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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民商合一符合当代私法体系构建的趋势,我国的民事立法应因应当下工商社会的客观现实,统筹兼顾商事立法,将民法典主体制度的范围扩展至包括经营者与消费者,商事法律关系的确定采折中主义,并有必要在我国民法典的统领下制定我国的商法通则。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是坚持私法观念、私法属性、私法体系,实现所有权私化?还是适应民法典分解的浪潮,改理念,保护多种所有权;改性质,归属社会法;改名称,采用《财产法》的名称;并深入调查研究,实现本土化!  相似文献   

3.
《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被认为是关于侵权行为法的两种不同立法例的典型代表。前者将违法性与过错明确区分,后者只规定了过错要件;前者以权利为侵权法体系的核心,后者以义务的构建为侵权法的重心。《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两种立法例在法律适用中都各有利弊,应相互吸收以完善制度的构建。我国将来制定侵权行为法时,应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背景以及现实的国情出发,并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4.
民事领域的法典中心主义,是指在民事法律部门的全部渊源体系中,民法典处于核心的地位。法典中心主义有助于保障私法规则的统一性、实现民法渊源的体系化和确立民法基本价值的中心地位。民法典应当对单行法起着法律创制上的指导作用和法律适用上的统率作用;同时单行法对民法典也起着细化补充、辅助、维持民法典体系性以及发展和实验等作用。因此在民法典制定时必须处理好民法典和单行法的关系,在坚持民法典为中心的同时,做好立法的规划和统筹,增强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体系性。在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下,谈论去法典化为时尚早。我国应当尽快制定民法典,同时也要关注去法典化的现象,注重协调民法典与单行法的关系,避免单行法自成体系。  相似文献   

5.
中世纪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级的壮大,启蒙运动兴起。以自然法为基础的启蒙思想家要求保护资产阶级私人财产权,通过私法自治实现市场运作、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在建立政权后,资产阶级更是以私法自治为立法思想,确立了自由平等、契约自由、所有权保障等民事法律原则。以法国、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民法典,在法规内容、立法思想、编撰体例等方面对各国产生了巨大影响。近代中国民事立法、民法现代化进程处处可见大陆法系的影响。私法理念对于当今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及民事立法仍有许多可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6.
德国民法典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规定与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民法典对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规定十分明确细致,对于我国今后民法典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起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应借鉴德国法的相关规定,赋予合同解除一体溯及力的法律效果,并严格区分合同解除后信赖利益损害赔偿与返还性债务关系中损害赔偿以及价值补偿.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的制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的立法任务。如何制定一部既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 ,突出中国的民族特色和民族精神 ,又符合国际民法的发展潮流和趋势的高品质的民法典 ,是国人的纠纷。本文在方法论上 ,通过博引域外民法典的立法过程、特征和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及启发 ,并着重研讨了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必须解决的立法体系、立法原则和立法方法 ,提出了既要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规则的需求 ,又要尊重中国制定法的传统和对域外法律体系继受的历史和现实 ,更要从中国的实际 ,以德国五编制为基础采用七编制体系结构、以中国的国情为本位突出民族品质和特色、以现行法律为基础完善民事立法的初步构想 ,也权当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振臂一呼  相似文献   

8.
担保派生于传统民事财产权利制度之树,究其制度起源而言,原本系为履约保障与交易安全提供一种辅助与约束机制,具有从属特性。而这一特性导致:担保法于理论上多依赖于其他部门法而欠缺独立之可能;同时,担保法律制度之表现形式亦多依附于传统民事财产权利与买卖等交易契约关系之中,鉴于民事财产权利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亦多采分门别类之立法模式,于是乎,担保法律制度也就散见于民商事部门法之中。在民法典国家,担保法多以分散式立法,将物的担保置于"物权编",人的担保及金钱担保置于"债权编"。然及至今日,情势异也!现代担保在实践中被赋予了流通性及促进交易之功能,并在立法上确立了以"担保权益"为核心的一元立法模式,并以此构建了完整的担保法制度体系。当前我国正进行民法典编纂工作,处于如何选择担保法立法模式的十字路口,而民法典的编纂也为担保法立法模式的确立提供了一个合适的机会。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检视分散式立法模式在我国适用的弊端,以期在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重新审视担保法律制度立法体系之定位,在为担保法争取立法空间的同时,实现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重构。  相似文献   

9.
我国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特点及其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综合我国宪法和各个部门法有关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规定 ,概括出我国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五个方面的特点 ,即宪法保护的倾斜性与基本法保护的平等性、宪法保护客体的限定性与基本法保护客体的广泛性、私有财产权权利内容的不断扩展性、私法保护与公法保护的融合性、规范体例的不统一性与不完整性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保护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公法管制之违反如何引起民法上之侵权责任?"保护他人的法律"最具探讨价值。虽然我国《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并未规定此种侵权类型,但"保护他人的法律"仍有助于确定侵权法保护客体、控制公法的私法介入,并为已有司法实践提供理论储备和本土化路径。公私法相互支援背景下的"保护他人的法律"工具化,为公法作为"保护他人的法律"介入侵权责任认定提供了思路,即公法作为确定侵权法保护的"利益"之依据和过错认定之依据。  相似文献   

1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次审议,我国迎来了民法典编纂的新高潮。虽然我国民法典将努力延续民事部门法的立法传统,但依然要面对体系的构建问题,以便协调民法典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在《民法总则(草案)》公布的背景下,民法典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从民法典总则到民法典分则再到整个私法,民事权利要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民事权利要素的讨论通常隐藏在民事权利本质论之中。一方面,民法典总则作为民法典乃至整个私法的"公因式",以民事权利要素为体系基础;另一方面,民法典分则以典型民事权利为基础,要求高度独立性和体系完整性,分则是民事权利要素分化的结果,同时构成了流动性私权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法律行为是德国民法的核心概念,法国民法并无该概念,我国民法以德国法为模本,法律行为亦是我国民法中的基本概念。实际上该概念并无特别的法理意义,逻辑上的瑕疵也十分严重,我国在民法典的制定中,应彻底放弃这一概念。对私法自治精神的准确表达是"造法行为",现行法律行为概念所表达的其实也是这一含义,以法律行为作为概念名称显然是用词不当。意思行为是造法行为,事实行为是适法行为,两个概念对法律规范自然行为的本质过程表达得淋漓尽致。在性质上,法律行为亦非法律事实,而是法律规范。将法律行为作为法律事实,法律是对自然行为的规范这一基本的法学思维模式,造成了逻辑上一系列的错位和混乱。  相似文献   

13.
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的主要工具,私法自治是法律行为的内核。尽管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里,法律行为的具体表现形态不一,但是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的工具是不可替代的。法律行为去除其私法自治的内核之后,存在一些国家管制的因素,但是,国家管制的主要目的依然是为了充分实现私法自治。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这种休戚与共的关系应当体现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当中,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应当设置总则编,并在其中规定法律行为制度;二是应当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回归法律行为的传统;三是应当扬弃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及效力瑕疵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对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进入网络时代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我国应主要在网络交易安全、个人隐私、格式合同以及合同争议管辖等方面加强对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尽快建立和完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5.
民法以民事权利为本位,传统民法典以民事权利为核心保护对象。现代民法典不仅应以民事权利为保护对象,而且应予以扩展。我国未来民法典保护对象的确立也不应只局限于民事权利。顺应民商合一立法趋势以及实现私权一体化保护的需要,应将民法典的私权保护对象确立为私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网络互助以其普惠性的风险保障功能为传统商业保险提供了有益补充,亦有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妥善解决网络互助平台与网络互助计划消费者之间的民事争议,引导网络互助规范发展,网络互助的法律地位以及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亟需得到私法层面的明确。就前者而言,网络互助既非公益行为亦非相互保险,将其定位为类似保险更是存在根本上的谬误。网络互助具备保险的核心构成要件,应将其认定为保险,将平台认定为保险人。就后者而言,在网络互助合同订立阶段,平台须对消费者履行建议义务和信息提供义务,消费者则须对平台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网络互助合同履行阶段,平台对消费者负有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和审慎赔付义务,消费者负有费用分摊义务,平台无权单方变更互助计划条款;在网络互助合同终止阶段,平台不享有任意的合同解除权,其对合同的解除须符合《民法典》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则享有任意解除权,且平台须对此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7.
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法文化的逐渐生成孕育了对民法典的强烈需求。民法典为市民社会抵抗公权力不当侵入提供有力的武器。中国民法典当在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的前提下。虑及社会及自然的和谐。在私主体权利本位价值取向的指导下,为中国民法典遴选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在民法典的总则编确认私主体权利本位性的私法自治原则,这是在民法典中实现自由价值的逻辑必然。以私主体权利本位兼顾社会的价值取向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是进化的理性的必然。中国民法典可由总则、权利、权利的保护三编构成,如此规定,不仅民法典层次清楚,逻辑了然,且与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特别契合。  相似文献   

18.
当今社会,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科技在不断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向前发展的同时,也凸显出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比较引人关注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主要体现在由于当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使得经营者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权益存在侵害的可能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应着力从法律规范、制度完善、交易安全保障及对消费者进行相关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多方面入手,在电子商务领域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9.
信托财产权、信托法与民法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制度是一项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私法制度,当其被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我国继受后,就成为我国私法体系中的新成员。作为信托法核心概念之一的信托财产权,也是我国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名新成员,它无法也不应该以传统大陆法系中的任何概念来解释。信托财产权的本质不是物权,不是债权,也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样也不是物权和债权的变形或组合,而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信托财产权既然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就理当对它有所“反映”。但由于信托法与民法典之间存在着许多难以调和的制度冲突,民法典对信托财产权的“反映”,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信托法的全部内容都纳入到民法典之中。  相似文献   

20.
法国民法典历经200年演变,其现状是有关调整民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渊源分散于民法典之外的现象极其普遍,而且在欧洲一体化建设中受到欧洲法尤其是欧洲人权法院及欧盟法司法实践的深刻影响,民法典已失去作为市民社会私法领域普通法的基础地位,重新编纂成为法国众多法学家关注的焦点,并对其应采用的方式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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