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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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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造价纠纷是一种发生率较高 ,争议较大 ,处理较为困难的纠纷。而其中因建设工程合同 (下简称合同 )无效或被撤销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 ,处理起来又更为困难。一、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已成立 ,但因其内容或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被撤销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 ,法律允许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 ,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合同法》第 5 6条规定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  相似文献   

2.
合同的效力判断,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对合同是有效、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未定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合同效力判断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前提和基础,是合同是否得以履行的保障。它在整个合同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3.
合理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明确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直接关涉合同的不同效力,解决法理上的 逻辑矛盾。除无效合同外,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合同效力分为成立效力和履行效力,它们是先后继起产生的, 一般情况下,由于二者在瞬间完成,外表较难观察厘定,常以履行效力外现。即使合同依法成立后尚不具有履行 效力,也应具有一定约束力,当合同履行效力具备时,成立效力被履行效力吸收,而非并列存在。因而,既不否认 合同生效的"一次性"瞬时完成,即合同一经成立就生效,也不否认合同效力发展完善的过程,即从成立效力到履 行效力的完善过程。  相似文献   

4.
论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前言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赋予的拘束力 ,对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具有强制力 ,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在经历了订立程序后 ,合同已呈现出来 ,但是这是合同目的的开始 ,有效的合同才获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而无效的合同将不产生预期效力。有效合同实际上是从正面角度讲合同的生效条件 ,即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这个条件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条件 ,即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内容形式合法 ,全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合同 ,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体现在 :第一 ,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相似文献   

5.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是私法主体意欲为之、专以为之的行为.效力即为约束力,因此法律行为的效力即为法律行为的约束力,具体应该包括两个层次的基本内容:一为法律行为约束力的内容,即法律行为的效力范围,包括属人、属事、属时、属地四项;二为法律行为有无约束力,即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除了常见的有效、无效、可变更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之外,还应包括法律行为不完全有效.  相似文献   

6.
合同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反之则为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合同就会被宣告无效,从而丧失其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此,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重点阐述无效合同的民事法律后果,以期在司法实践中进行准确理解与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7.
保证是指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保证的设立须有保证人与债权人的合意,并订立书面合同。但是,保证合同的成立并不能等于保证合同的有效。本文拟就无效保证合同的确认及其当事人或第三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谈点看法。一无效保证合问的确认(一)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但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即使成立,但如果它欠缺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那么主合同所确认的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就得不…  相似文献   

8.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可是,为什么合同可以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法律约束力的基础是什么?这就是合同效力正当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合同法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法系中有不同的解答。  相似文献   

9.
保证作为保障债权实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交易安全的一项法律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及现实意义,然而当事人在运用保证这种担保方式时,常因多种原因造成保证合同无效。基于无效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保证人是否不承担任何责任呢?并非如此,倘若说保证合同的无效是由于保证人自身过错所导致,则保证人将承担无效保证责任,本文就无效保证责任的法律依据、构成条件及相关问题作一探讨。 保证合同因欠缺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将会被确认为无效,因此保证合同中所约定的  相似文献   

10.
近来,关于合同中的不安抗辩制度,学术界多有研究、探讨,我国正在加紧制定的统一合同法将会予以体现。本文拟就不安抗辩制度的几个问题加以探讨。一、不安抗辩制度之必要性合同是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就成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只有全面正确地履行了合同,才能实现订立合同的预期目的。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一个核心问题,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还关系到商品流转、经济的发…  相似文献   

11.
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正常履行条件下 ,是有约束力的 ,但当其超出某一条件时 ,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则会形成不对称的权利义务 ,这就需要法律对合同条款的效力界限作出规制 ,形成对合同条款效力认定的补救措施。这既是现代民法维护实质正义的价值要求 ,也是合同固有的对价因素的内在要求 ,同时也与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可预见利益”规则相呼应。否则 ,在履行与违约责任中 ,不可避免地选择已有法律责任界限的违约责任 ,而刻意规避因履行而带来的不可确定的不对称义务 ,引发更大程度的信用危机。从法律公平与实质正义出发 ,应增加合同条款的效力界限规范。  相似文献   

12.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近年来,随着大油田管理,大规模建设,油气田交易行为越来越多,合同签约率逐年增加,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石油企业作为市场一方最活跃的经济体,主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合同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所以,能否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好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是石油企业经营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3.
合同的效力在不同状态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及相应的民事责任,从我国现行法律看,可将其归纳为合同成立、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效力待定)、合同生效、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变更)七种不同的效力状态。作为一名企业法律工作者(或管理者),掌握合同效力特殊状态,对维护企业的权益尤为重要,可以利用合同不同状态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企业自身的利益,促使合同生效或故意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用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从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双方订立的经济合同,因为不具备合同生效的要件,在法律上就被确认为当然完全不发生效力的合同,即通常称谓的“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虽然因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未能达到,但因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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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担保债的履行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强化合同效力、敦促合同履行、保证债权实现、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的重要工具。探讨我国保证制度的内容,明确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其特征,掌握保证的法律效力,对于保证制度在实践中的正确运用和实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一保证制度,始于罗马。“允诺保证”就是古罗马法中最早的一种保证契约。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保证这一担保债的履行的形式,逐渐为各国法律所采用。我国前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1950年10月3日颁布的《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实务中,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未经批准的效力问题存在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成立并生效,第二种观点是无效,第三种观点是成立但未生效。第一种观点是适用法律错误;第二种观点属于法律理解错误;第三种观点从表述上看是基本正确的,但从学理上理解是不准确的,理论上有待深化。造成后两种观点错误或歧义的原因.都与学理上法律行为效力——成立和生效——二层次论这一传统通说有关。本文主张法律行为效力——成立、有效、生效——三层次论。按照法律行为效力三层次论,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未经批准的效力是成立并有效但未生效。  相似文献   

17.
新合同法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强化对合同效力的法律保护。在依法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通过意思自治以民事权利抗御非正当行使的国家权力同时使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免受来自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保护了交易安全和法律关系的稳定。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无效则可适用新的合同法,这从另一方面强化了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18.
遵守与履行国际条约是缔约国的基本义务,国家通过直接适用、确认或转化等形式执行实施对其发生效力的国际法,经国家确认或转化的武装冲突法,归于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军事法部门。  相似文献   

19.
合同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法律制度则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商品经济关系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一般规则。因此,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合同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保证。但从当前的情况看,我国的合同履行率普遍不高,并且利用合同诈骗是当前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形  相似文献   

20.
合同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未加以严格区分。尤其对合同的生交和有效更是混淆使用,把不生效合同当作无效合同处理,造成系列交易锁链的中断。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合同成立的对应概念是“未成立”;有效的对应概念是“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生效的对应概念是“不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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