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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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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5月25日下午,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周鸿祎,相继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通过微博发表“揭开金山公司画皮”的系列文章,由此引发了双方的口水战,后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以周鸿上微薄言论“明显带有贬损性语言”导致其段票市值缩水6个亿为由,提出了赔偿1200万元的名誉侵权诉讼.  相似文献   

2.
因拥有的注册商标被其他公司用作药品名称,商标专用权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恩贝公司)将出品、生产该药品的两家公司和销售该药品的个体户方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30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相似文献   

3.
2010年岁末,360悄然更换了标识,那个外形棱角分明的"盾牌"变成了一个360度的"圆球". 360"圆润"了,但周鸿祎没有变,特立独行,每每出语惊人的他,已经让人习惯了中国有这样一位"好战"的互联网企业家.  相似文献   

4.
实践中微博侵权案件的归责主体主要有三类:微博写作者、微博运营商、微博转发者.追究微博写作者的责任往往不是一帆风顺,其中夹杂着侵权人身份、成本等一些特殊情形的考虑.微博运营商的侵权行为在学界被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对其原因却有不同看法,对其承担责任的合理性也存在质疑.对于微博转发者,应区分不同的情形予以归责并且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  相似文献   

5.
张书乐 《法人》2011,(10):42-43
微博区区数行字,有没有版权?若被侵权该如何维权?这是很多遭遇微博侵权的人士的疑问  相似文献   

6.
张剑 《中国审判》2013,(6):62-66
正苹果公司作为世界著名的电子设备生产商,在终端电子设备的开发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开发的Ipad、Iphone等电子产品风靡全球。就在业界专业人士忙不迭地表示苹果奇迹不可复制的时候,苹果公司又为"果粉"们创造了另一个奇迹,那就是App Store。然而正是这个App Store,让苹果公司在中国陷入了一场诉讼魔咒。从2011年开始,苹果公司接二连三地被单位或个人告上法庭,要求其为自己擅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埋单"。作为苹果公司侵权被诉第一案的原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成了这场连锁反应中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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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因认为雅虎在未署名也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以深层链接的方式复制传播自己拍摄的明星照片,今年4月,摄影师闻晓阳将雅虎网的经营者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阿里巴巴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5000元。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闻晓阳的诉讼请求。据悉,此案是首例判决网站内搜索出的缩略图不构成侵权的案件。  相似文献   

9.
10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孙先生(“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成员)诉被告北京中搜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财产权纠纷一案。  相似文献   

10.
徐俊 《中国律师》2011,(6):28-30
为了在版权侵权诉讼中赢得胜利,版权人需要证明其主张的作品享有版权,受到版权法保护,而被告违反了版权法的规定,实施了版权所限制的行为。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后。版权侵权判定主要围绕两个环节展开。  相似文献   

11.
山东农民高婷婷历经变性手术受阻、一审官司落败等挫折后,为了实现他的“女儿身”梦想,毅然决定上诉。2005年5月16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曾一度闹得满城风雨的“南京第一变性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被告南京东方医院赔偿高婷婷损失5万元。  相似文献   

12.
2002年11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Discreet公司诉上海对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这是继95年雅芳案、99年微软诉亚都案后的又一起针对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案件,与前者不同的是本案以判决形式明确认定了最终用户使用盗版构成侵权,并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案情介绍原告Discreet公司的3DMAX、Flame、Flint软件为世界影视制作公司所广泛采用,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但该公司软件一直受盗版的困扰,为维护公司利益,Discreet公司于2001年9月委托某调查公司对部分侵权…  相似文献   

13.
迟菲 《中国司法》2002,(5):33-35
山西省第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案已于2001年10月16日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我有幸作为该案二审上诉方(原审原告)的代理人,成功地代理了该案,在代理过程中,有许多的心得与体会。  相似文献   

14.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杨其峙(奇志)、任军(大兵)诉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及表演者权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因侵权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费用5000元。  相似文献   

15.
在信息化、快节奏的社会环境下,微博因其快速便捷的特点迅速崛起,但其中的侵权和争议也随之而来.因为微博本身的特点和社会整体环境,微博著作权的保护目前陷入困境,侵权微博更获取了原作者智力成果带来的影响力、声誉甚至经济利益.目前我国对网络侵权责任已有相关规定和规制,但实践中的侵权行为往往复杂多样,我们需要更好地构建一个健康发展、著作权有所保障、利于知识共享的网络文化环境.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人们对观点的表达不再局限于纸上。微博以短小精悍、受众面广的优势,在网络时代迅速脱颖而出,获得了人们追捧。微博作为一种有效的交流平台,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因其一些突破性的特点,对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挑战,引发了人们的深思。本文将浅析微博著作权的界定与侵权保护。  相似文献   

17.
微博作为新兴媒体也已成为名誉侵权新的途径和手段,本文着重从微博与名誉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出发,综合探讨有关微博名誉侵权诉讼的法律问题,试在理论上分析微博名誉侵权诉讼纠纷的实务操作。  相似文献   

18.
《法律与生活》2012,(19):64-64
案情——老张变“小芳”,被网友“恶搞” 老张是一名精神残疾人,但是病情并不严重,日常的生活完全能够自理。平常跟街坊邻居打交道的时候,谁也看不出他有精神病,老张有一个癖好,就是喜欢穿女性服装、扎辫子,并经常打扮成女人的样子到街上溜达,比较引人注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能接受跟自己不一样的人。老张虽然穿着女性的服装在街上溜达,  相似文献   

19.
【裁判要旨】警告函可以用作认定销售商具有主观过错、销售侵权产品的证据。销售商销售侵权产品,不论能否提供合法来源,均应承担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民事责任。销售商能提供合法来源,但在收到警告函后、具有主观过错情形下销售侵权产品,销售商除承担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销售商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20.
刘湘君 《法治纵横》2011,(22):12-13
自2004年开始。围绕着程镇捷在大陆投资创办的几家企业的权属问题。台湾飞将公司向佛山市的法院提起了长达数年的民事确权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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