,原系甘肃省玉门市轻工机械厂工人;1989年6月20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玉花,女,24岁,原系甘肃省玉门市轻工机械厂工人;1989年6月17日被逮捕。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酒泉分院因被告人何存德、李清玉犯盗窃罪,被告人王玉花犯窝赃罪向酒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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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4,(2)
被告人刘起山,男,48岁,原系山东省乳山市商业局局长,1993年8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范占武,男,40岁,原系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政委,1993年10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宁,男,38岁,原系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业务处副处长,1993年10月10日被逮捕。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起山犯走私罪、行贿罪、受贿罪;被告人范占武、刘宁犯走私罪、受贿罪,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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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7,(2)
被告人:郭勇,男,33岁,原系江西省洪海电子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1986年10月23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共青,男,32岁,原系福建省富兴工业进出口公司技术引进部副科长。1986年10月23日被逮捕。 被告人:江克荣,男,53岁,原系江西省洪海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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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2)
被告人:杨亚六,男,31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住广东省湛江市,无业。1991年11月24日被收容审查,1993年8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绍荣,男,3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农民。1991年11月28日被收容审查,1993年8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公胜,男,28岁,广东省湛江市人,个体工商户。1986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0年6月刑满释放。1991年11月26日被收容审查,1993年8月5日被逮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