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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直接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犯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文章通过介绍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船只、汽车罪和交通肇事罪,就实践中如何认定危害交通安全的有关犯罪,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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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乃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14,(5):58-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有明确的界定,实践中,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在与时俱进地发生着各种变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除《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外还应包括其他主体。就围绕"挪用公款罪主体"界定问题,有必要对挪用公款罪的其他主体的界定展开讨论,如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挪用公款罪是否存在单位犯罪;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如何界定;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如何界定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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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劳动权的刑法保护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劳动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刑法对劳动权的保护涉及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非法雇用童工从事特定劳动罪等。我国刑法对公民劳动权保护范围过窄 ,限制、剥夺刑满释放人员的劳动权。刑法宜扩大对劳动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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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恩静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1,(1):63-64
徇私舞弊犯罪案件的侦查权是由检察机关法纪部门行使。在刑法关于渎职罪章节规定中,涉及徇私舞弊犯罪的有13个条款,这中间又有五个罪名(即枉法追诉裁判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走私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涉及“原案”的认定问题。所谓“原案”(也可称“前提罪”),是认定一些徇私舞弊行 相似文献
5.
从文化的角度思考,耻感与罪感是区分西方与东方两种文化的基本特性。关于耻感与罪感的文章多重视其产生的不同原因,很少关注这两方面的共通性。从伦理的角度来看,耻感与罪感都属于伦理情感之维,在伦理意识的形成、伦理困境的选择、伦理行为的实践方面,作为伦理情感的耻感与罪感对这些环节发挥重要的衔接作用。本文将在明晰耻感与罪感定义的基础上,探讨耻感与罪感形成的背景及发挥效用主体的不同,在不同的基础上寻找共通性,使耻感与罪感由对立走向契合。 相似文献
6.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观方面的探究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观方面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造成在认定该罪时产生分歧。其主要分歧在于:第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应该包括过失犯罪的情形;第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应该规定为目的犯。针对立法缺陷,结合法理和实际应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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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修改的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八)》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该二罪的容量、降低了入罪的门槛、强化了刑法对污染环境行为和非法采矿行为的惩治力度。这些修改是我国处于高风险社会现实的内在要求,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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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剑 《支部生活(山东)》2006,(5):47-48
2006年1月17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四罪并罚,判处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原行长戚桂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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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理论对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系过失在认识上基本一致,而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则存在三种认识,即故意说、过失说与复合说。从立法进程、《刑法》分则第九章对渎职罪的规定体系以及最高司法机关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立案标准与案件分类上的区别对待来看,将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确定为故意,是合理的。在司法实践中,意图通过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来达到明确界分两种不同犯罪的目的将会不可避免地面临巨大困难。对两罪主观罪过形式的探知,更多的是通过对客观行为内容的分析判断进而得出的高度盖然性的结论。只有将行为的客观方面作为两罪的主要区分标准,才可能满足作为标准本身所要求的基本明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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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刑法尚未将单位纳入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中,但是,结合挪用公款罪的设立理念及现实社会背景,我国单位构成挪用公款罪已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另外立法规定用语的模糊性,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行为的理解亦存在争议,本文就本罪的这两方面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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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职工劳动罪的主体及其立法完善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用人单位”范围应包括非法单位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强迫职工劳动罪不属于单位犯罪,其主体应为自然人,即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对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立法予以完善时,应将主体“用人单位”与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保持一致,罪状中增加“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并规定单位犯强迫职工劳动罪应实行双罚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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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的易佑德曾任湖南省娄底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2006年5月12日,他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2月2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易佑德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2007年4月30日,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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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侃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14,(3):72-74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也愈演愈烈.虽然我国《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但是对该罪的一些疑难认定问题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争议.这些争议包括:对商标权犯罪对象的认定;对反向假冒行为刑法上的认定;对违法所得和非法经营数额与既遂未遂的关系与认定;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关系与认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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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8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晓光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高达7280万元受审,为建国之后吉林省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腐败案。 相似文献
20.
刘金花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2,(1):34-36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犯罪日趋严重,一部分人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利用手中权力大肆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聚敛大量钱财,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严重违反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文旨在阐述本罪的立法、法律特征和法律适用,使我们更好把握本罪。 相似文献