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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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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泛司法职权指的是服务于审判权、检察权这两种司法职权的其他职权,包括公安部门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司法行政部门的执行权、法律普及、司法调解等职权。本文将对泛司法职权配置所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方案作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将法院职权优化配置列为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随之,各地法院涌现出不少围绕法院职权优化配置的举措,如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潍坊模式"、陇县法院的"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等典型事例。学术界分析上述改革措施,主要以审判权优化为内容,少有涉及法院行政管理权。然而,法院职权优化配置,如果不涉及法院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明确审判权与法院行政管理权的适度分离,很难达到理想之效果,故此,本文以此为题进行一些论述,以期引起一定的重视,对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明确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目标和任务,抓住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突出了保障公正司法的重点。  相似文献   

4.
5.
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职权的配置必须遵循独立运行和分权制衡原则。优化检察机关职权配置,必须完善权力实现机制、改革管理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并对公诉权、侦查监督权、民行检察权、职务犯罪侦查权等权力配置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对当事人举证的强化,以及一提到依职权收集证据,大多数人首先浮于脑海的是我国的职权主义模式甚至是超职权主义模式,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取消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但是笔者却认为依职权收集证据在目前我国来讲是有必要的。故本文拟从立法、学理、司法实践三个方面来讨论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7.
张剑  张淑敏 《法制与社会》2012,(33):106+110
近年来,理论界对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诉讼监督职权配置的关系颇有争议,各地检察机关也围绕加强诉讼监督这个主题开展了积极的实践探索。研究这一问题有助于检察机关诉讼职权和诉讼监督职权配置的科学化。  相似文献   

8.
何帆 《法律适用》2012,(8):15-19
职权配置是司法改革的核心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上下级法院的职权配置问题。从改革路径上看,只有明确职能定位,才能精确配置权力。目前,我国共有3115个基层法院、408个中级法院、32个高级法院和1个最高法院。上下级法院之间,除了审判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关系、执行工作上的统一管理关系,尚存在司法政务、司法人事、司法保障、审判管理、教育培训、司法统计、司法警察、司法协助、档案  相似文献   

9.
目次一、关于优化侦查权的配置二、关于侦查权行使中的问题与对策三、关于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十六大改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十七大又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关具体要求也一次比一次明确,表明全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在  相似文献   

10.
本文所称优化法院内职权配置,是指在现有司法体制条件下,调整法院内部机构的职能分配,从而达到更好地实现司法功能的目的。〔1〕相对于实现司法功能的目的,法院内部职权配置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因素发挥作用,因为它取决于法院体制、法官制度、法律体系、诉讼程序等更深层次的因素。讨论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应当将这些更深层次因素的现状作为前提,否则就会偏离讨论主题,这也决定了优化法院内  相似文献   

11.
自党的十七大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以来,江苏省各级法院积极行动,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实践证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等司法改革在江苏法院已经或正在产生一定的效应。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法院职权受行政权制约无法有效运作,法院职权被地方化困扰不得摆脱羁绊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是由其背后的具体原因决定的。必须审慎对待当前的司法矛盾,认真做好优化法院司法职权配置工作。  相似文献   

12.
孟涛 《法学研究》2012,(1):108-125
紧急权力法律制度是一种内在矛盾的组合,其古代形态是古罗马专政制度和中止一般执法活动制度,近代形态主要是戒严法和围困状态法,现代则以紧急状态和紧急权力的规范形式兴盛于全球。西方的法律与紧急权力理论有例外型和规训型两类,前者主张紧急权力居于法律之外,后者主张紧急权力应受法律的充分规训。法律与紧急权力共有五种理论模式:调适、例外法、惯常、政治动员和权威专政。除惯常模式以外,其他四种模式都在中国出现过。中国现行紧急权力制度遵循政治动员、调适和例外法三种模式,未来发展是建立融合政治动员和例外法模式优点的调适模式制度。  相似文献   

13.
债权基本权能略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覃远春 《河北法学》2006,24(5):117-122
债权正常态势下依本旨实现时的实行权能、在存在危险和不能全面实现时的保全和救济权能及将债权作整体考虑时的处分权能,是最能体现债权性质的基本权能.债权会出现权能扩张、限制和缺省,基此债权有完全与不完全之别,债法体系应在权能统一基础上构建.实行权能含请求、受领和保有权能,保有在探索所有权来源上是债的权能,否认受领是债权权能的区分模式使债权无法实现利益转化,财产流转秩序将不再依据债权法权形式转而倚重物权行为.保全权能体现为撤销或代位权能,在围绕债务人财产存在一定比例关系下得实施保全,实施救济权能时请求权由原生性转化为救济性,实现与债权依本旨实现带来的利益不同的交换价值需借助处分权能.  相似文献   

14.
This article is a reflection about the division of powers between theEuropean Community and the Member States. It focuses on the adventuresand misadventures of the principle of conferred powers in the process ofEuropean integration. Section I is about the initial vertical divisionof powers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Section II is dedicated to ananalysis of the progressive erosion of conferred powers during the 70'sand the 80's. Section III refers to the slow return to the applicationof the conferred powers principle that started after the Single EuropeanAct.  相似文献   

15.
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定位之我见──以行政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林莉红 《现代法学》2000,22(2):55-58
司法权的行使具有极为被动的特征,而行政权则具有主动性和扩张性,由此产生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诉讼中,行政权与司法权既有基于法律规定的相互渗透,也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超越。对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进行定位分析还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审理根据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清末改革中按照立宪政体和三权分立模式建立起相对独立的司法权体系,但法部的司法行政权过大,处处与大理院争权,对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构成阻碍。大理院内审判权与检察权初步实现了职权独立和相互制约,但对外都受到法部的制约,难以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清末缺少足够的新式法律人才、配套法律和财政支撑,社会也没有相应的思想准备,尤其是清政府力图强化中央集权和政策统一的指导思想都影响了新建立的司法权体系的独立运行。  相似文献   

17.
徐振华  俞荣根 《法学杂志》2012,33(1):117-121
传统执行体制下执行权的运行模式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近年来法院执行系统的违法违纪现象层出不穷。原因之一,在于传统执行体制下执行权力过于集中,其配置和运行不科学。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分解法院执行权并致其相互制衡是可供优先选择的一条路径。法院的执行权可一分为四:执行调查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  相似文献   

18.
行政主体面对在执法中潜在的隐患和未来的不利因素时,因缺乏较好的认知意识和防范机制,在面对权力欲、金钱欲和物质欲望的刺激时容易丧失免疫力,导致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为求利益而滥用行政权的问题产生。行政权滥用严重干扰了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阻碍了国家法治目标的实现。行政权滥用具有事先预防的可能性,本文以政府自身建设为基点,通过对执法程序中可能存在行政权滥用的环节进行事前预测和分析,提出了科学有效的事前防范与控制机制,以此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9.
维护人民权利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论断。权力和权利是辩证依存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是人们早已形成的共识,权力只有接受权利的监督,依法满足公民的种种权利诉求,权力才有更坚实的根基,政治文明的发展才会有充足的动力,权力和权利才能走向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0.
监管失灵与市场监管权的重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盛学军 《现代法学》2006,28(1):37-42
从中国市场监管权的制度设计看,明显存在定位模糊、设立缺乏合理考量、配置分散、监管者非专业性等缺陷,实质上是“政企不分”、行政主导的立法模式以及权力文化等体制痼疾在监管法制架构上的一种表象。因此,必须在推进市场化进程和政治改革的过程中,通过厘清政府经济职能、明晰政府经济职权的内涵和范围、重塑监管机构、设计适当的控制机制等路径,实现市场监管权的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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