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1994—1995、1998、1999年各20元;1996-1997年合订本40元;2000、2001年各50元;2004年80元;2005年85元;2006、2007、2009年各100元;2008、2010、2011年各120元,2012年170元《中国法医学杂志》光盘版(1986—2006年)380元;文题索引(1986—2004年)15元汇款地址:北京3817信箱收款人:《中国法医学杂志》社邮编:100038  相似文献   

2.
2013年,子长县地方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大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全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22766.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368万元,完成市局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数32000万元的51.15%。营业税5512.2万元、所得税5785.06万元、资源税2252.54万元、土地使用税598.27万元、城建税957.07万元、印花  相似文献   

3.
肖虹 《政府法制》2013,(13):36-37
职务工资480元、级别工资498元、工改补贴45元、工作津贴3250元、提租补贴80元……这是一名普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条。由国家统发的基本工资1000元出头,其余80%均是各项津补贴。这份工资条没有什么秘密,却是几次工资改革和公务员内部收入差距的见证。  相似文献   

4.
据某企业销售部门统计,参加一次药品招标发生的费用计有:检验费250元,标书费300元,资料费600元,特快专递费150元,差旅费400元,通讯费100元,样品费110元,合计1860元。2001年该企业共参加药品招标293次,仅此一项财务支出近55万元;加上该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30万元、配送该企业产品的商业缴纳保证金150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招标费用235万元。  相似文献   

5.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似文献   

6.
构元镇地处汉江北岸旬阳县城东部;国土总面积161.5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30个村民小组3341户12039人。有铅锌矿产、天然纯净水、食用油加工为骨架的工业经济已成形。以烤烟、畜牧、蔬菜和特色林业为骨干的农村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12年,全镇全年工农业总产值达15.8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4.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亿元;完成招商引资0.8亿元;完成财政收入1106.92万元;实现非税87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786元。净增1036元。  相似文献   

7.
《公民与法治》2008,(2):53-53
河北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尿素、甲醇为主的综合企业.总资产15亿元,净资产10亿元。目前已有四家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石家庄柏坡正元化肥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冀正元化工有限公司和石家庄精工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公司的产品能力为年产合成氨50万吨(河北省第一位)、尿素50万吨(河北省第一位)、碳铵10万吨、甲醇15万吨、一、二类压力容器5000吨,  相似文献   

8.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似文献   

9.
苹果 《检察风云》2014,(16):22-24
检察机关指控,刘亚在担任淮北市濉溪县古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濉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镇长,淮北市烈山区区长、区委书记及蚌埠市副市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人民币757.16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46万元、欧元1万元、购物卡11.5万元、黄金500克。  相似文献   

10.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似文献   

11.
余兴辉 《江淮法治》2010,(16):14-14
有网友爆料,在南京某国有大行网银转账2万元,竟被收了35元转账费,而以前该行只收3元。记者调查发现,近半年以来,南京已有多家银行上调了网银转账费,其中,工行同城跨行网银转账费最高已涨至45元,中行最高涨至10.5元,建行最高涨至25元,交行最高涨至20元。仅有招行、兴业、广发、民生、深发和中信等银行仍保持原收费水平。  相似文献   

12.
宁强县农村信用联社,至2013年6月末,总资产达25 02亿元,负债总额23.77亿元,所有者权益3982万元;各项存款余额21 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4 5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1.45亿元。存款、贷款、农业贷款余额均位居全县金融机构之首。被誉为"羌州故里的金融之星,县域经济的中流砥柱"。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业务文选》2013,(22):43-46
1.201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法释〔2013〕8号3.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相似文献   

14.
【案情】一审原告北京恒拓远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博公司)于2002年10月18日依法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辛卫亚出资300万元、贺明出资260万元、被告于天相出资260万元、原告薛辉出资105万元、宋健出资75万元。2005年4月21日,辛卫亚、贺明、于天相、薛辉、宋健签署一份《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协议》,内容为2005年4月21日,远博  相似文献   

15.
最近,四川省武胜县纪委、检察院、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的办法》。其奖励标准:根据举报的事实,查证认定违纪违法数额和实际收缴赃款、赃物折款在2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300至500元;金额在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500至1000元;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奖励1000至2000元;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奖励2000元至4000元。武胜县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余忠权  相似文献   

16.
书讯     
1.《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2.《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8辑)王利明主编35元王泽鉴著共188元1辑30元,2辑24元,3辑24元,4辑22元,5辑22元,6辑22元,7辑20元,8辑24元王泽鉴著1辑30元,2辑24元,3辑24元,4辑22元,5辑22元,6辑22元,7辑20元,8辑24元3.民法丛书王泽鉴著《民法总则》39元《债法原理》23元《侵权行为法》21元《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27元4.《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4期)最高法院民二庭编第1、2、4期29元,第3期37元5…  相似文献   

17.
苏剑 《法庭内外》2006,(2):19-21
2005年4月1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对该市教育局原局长杨善德受贿一案依法公开进行宣判,被告杨善德因受贿人民币118.9万元、美金1.7万元、欧元5000元、房屋一套、价值1,72万元的东芝手提电脑一台,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追缴受贿所得,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5万元。杨善德不服,提出上诉。7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相似文献   

18.
元宇宙空间具有不同于现实空间和其他虚拟空间的特征。元宇宙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会带来新的刑事风险。在元宇宙技术初级发展阶段,元宇宙空间可能出现诈骗类、集资类、传销类犯罪以及数据犯罪。在元宇宙技术高级发展阶段,元宇宙空间可能出现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元宇宙空间犯罪和刑法理论关注的网络犯罪、人工智能犯罪等犯罪类型既有共性也有独特性,值得专门研究而绝对不是“学术遐想”并引发“新一轮学术泡沫”。元宇宙空间犯罪可能对部分法益原有形态和内容、传统犯罪行为方式等造成冲击。对于以元宇宙空间为名义实施的犯罪按照一般犯罪进行认定即可。但对于可能造成理论冲击的元宇宙空间犯罪而言,应在尊重立法原意的前提下适当运用客观解释原理进行相关犯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19.
案名:施某、蒋某盗窃案[基本案情]2009年10月16日、11月3日、11月8日,施某、蒋某三次伙同盗窃价值6460元、5638元、3465元的摩托车共3辆;此外,同年10月20日左右,施某单独盗窃价值4712元的摩托车1辆。  相似文献   

20.
马诚 《法制与社会》2011,(11):34-36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原县委书记彭进瑜,因收受他人钱财人民币165.3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20万元及价格不菲的摄像机、电视机、照相机等物,2010年8月26日被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